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高考网 > 分数线 >

延安2023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3分

时间: 泽慧 分数线

根据延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延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3分。

2022年延安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中学录取分数线

根据延安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职普招生比例,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延安市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7分。具体各高中录取情况如下:

延安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宝塔区728,全市736

新区高级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宝塔区744,全市746

实验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宝塔区718,全市724

宜川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全市710

宝塔区第四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宝塔区706

宝塔高级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宝塔区664,全市715

北大培文最低控制分数线:

宝塔区661,全市716分

博文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宝塔区617,全市676

育英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宝塔区548,全市608

2023延安市高中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编制。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级核准、省级备案制度。县(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计划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及分配,市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提出及分配。市教育局按照“统筹推进职普协调发展,合理调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招生规模,适应改革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数、申报计划、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及规模、国家规定班额标准、往年招生等情况,核准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下达执行。所有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2.定向初中招生计划。落实将省级示范、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含民办)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办学质量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

3.特长生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2023延安市中考录取依据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道德与法治、物理各80分,体育与健康、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各60分,满分820分,以原始分数呈现并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划分标准与比例、分数与等级转换办法等按照延市教基〔2020〕14号执行,以等级呈现并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通过写实记录、民主评定、公示审核、信息录入、形成档案等程序进行评价,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方式呈现。

3.定向生资格。初一年级在初中生源学校入学并建立正式学籍,连续三年在该初中生源学校就读且学籍一直在该校的应届毕业生。因大病办理休学、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的毕业生,因户籍迁移、工作调动等因素正常转学并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毕业生,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经学校审查、县级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初中生源学校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定结果,于7月2日前在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124.116.27.122:8084/)完成定向生资格标识工作。

4.录取必备条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当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为2个及以上D等级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八年级学生首次参加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可申请下一年度补考,并以首次考试成绩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5个维度中2个B等级以下者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一个C等级以下者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不予录取,2个D等级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音乐、美术须达到合格等级。

2023延安市中考学籍建立

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格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招生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招生结果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审核。严禁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生”,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2023延安市中考统筹特殊群体招生

(一)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平等考试升学权利。要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军人子女、公安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录取政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11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