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3艺术类统考合格线
辽宁2023艺术类统考合格线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如下:
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85分,且3门科目中至少有2门各不低于60分;专科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70分。
表演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3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35分。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75分,音乐基础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190分。
按四舍五入原则,合格分数线下0.5分以内的考生成绩认定为合格。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
辽宁艺术类统考注意事项
1.美术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每科考试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2.请艺术类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要求,按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定画液、隐形画板画帖、电动橡皮、电吹风等);音乐舞蹈类统考音乐基础课笔试艺术类考生须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3.艺术类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4.艺术类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政策、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等信息。
5.辽宁省取消发放艺术类纸质考生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艺术类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艺术类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6.艺术类考生应遵守本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艺考综合分数折算公式
艺考生的高考分数的算法一般要看所报考的学校录取规则:
1、有部分学校是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来录取艺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而有的学校是文化分占40%专业分占60%。
2、有部分学校是按照文化分过了校线后按专业分的由高到低录取。但两者前提是你必须文化课过艺术类本科线。
3、有的省份有专业统考(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可用于省内大部分院校) 32所独立院校的专业需要单独进行校考。
艺术类统考考生的综合分是由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合成的。综合分由考生统考专业分和文化分按照院校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得出。
常见的艺考综合分计算公式有: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x50%+文化成绩x50%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x40
院校的录取原则都是不同的,有的侧重文化课,有的侧重专业课。我们需要针对每个院校的录取要求进行计算。
辽宁2023艺术类统考专业
一、本科专业
1.美术类辽宁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设各专业(不含摄影、书法专业)和“动画”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下设各专业。
2.音乐舞蹈类:辽宁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舞蹈表演(芭蕾舞、国标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及相关“专门化”),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及相关“专门化”)。
所有体育院校招收的舞蹈表演(芭蕾舞、国标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等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考生报考须参加辽宁省统考并合格。
3.戏剧与影视学类:辽宁省统考包括两个专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上述三个类别辽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专门化)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专科专业
艺术类辽宁省统考涉及的专科专业参照本科专业执行。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下设各专业及“民族文化艺术类”下设部分专业均属我省美术类辽宁省统考范围。
若教育部相关文件调整涉及辽宁省统考专业,我省将依据相关条款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辽宁省统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可详见《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23辽宁统考专业及科目
统考类别 | 统考专业 | 专业方向 | 专业方向代码 | 专门化 | 成绩项代码 | 成绩项名称 |
美术类 | 美术类 | 美术类 | 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表演 | 表演 | 2 | 表演 | B1 | 表演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C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音乐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 | 7 | 芭蕾舞 | D1 | 芭蕾舞 |
国标舞 | D2 | 国标舞 | ||||
中国古典舞 | D5 | 中国古典舞 | ||||
中国民间舞 | D6 | 中国民间舞 | ||||
舞蹈学 | 舞蹈学 | 8 | 舞蹈教育 | D3 | 舞蹈教育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9 | 舞蹈编导 | D4 | 舞蹈编导 | |
音乐表演 | 打击乐 | 10 | 古典打击乐 | E1 | 古典打击乐 | |
流行打击乐 | E2 | 流行打击乐 | ||||
民族打击乐 | E3 | 民族打击乐 | ||||
键盘演奏 | 11 | 钢琴 | F1 | 钢琴 | ||
流行键盘 | F2 | 流行键盘 | ||||
手风琴 | F3 | 手风琴 | ||||
双排键电子琴 | F4 | 双排键电子琴 | ||||
流行演奏 | 12 | 电贝司 | G1 | 电贝司 | ||
吉他 | G2 | 吉他 | ||||
萨克斯 | G3 | 萨克斯 | ||||
民族器乐 | 13 | 板胡 | H1 | 板胡 | ||
二胡 | H2 | 二胡 | ||||
古琴 | H3 | 古琴 | ||||
古筝 | H4 | 古筝 | ||||
管子 | H5 | 管子 | ||||
柳琴 | H6 | 柳琴 | ||||
琵琶 | H7 | 琵琶 | ||||
笙 | H8 | 笙 | ||||
唢呐 | H9 | 唢呐 | ||||
扬琴 | HA | 扬琴 | ||||
中阮 | HB | 中阮 | ||||
竹笛 | HC | 竹笛 | ||||
声乐演唱 | 14 | 流行 | J1 | 流行 | ||
美声 | J2 | 美声 | ||||
民声 | J3 | 民声 | ||||
西洋管乐 | 15 | 长笛 | K1 | 长笛 | ||
长号 | K2 | 长号 | ||||
大管 | K3 | 大管 | ||||
大号 | K4 | 大号 | ||||
单簧管 | K5 | 单簧管 | ||||
古典萨克斯 | K6 | 古典萨克斯 | ||||
双簧管 | K7 | 双簧管 | ||||
小号 | K8 | 小号 | ||||
圆号 | K9 | 圆号 | ||||
西洋弦乐 | 16 | 大提琴 | L1 | 大提琴 | ||
低音提琴 | L2 | 低音提琴 | ||||
小提琴 | L3 | 小提琴 | ||||
中提琴 | L4 | 中提琴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17 | 流行(钢琴) | P2 | 流行(钢琴) | |
流行(其它器乐) | P3 | 流行(其它器乐) | ||||
美声钢琴 | P4 | 美声钢琴 | ||||
民声钢琴 | P5 | 民声钢琴 | ||||
美声(民声) | P6 | 美声(民声) | ||||
其它器乐 | 其它器乐 | |||||
T1 | 音乐基础课 |
备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流行(其它器乐)、美声(民声)其它器乐,演奏乐器种类不包括钢琴。
2.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均须参加音乐基础课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