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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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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一):法律关系

  (1)自然人

  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解释】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2.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1)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2)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3)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①在民法上,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在民法上,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③在民法上,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刑法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3.法律关系的内容

  (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4.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三大类。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解释】物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现、发明、设计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解释1】著作是著作权关系的客体。

  【解释2】荣誉称号、嘉奖表彰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3)行为(行为结果)

  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者不作为(消极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应按期完成办公楼的建设)。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二):法律事实

  1.法律事件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生老病死、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解释】自然灾害可引起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人的死亡可引起婚姻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继承关系的发生。

  2.法律行为

  (1)无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二者均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如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3)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订立遗嘱);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乙订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行政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法

  8.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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