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感受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妓女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名著感受篇2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名著感受篇3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终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高利贷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
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
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可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名著感受篇4
在十九世纪末,一部堪称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典范诞生了,那就是法布尔在荒石园中完成的《昆虫记》。
这是一部不朽的乱世佳作,它不仅渗透着对生命的敬畏,而且蕴涵着一种追求真理的精神。
说到《昆虫记》,就不得不提到它的作者—法国伟大科学家法布尔。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及对万物的赞美。正是这种原因使得他以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和习性。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散文,我们不仅从中获得知识与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
《昆虫记》整本书都在介绍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及捕食方式,像勤劳的蜂、漂亮的蛾、笨拙的虫等自然成了它的主人公。就这样,我随着法布尔一起去认识昆虫,又一起被感动,被震憾。
《昆虫记》中固然有弱肉强食、骨肉相残,但母爱是不朽的主题。蜘蛛是一种令人恐惧的生物,一提到它,许多人都会毛骨悚然。可是你看法布尔的描写“园蛛使出一身惊人的本领为自己的卵造了美仑美奂的住宅,但它时日无多了……狼蛛将它的珍宝拖在身后,无论白天黑夜,一刻都不离身,它护子的那股气势让旁观者望而生畏……”。读着这些文字,我分明看到了一个个慈祥、充满爱心的蜘蛛妈妈。
连法布尔都不得不说:“毫无疑问,这的确是真正的母性之爱。”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一步步认真推算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和效果;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马上设计下一次。他那严谨的态度、认真的精神、勤勉的作风,着实令我叹服。
这本书从人性观照虫性,以昆虫的本能、习性、活动、婚恋、繁衍至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难怪鲁迅称之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使我眼界开阔了,看问题的角度有所改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以往。读完此书,我最深刻的体会是:生活乃写作文之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后认真思考,并加以验证,才能了解世界的奥秘。我相信,这个体会让我一生受用。
名著感受篇5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名著感受篇6
早就看完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动,有一种对故事中女主人公的震撼,但更多的应该是不理解。
人的价值=尊严+爱
这也许是对这本书最简洁明了的概括了。单从字面意思,我们很容易理解:价值,尊严,爱情。但如果把这三个词,融入生活,也许他要用我们的一生去体会,去验证。
简爱,一个孤儿,失去了父母,被自己的舅母收养,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她的性格倔强,不愿忍受屈辱,她极力为自己争取与舅母的孩子同样的地位,同样的权利,不甘于靠亲人的施舍来生活,也并没有因为舅母的收养,和她那种不是出自内心的,不公平的照顾而感动。这表明她是一个坚强,有个性的孩子,这让人很感动,因为她还不到十岁。
我认为,人的一生,最为庆幸的是他能遇到给自己引航的人。
因为舅母很讨厌简爱,于是把她送到罗沃德学校,一座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哪里,她结识了好朋友彭斯,在和彭斯交流的过程中,简爱改变了对生活的看法,改变了对舅母的态度。能够让简爱在以后的生活中,掌握正确的方向,坚持自己认为对的教条,坚持自己的信念,永远的坚强的生活下去,这对她具有决定性的教育意义。
在海伦彭斯受到斯卡查德小姐的惩罚的时候,简爱无法理解彭斯对惩罚她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宽容,她理解不了彭斯所说的“忍受”的信条:“如果你回避不了,那你就只有忍受。如果你命里注定需要忍受,那么说自己不能忍受,就是软弱,就是犯傻。”但她相信她是对的。
彭斯的话告诉我们,人的生活,有很多无奈,并不是我们自己能把握得了的,我们应该学会坚强,退一步,海阔天空。
简爱告诉彭斯自己的舅母对她是如何残暴,简爱很恨她。彭斯去有不同的见解“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的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对我来说,生命太短暂了,不应用来结仇和记恨。人生在世,那个人没有罪过?但我相信,我们在摆脱腐坏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
当校长揭露了简爱是一个爱撒谎的孩子的时候,彭斯告诉简爱“即使整个世界都恨你,并且相信你很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很简洁的话语,却诠释了生活中的无奈。
简爱一生中的高潮部分,应该就是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了。
简爱,不到20岁,她与一个接近40岁的男人之间,产生的爱情。呵呵,很不可思议。这极大的引起了读者的兴趣。在那个时代,也许伦理道德应该是人们心中最神圣的信条,而夫妻之间,年龄的差距,也会遭到世人的议论。
这也许就是作者的用心所在,简爱从小遭受生活的挫折,她不平凡的经历,痛苦的回忆,受人冷落,这一切,让简爱提前懂得了生活,懂得了人生,而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上所体现的正是这种沉熟的气质:“他身上裹着披风,带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脸部看不大清楚,但我琢磨得出,它大体中等身材,体格健壮。他的脸庞黑而严厉,眉毛浓密;她的眼睛和紧缩的双眉看似因为刚才的事情让他愤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
“我几乎从没见过一位漂亮的青年,也从来没有和英俊的青年交谈过,我在理论上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我见到这些品质表现在男性的躯体中,我会本能的明白,这些东西没有,也不可能和我的品质共鸣,那我也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去令人害怕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迭。”
“这位赶路人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坦然自若。”
这为以后的故事中,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的火花,埋下了伏笔。
自从罗切斯特先生回到桑菲尔德府以后,经常叫简爱和他聊天,谈心。“我敢肯定,很多人都认为他还是个丑陋的男人,但她的举止中却无意识的流露出那么明显的傲慢,行为举止有那么从容,对自己的外表显得毫不理会,又是那末高傲的依赖其他内在或外在的特质的力量,来弥补自身魅力的缺乏。因此,你一看着他,就会不由自主的被他的漠然态度所吸引,甚至盲目的被他的自信所折服。”这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外表进一步的认识。
而;罗切斯特先生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告诉简爱,他认为简爱,“稳重,体贴,细心,生来就是听别人吐露秘密的。”他认为可以和简爱无话不谈。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之中所体现的精神和灵魂相同之处吧
罗切斯特先生处事干练,成熟,为人圆滑,性格刚烈,思想自主,他对简爱的关心,让他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更重要的是,简爱没有因为自己是一名家庭教师而卑躬屈膝,相反她以自己正直,纯洁的一面,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家庭教师是很受人鄙视的工作)他们的最终结合,也是生活和人性本身的结合。
“我一旦发现她们没有灵魂和善心,一旦她们向我展示乏味,轻浮,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我便成了真正的魔鬼。但是对眼明口快的,对心灵如火的,对即柔顺而又稳重,即驯服而又坚强,可弯而不可折的性格——我会永远温柔和诚实。”
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了一位妻子的时候,而那个人正是住在桑菲尔德府三楼的疯女人,正是她制造了很多恐怖的事情。简爱觉得自己被骗了,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伤害。于是,简爱忍受了痛苦,抛弃爱情和物质金钱的诱惑,毅然选择离开:“我关心我自己,越是孤独没有朋友,越是无助,我就越是自尊。我会遵守上帝创造,有人批准的法则,我会坚持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疯时服从的准则。”
这是简爱离开的理由,试问,有多少人能如此理智,抛开诱惑,坚守作为个人的尊严。向苦难开进。
最后,结局很圆满,但又会令读者有一种隐隐的痛。桑菲尔德府被葬在一场大火之中,疯女人被烧死了,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简爱这个时候,回到了他的身边。此时的简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财产,还有兄妹。简爱决定要和心爱的人结婚,与他共度一生。
“我明白一心跟时尚我最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麽回事。我觉得自己无比幸福——幸福难以言传,因为我俩的生命都是彼此的。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
作者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局,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她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这是作者本身向往的一种生活,也是我们——每个女性所向往的。
也许两个人在经历了痛苦的洗礼之后,才会更能融入彼此的心灵。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知道失去和未得到是最珍贵的,而不去珍惜眼前的幸福。
我为简爱的坚强感到震撼,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大龄的女人,当我在书中看到仅两次提到她的年龄的时候,我迷茫了,为自己虚度二十年光阴而感到惭愧。
名著感受篇7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没有爱,我们就会像夜幕下迷途的小鸡,孤苦无依。在对爱特别敏感的年代,我们也因为爱的存在而同喜同悲。读了《夏洛的网》,我就被牢牢地粘在夏洛用生命编织的爱网中了。
这张网纵横交错,挂满了无私、勇敢和真挚的爱。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一群动物作为邻居各自生活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友谊。当威尔伯得知自己未来的命运要成为熏肉火腿时,就陷入悲痛绝望中,他已经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毅然伸出了友谊之手,用坚决的声音说:“我救你”,用果断的行动在猪栏上耗尽自己的精力与蛛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帮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得到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舍弃蛛身维系猪命,小小的蜘蛛竟然有这样的大爱。
这张网密密麻麻,刻满了夏洛的真诚与高尚。最感人肺腑的还是夏洛的那几句话:“我为你织网,是因为我喜欢你”、“一只蜘蛛在一生中只忙碌着捕捉、吞食小飞虫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我才可能试着在我的生命里找到一点价值。老天知道,每个人活着时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好吧。”这一张网“网”着夏洛对朋友的友谊,这一张网也直接“网”掉了夏洛的生命,但是这一张网也“网”出了夏洛高尚的心灵。
透过若隐若现的网格,我也发现了阴暗的角落里一些刺眼的痕迹。比如疑心,夏洛从来没这么怀疑过威尔伯,但是威尔伯在开始的时候以为夏洛是一个残忍的、凶猛的、狡诈的嗜血动物,不相信她的爱心和善意。又如自私,那只叫坦普尔曼的老鼠,为了吃可以付出一切,就在夏洛快死的时候,威尔伯要他帮助摘卵囊他还计较报酬,太令人气愤了。
一只小小的蜘蛛在我的抽泣声中死了,但是我知道永远记住夏洛的不仅仅是威尔伯,只要人人心中装满爱,爱就会在全世界流淌。蛛丝有迹,大爱无痕,就让我们用爱心编织一张大网,挂遍世界各个角落吧。
名著感受篇8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名著感受篇9
《史记》是由西汉司马迁编写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史记》本是古代汉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通称为“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五年,共3000多年历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书,读史,读人,荆轲刺秦王的无畏;霍去病攻匈奴的爱国与大义;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
读完全书,我觉得称得上英雄的是项羽。虽然他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我仍然敬服他,他失败在四面楚歌,最终垓下自刎。项羽在遭汉军重围时,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劝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又一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孙膑膑足,写下名垂千古的《孙子兵法》;吕不韦被流放蜀地,留下《吕氏春秋》……
有生亦有死,有战争亦有和平,事情总有两面性。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名著感受篇10
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名著感受篇11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初中的课本上,只知道这本书大体讲了一个吝啬鬼的故事,当时只是为了升学而看书,对于这些外国名著我是丝毫没有一点兴趣的。但是后来渐渐的接触了一些像葛朗台的“吝啬鬼”,我就想让现实生活中的葛朗台与书上做一下对比,看一下到底是谁比较“抠门儿”。以上纯属题记,请某些同志不要对号入座。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故事展开自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由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是它惨烈的程度去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人物的是命运;在巴尔扎克的笔下主宰一切的却是金钱。葛朗台的性格特征是贪婪吝啬,但又远不止这一点,重要的是葛朗台这一形象概括了一段历史,描写了法国大革命以后迅速崛起的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代表。
葛朗台胸有城府,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他心狠手辣,玩弄世人于股掌之上。在他所住的城市—索漠城,人人都被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的抓过。人们看见他,没一个不觉得又钦佩又可怕。所以他自然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他把所有的开支都看成浪费,奢侈享受更是最不可容忍的恶习。尽管他家财万贯,但是他一直保持相当“节俭”的作风,喝的总是坏酒,吃的老是烂果子,面包是自家佣人拿侬烤的,肉食蔬菜靠佃户供应:蜡烛是全家合用一支,而且是最便宜的:白糖早就落价了,可永远当奢侈品看待。年收入达三十万法郎以上的家庭,开销不到几法郎,所以家产越滚越大,直到他死竟留下了一千七百万家产。
这个吝啬的老头,不仅对索漠城的人如此吝啬,就连对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如此,以至于在我认为他的女儿是整个故事最大的悲剧,因为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个勇敢的女孩为了爱情,敢于与自己的父亲反抗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但是却遭到自己最心爱的人的背叛,最后嫁给了公证人的儿子,没想到的是在自己三十二岁的时候就守起了寡,悲惨的童年加上悲惨的爱情遭遇,想必是一个女人这辈子最大的痛苦了。虽然最终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但是他的人生是无比空虚的。
读完这个故事,看到葛朗台的死,欧也妮悲惨的生活,试想他们一家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什么,直到死去,那他们拥有这么多钱又有何用?在葛朗台的心中,”钱和人是一样的,会动的,他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他一辈子都在琢磨的就是这钱是怎么生怎么死的秘密。但是如此的人生拥有着太多的遗憾,钱是身外之物,它是会来,也会去,但是要让它来的有意义,去的有价值。让钱发挥自己的价值才是它存在的意义。
名著感受篇12
一个女人,一生的眼泪,却换来一段残缺而又不完整的感情;一个男人,一生的呵护,却终究敌不过金玉良缘的流言蜚语。她,林黛玉,那个倾国倾城的貌;他,贾宝玉,那个多愁多病的身。这部文学作品,堪称文学史上的经典,也许正是因为这经典,将我这个爱文学的女孩子牢牢地锁住。说实话,我从五年级就喜欢《红楼梦》,可能那时候我年纪小,而这本书多讲的爱情故事,家里人不大同意我看它,但我觉得这没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个过程或说都会有爱情这段经历。当倾国倾城遇上多愁多病之后,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林黛玉虽然在爱情中是一个失败者,但在言行一语双关方面,却不得不令我佩服。“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含蓄又不减妙力的话,被她说的如此完美无瑕,不得不说,林黛玉对于文字也是别有一番研究。“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她的诗中总带着一种别致的美感,但也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里面。《葬花吟》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的孤寂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没想到,她的命运与这首词是如此的相似。只有宝玉一个知己,除了他,在这慌缪的现实生活中,还有谁能给这个洁尚的姑娘幸福呢?这一切,又岂能是她一个人能够改变的呢?所以,她终究被这黑暗的世界所吞没!可悲!可叹啊!
林黛玉在文学史上算是一个成功的女性,但不免会有些弦外之音,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会使性子,有心计,不仅如此,我们更要注意的她的出生,她的背景,自从来到荣国府,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唯一的一个却承受不了封建社会的压力。我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不亚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当然,每个都有每个自己的优点。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红楼梦》时,每个主人公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悟,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个倾国倾城的林黛玉和多愁多病的贾宝玉……
名著感受篇13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
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
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名著感受篇14
最近我读了好几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里描写的昆虫让我目瞪口呆。比如爱吃粪便的粪金龟,爱吃卷心菜的菜粉蝶宝宝,热爱唱歌的蝉,爪子像镰刀的螳螂……
我最喜欢的昆虫是蝉,并不是因为它有嘹亮的歌声,也不是因为它有酷酷的身型,而是因为它有超常的耐心。蝉宝宝出壳“着陆”后要十分小心奸诈的蚋和狡猾的蚂蚁,因为他们会吃掉柔弱的蝉宝宝。因此,蝉宝宝一“着陆”就要挖个洞藏起来,躲在洞里生活四年、脱四次皮之后才能出来。出来之后的蝉还要再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脱最后一次皮,这样,蝉才可以高声地歌唱、自由地飞行。人们常说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不懈,要耐心等待。这说的就是蝉啊!
我很佩服蝉。它们呆在黑暗的洞里度过漫长的四年,出来到外面光明的世界的时间却只有短短的一个夏天。我真不知道在洞里呆上四年的蝉是怎么熬过来的!一只小小的蝉,尚且知道耐心等待的道理,何况我们这些高智商的人类呢?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就没有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些难,但也不是难得做不出来。况且,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做题的耐心,没有等待的毅力。
读完蝉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我们应该像蝉一样,做任何事要耐心等待,坚持不懈。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成功。当蝉在树梢高声歌唱时,请你不要烦躁,请你不要厌恶,因为蝉坚持了四年的蛰伏,才换得了这一欢唱时刻啊!
名著感受篇15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名著感受篇16
近日我读了一本好书——《俗世奇人》。这本书由18篇文章组成,文章精短,看似古文但有传奇色彩。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可就是这些奇人,会平常人不会的事,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绝盗、泥人张、小达子、大回等。这些人本领高超,靠着着高超的本领生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和《好嘴杨吧》。
我先说《刷子李》。文章在写刷子李时先描绘天津码头的情况“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一下子让我的心悬了起来,看来没有两下子的人是不可能在那里生存的。接着才写刷子李的奇“刷子李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好厉害啊,刷子李不仅对自己手艺的感到自信而且还十分自豪,最让我佩服的是他还会给自己做广告。最让我捻一把汗的是《好嘴杨吧》。杨七杨八靠卖芝麻茶为生,凭借杨七的好手艺杨八的好口才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有一次李鸿章要喝茶汤,居然把茶汤上的碎芝麻误认为脏东西一把砸下地,顿时碎瓷乱飞,人么胆战心惊,眼看一场灾难就要来了,只见杨巴不动声色力旋狂澜,从此他在天津城威名大震、名扬天下。看来做人啊要讲究能耐,善于积累这样才能急中生智化险为夷。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俗世奇人》并不简单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名著感受篇17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名著感受篇18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仅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境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理解,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仅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我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我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杯具。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可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当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名著感受篇19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著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三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著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著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名著感受篇20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收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之后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之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就应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正因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之后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曹操还是个实干家,以前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爱。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正因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述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透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