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阅读作文
在这本着作当中,男主角士贾宝玉,女主角是林黛玉,这本小说还描写了他们之间的纯真的感情,但由于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最终导致两人未能结成眷属,同时也导致了林黛玉的死亡。
读罢《红楼梦》,我不由得深思起来,显赫一时的贾府为什么会灭亡呢?因为贾弟子骄奢淫逸、作恶多端,使贾府积下仇恨并留下把柄。还因为有太多像贾赦一样的纨绔弟子,在富有时,他们不务正业、安享富贵,就吃荣国公和宁国公的老本,还认为富贵也会一直持续下去,当元妃死后,贾府失去权力庇护,受到了权者的排挤。此外四大家族中的薛、王、史三家都已衰败,贾府的衰败也就自然了。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在封建社会中,政权机构与封建贵族狼狈为奸、互相依存,不仅如此,封建贵族还抢占民女为妻,把老百姓逼死也像是儿戏似的,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就把别人抄家,使别人坑家败业,家破人亡。
封建贵族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住在奢华舒适大房子里,而老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了生存甚至卖儿卖女,那可是他们的情深骨肉呀!而封建社会还遵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皇上私有的东西,生死都由皇帝来决定。连像贾探春这样的封建贵族的千金都要听皇上的话,远嫁他方。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平等,而且穷人还可以得到国家援助,再也没有富人们整天花天酒地而老百姓们却穷困颠倒、度日如年的景象了。
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古代封建社会再看看我们的今天,我们多幸福呀!我们更要加倍努力,让更多的大众过上好日子!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2
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3
一本书,我百看不厌,这是一本经典著作,它就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写于1870年,描写了一艘构造奇特的潜水艇鹦鹉螺号的艇长尼摩,邀请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进行海底旅行的故事。
这本书要讲的是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艇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与阿罗纳克斯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12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让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艇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另外,这次旅行不仅让我学到大量真实的科学知识,并促使我对有关人类正义进行了深层次的思考。
《海底两万里》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情节曲折,悬念迭出,人物命运瞬息万变,想像力丰富,将翔实的科学知识和逼真的细节幻想融于一炉,匠心独运,布局巧妙,让我们叹而观止。在漫长的海底旅行中,我们时而被推入险象还生的恶劣境况,时而被带进了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世界。
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不但为我们展现了海底世界的神奇和美丽,还使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有关于海洋生物、气象和地理等方面的丰富知识,使我们对大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尼摩艇长,因为他有一颗善良而又仁慈的心,在一个采珠人遇难时,他不但救了他,还给了他一袋珍珠;还有一次,他的艇员被章鱼带走了,他流下了泪。但是他心中也有仇恨,对人类的仇恨,我希望他能在大海这个他选中的祖国中把仇恨从心里消失。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像,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像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进步。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4
刚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读不下去,说是故事,情节并不够跌宕起伏,说是传记好像也没有传奇人物该有的色彩。所以,像我这种读惯小说,追求故事情节的人很难耐下心去看。但最后会发现这是一部带给我们更多思考的著作。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它讲述了本来家庭和谐、工作稳定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突然有一天决定抛妻弃子,远走异国他乡学习画画。
作者没有写故事的`主人翁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对丈夫的行为也惊慌失措,没有察觉任何征兆,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斯特里克兰自己知道。
斯特里克兰放弃舒适的生活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脏乱的房间里。即使他每天沉迷画画,尽情的创作,可是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多少认可,除了一个人,德克·斯特洛夫。
斯特洛夫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且总是能精辟、绝妙的评论一幅画作,但是自己的画作水平却始终得不到认同。他是唯一一个真诚赞赏斯特里克兰画作,无条件支持他的人。即使斯特里克兰无情的抢了他的妻子、无数次嘲笑他、讽刺他、侮辱他的画作,最后他依然选择原谅斯特里克兰,因为他认为斯特里克兰是最伟大的画家。他曾经说过:“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你和我,那是因为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最后事实证明斯特里克兰确实一个天才,他开创了艺术的新时代,这在他死后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在斯特里克兰辗转来到他最后的栖息地,在这里他找到他梦寐以求、唤起他创作激情和灵感的地方,塔西提岛。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在这里他深居山林,有善良的阿塔陪伴他,照顾他。从此他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虽然他从来也不会顾忌任何事)的进行他的创作。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感情、说话做事讨人厌、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机器,这个机器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画画。
但他是天才是无疑,他画画不是为了成名获利,他只是有一种输出的欲望,为了表达心里的想法而创作,是一种极致单纯的创作。就像文中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上帝通过他的手让世人看到美。
“有时候,我想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在那里,我可以住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四周不知名的树木环绕,寂静无声。在那儿,我想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5
《家》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6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7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翻阅了无数遍,可总是觉得读不够,每次走进它,我的心都会被安徒生融在书中的“美丽的幻想”所浸润、所感动。
安徒生的父亲是一个穷苦的鞋匠,母亲全靠替别人洗衣服来度日子。贫穷的家境无法给安徒生提供上学的机会。尽管如此,安徒生从小就下决心当一名歌剧演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十四岁离开家乡来到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可最终他没能实现当演员的梦想,而是成了一名享誉四海的作家。
安徒生的一生都怀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他的作品中的主人翁总是勇敢而又善良的。《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中,海的小女儿对“人”有无比的崇拜,为了成为一个高贵的“人”,她宁愿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服下巫婆给的药,将身上的鱼尾变成了两条“人”的腿。其实,海的女儿离真正的“人”仅一步之遥,只要她狠一狠心把刀刺入王子的心脏,就能让美梦成真。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刻,海的女儿心软了,她不忍心伤害王子。最终,她投进了大海的怀抱,化成了无数闪亮的泡沫。
安徒生热爱他的小读者,对未来一代抱着美好和善良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幸福的世界中生活和成长。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他让那个受尽了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小女孩和她的祖母“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的!”尽管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除夕夜冻死了,可她的嘴角挂着微笑。安徒生用他创造神奇的笔,轻轻地掩盖了小女孩的痛苦。这正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地怀着对孩子的美好期望。
安徒生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上帝啊!请您不要让我写出任何一个在您面前交代不了的字来!”可见,安徒生对待自己的文字是多么认真、多么严肃、多么虔诚啊!他的一生写了一百六十多篇童话,也许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些童话的意义,但今天,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留下的这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童话,成为了孩子们幸福的源泉。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8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9
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先生总是将自我独特的见解溶于文字中,领导读者理解问题,思辨问题。先生的文字逻辑性强,见解独特,含义深刻。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深深地震撼。
《文化苦旅》这本书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你千万不要所以认为读余先生的书会心旷神怡,简便自在。整本书还没读完,我就已经被民族意识唤醒后的沉重与悲哀压的喘可是气来。在我们欣赏历史留给我们的有形“著作”——古迹时?谁又会去潜心探究这一处处古迹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余先生恰恰做到了。他运其妙笔,给我们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
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评论: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余秋雨先生凭借自我丰富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是的,他的这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每个读者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力量。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终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这些话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之所以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是想要表达我至深的敬意。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以唤醒我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让铭记我们历史的教训!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
跟随作者走到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推引,走上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一次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日,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报纸上说我书写得简便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我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终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千年之前的那场浩劫,绝不能只是过眼云烟。我们要吸取教训,将文化的精神永贮于华夏大地!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和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应当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我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0
《封神演义》是许仲琳、李云翔著于明代之作,以商周易代,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本发扬思想的神怪小说,即为“神魔小说”。其实。这是一本集历史与神话,集涵养与精神并集神佛与妖魔与一体的好书。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就穿越回了那一段兵荒马乱,金戈铁马的年代。
本书最令我痛恨的人物是商纣王,他是一个贪得无厌,宠幸小人,喜好酒色之人。他不听忠良的谏言,造虿盆灭忠良,首创炮烙之刑。他还搜刮民脂,敛财建鹿台,不理朝政,十分昏庸。本书以纣王的形象警示后人,不得贪心,要接受别人的劝告与教导,为官者,也要与老百姓一视同仁,同甘共苦,更不能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的老百姓身上搜刮,使他们原本就清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当武王与姜子牙率军攻入朝歌,纣王在鹿台投火自焚,真印证了“恶有恶报”这一说。
好书,往往能用寥寥几笔,勾绘出一幅动人的场面。《封神演义》亦是如此。第八十四回《子牙兵取临潼关》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壮观的神战画卷。这一回写得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用无数个动词和比喻、形容,连贯、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这场激烈的血战。同时,还排比了多种武器,战斗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真可谓“玉虚门下一干如狮子摇头,狻猊舞势,只杀得山崩地塌。”(书中原文)虽说本书是文言文,但就算隔着这一层,我们仍然可以跨越时空,来到临潼关,窥见这一场震天动地,天昏地暗的战斗。
虽然这本书主要赞扬了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精神,但同时也批评了一些不积极的伦理观念。令我唏嘘的是第十四回《哪吒现莲花化身》,文中少年英雄哪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竟追杀其父李靖。这对于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来说,实在是不符“百善孝为先”。更令我惊讶而气愤的是最终姜尚封神之时,竟只从天命,将不管正义与否的全部人物,全搬上了封神台,乃至助纣为虐的奸佞小人也在封神榜上有一席之地,又只是一味的赞颂明君。这一点也大大削弱了本书的积极意义。从这两回,我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孝敬长辈,兄弟和睦;二是不能遵崇命运,更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不管是褒是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本书不仅打动了我,更在民俗、民间信仰中都留下了其影子。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多读经典,品味其中的妙处。这时候,我终于从战火纷飞乱世的年代,穿越回到了今天。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1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著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三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著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著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2
前不久,我刚刚读完一本书,就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曹文轩是著名的大作家。
这本书中的桑桑,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在他爸爸的小学里领略了六年人生。曹文轩说;“文中的桑桑就是自己。”那曹文轩大作家的小时候也很调皮。
本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纸月,因为她长得漂亮好看。而且她还很可怜,在她刚出生一个月后,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她母亲走了,可还有父亲。但是,她一生出来没有父亲。她母亲在世的时候,别人问她:“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可是她就不说,就让纸月变成了单亲家庭。她的妈妈去世后,她被一个老奶奶抱回了家,于是,这位老奶奶就变成了纸月的外婆。她现在只能依靠外婆,现在外婆是她唯一的亲人。就这样,她可以像平常人一样幸福,快乐,我很佩服她。
因为,如果,我是她,每天都会有些伤心,每天都会在想我的爸爸是谁?为什么不要我?妈妈为什么会走的这么早?·······如果遇到可以让我高兴的事,我可能也是一半一半吧。在短时间里我不可能走出我伤心的事情。有时候,可能会很快走出,但是这件事会刻在我的心上。
这本书,可以让你认识世界,可以认识更多事情,你也来看看这本《草房子》吧。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3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4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仅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境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理解,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仅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我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我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杯具。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可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当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5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
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6
《东周列国志》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以战争为主题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当时群雄并起,百家争鸣。虽然最后大家知道是秦国统一了天下,但在这其中,很少人能看到那些默默奉献的伟大英雄。
在那个时代的诸多人物中,我最喜欢苏秦。苏秦并不是秦国人,却也为秦国的一统天下助了自己的一臂之力。他为了报恩决心帮助燕国灭齐,当时是齐强燕弱,但他毫不放弃,设下了一个又一个局,在齐国当了相国,并取得了齐王的信任,然后说服齐王出兵伐宋、灭宋,惹怒了其他国家。别的国家联兵伐齐,齐国大败,几乎灭国,苏秦也被齐王所杀,因为苏秦用的是“死间”,所谓“死间”,即成人之死。
历史书已经看到这,我逼近思索:为什么他可以如此优秀,仅靠一己之力倾危天下呢?答:因为他以前学习用功。苏秦是鬼谷子四大得意徒弟之一。当时孙膑、庞涓学军事,张仪、苏秦学游说,游说于列国之间。因为还没掌握“道”,于是拿起鬼谷子给他的一本书用心研读。他用心到什么程度?苏秦在读书时把头发悬在房梁上,每当要睡着时,头不小心一低,头发就会被扯出,头皮产生剧痛,这么一痛就精神了。不仅如此,他还在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看着一个红泡冒出,又来了精神。经过长时间的研读,最后他终于悟透了,还成就了“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佳话。
这是一代传奇身后的故事,我也想有传奇的一生。但看着现实中的我,明知道眼前的一切是可贵的,却不珍惜;明知道手中的历史书是一代又一代圣人的鲜血编制而成的,却又不认真读。我恨自己,恨自己有这种想法却没有行动……
传奇是怎样炼成的?答:努力。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下去,我的人生也会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为了考进好的大学,现在就开始努力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体育了,仅剩的时间全在写作业上。本来周末是个提升的机会,可我耐不住性子,一到周末就放纵自己,打开电视就关不起来,一天都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到了晚上,我关上电视,闭上眼睛,我看到了星星,看到了端坐在电视机前整整一天的自己,看到了上学五天的努力付之东流……我如梦初醒,原以为这样的一天值得。但现在才发现,这一天的我除了笑以及一个昏沉的脑袋什么也没有收获。星期天,这是最后一天周末了,我决定重振旗鼓,从今往后以积极的态度学校、运动、做家务。但面对枯燥而不懂的知识,我不由得烦躁起来:好累,不想学了!于是,我在那儿呆坐着,两眼毫无光彩,心中很是不快。忽然,一阵清风吹过,我猛然一扭头,瞥到了课本旁的那本书——《东周列国志》,想到了苏秦,想到了他为了认真学习而头悬梁、锥刺股,我却因为觉得书本枯燥就要放弃,这不就是在背对着我目标的道路上奔跑吗?我冷静下来,规律和思路重回到我的脑中,在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后,我再次捧起那本历史书,看书中淋漓尽致展现出人物性格,它真实而又生动,让我好几次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仿佛是我的心声在与书中的历史人物对话。
《东周列国志》不仅是让我知道了历史的书,更是一本激励我的书!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7
《史记》是由西汉司马迁编写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史记》本是古代汉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通称为“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五年,共3000多年历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书,读史,读人,荆轲刺秦王的无畏;霍去病攻匈奴的爱国与大义;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
读完全书,我觉得称得上英雄的是项羽。虽然他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我仍然敬服他,他失败在四面楚歌,最终垓下自刎。项羽在遭汉军重围时,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劝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又一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孙膑膑足,写下名垂千古的《孙子兵法》;吕不韦被流放蜀地,留下《吕氏春秋》……
有生亦有死,有战争亦有和平,事情总有两面性。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8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终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高利贷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
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
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可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19
为了让这个寒假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我决定选择一本名著阅读。这本书的书名是《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一部作品。
书中的每一处奢华的教堂建筑物都会令人回味无穷,在作者的笔下,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具特色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很轻易就被刻画出来。其中写到的吉普赛女人爱斯美拉达相貌美丽、迷人,性格纯真、善良,又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很受人喜爱。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还属钟楼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拥有世上最丑陋的外貌,但却有着世上最善良的心灵和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而书中的另一个人物,就是曾经收养卡西莫多的克洛德副主教,或许他的外表很漂亮,留给别人的印象也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爱心的人,但是他的内心却丑陋无比,他总是搞暗中破坏,使别人无法成功。用无道德而又自私的手段从而使自己达到目的,更无耻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的罪恶感。所以,他与卡西莫多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了。他不像卡西莫多那样,虽然是遭人唾弃,独眼、驼背、坡脚,但是尽管如此,卡西莫多仍然自始至终保持着心灵的美丽,甚至是为了爱斯美拉达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至于弗比斯,他是和克洛德一样的卑鄙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会去害爱斯美拉达这个纯洁、仅有十六岁的无辜女孩。克洛德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相信弗比斯也不会有好的下场。
其实,我在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很讨厌卡西莫多,他的形象太丑陋了,但是卡西莫多原本就善良美好的心灵在故事情节的衬托下,使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大概就是心灵的震撼吧。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同情。不过,我现在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美;而外表上的美,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来说,或许更多的是把外表美放在首要,但是现在我才明白,唯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读名著阅读作文篇20
听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弹奏出一首有旋律的乐章;闻远处的香樟挺立,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气味;感受远方吹来秋风习习,吹拂额头有一种母亲般温暖的感觉;看手中的小说名著,那泛黄的纸香油墨的清香让我不得不沉醉其中。
这是一本名为《愿风裁尘》的书,或许它并不出名,但是我认为这本书的真实性打动了我。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让人最无法接受的,就是父母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让我们忽略了的日与夜里,他们一秒一秒,随着时间滴滴答答地衰老下去。然后无数个滴答声过去之后,他们就平静而无声得离开我们。”我想,现实真的是惊人的相似。我觉得父母的爱真的像一盏小夜灯,你并不是特别在意是否有它的存在,但是在你一个人的时候有特别希望有他的陪伴。因为他们往往在你们看不见的地方照亮你心底的孤独和恐惧。
那一天天气晴朗,艳阳高照,吃完早饭的我打算去学校,妈妈为我默默地打开了家里拿到锁上的门,见我收拾好桌子上那些狼狈的作业,就小声地说∶“孩子,天气预报说今天可能会下雨,带把伞去吧。”或许是起床气还没消吧,我本来打算吼一声∶“大晴天的怎么可能会下雨,真是杞人忧天。”但是我没有。我看见递给我雨伞的那双手已经长满了厚厚的茧子,双眼下松塌的皮肤上爬满了皱纹,时间真的把我眼前的这个人的青春耗尽了许多,可是不管怎样变,那双眼睛依旧熠熠生辉,笑颜如花。我接过雨伞把它放在书包的侧口袋,我告别了妈妈,转身就走了。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妈妈又默默地把门带上了。走到楼梯间的时候,风云骤变,天空像变脸似的,太阳一下子就被覆盖了,这一切真的太突然了,豆大的雨滴像机关炮一样打入地里。我撑起雨伞,真庆幸当时我没有誉妈妈反驳,转念又想,好像妈妈每一天都让我带雨伞,哪怕没有下雨也徽叮嘱我带雨伞,好像怕我淋湿是的。我这个人吧做事特别马虎,但是每一次马虎都有妈妈在我的背后帮我记下那些我忘记的事,即使每一次她都会说我马大哈,但是她真的没有嫌弃有我这么一个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郭敬明,这本书记录了他的少年时代所经历的的那些风风雨雨。自己辛辛苦苦写出的书,被广大媒体称之为是抄袭的,在饱受社会舆论的情况厦,它依旧处变不惊,每天阳光乐观地面对新的一天。我想或许每一个人都应该比拥有这样的精神品质,不为眼前的苦难所击倒,一直这样坚持下去,或许你还可以收货意想不到的惊喜。
愿风裁区每一粒尘埃,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每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