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财经法规案例分析试题
会计财经法规案例分析试题:
(1)对于乙公司的行为应由( )进行处罚。
A.财政部门
B.甲公司开户银行
C.中国人民银行
D.乙公司开户银行
(2)按照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对乙公司开具空头支票行为的罚款数额是( )元。
A.1000
B.6000
C.10000
D.15000
(3)甲公司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是( )元。
A.1000
B.6000
C.10000
D.15000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于票据遗失行为,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不属于暂时性预防措施的是( )。
A.公示催告
B.诉讼
C.挂失止付
D.刊登遗失声明
(5)甲公司票据丧失后最终采取的补救措施,可通过( )实现。
A.人民法院
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机关
D.公安局
会计财经法规案例分析试题答案:
(1)【答案】C。解析: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的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故选项C正确。
(2)【答案】D。解析: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即300000×5%=15000(元),故选项D正确。
(3)【答案】B。解析: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即300000×2%=6000(元)。故选项B正确。
(4)【答案】AB。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票据丧失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3种形式,其中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故选项AB正确。
(5)【答案】A。解析: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有3种形式,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其中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都是以失票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方式实现的,故票据丧失后最终采取的补救措施都是通过人民法院来实现的。故选项A正确。
会计财经法规案例分析试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