中央国家机关2015下半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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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宁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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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需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http://www.ggj.gov.cn/kjw),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填写、打印报名表(加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章和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章。网上报名时间从9月14日8:30开始至9月25日15:00结束。
网上报名后,请于9月21日至25日间(8:30至11:30,13:30至16:30)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凭身份证采集照片)及复印件。
2.考试报名表。
3.缴纳考试费240元。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联系电话:88393050,68316611转1830。
其他事项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在京单位,组织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
(二)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现场确认地点报名。
(三)我局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购买辅导教材。
国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