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构建“四个制度体系”。
一是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
二是构建管办评科学分离又有机统一的教育治理体系;
三是构建学校依法办学,政府、社会、师生广泛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
四是构建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湖南省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7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高考时,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和录取。
省教育厅透露,新的高考制度最大的变化在于“两依据、一参考”,即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具体来讲,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数、外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考生从理、化、生、政、史、地等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构成。实行新的高考制度之后,考生将不分文理科。同时,全国统考科目将从2016年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2017湖南高考改革方案解读1、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
王柯敏说,为了化解中小学择校难题,《方案》将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试行学区制办学,探索小学初中九年一贯招生制度。划片入学工作主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具体组织实施,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组织辖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制定划片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现行设定的学区是否调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视具体情况依政策确定。
实行划片入学以后,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不得择校招生,民办学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需报备。
《方案》还提出,将建立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模式,推动同层次学校之间联合办学、组建学校联盟、试行集团化办学。王柯敏说,其目的就是要解除“大班额”、“择校热”难题,通过优质教育的辐射,使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真正实现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王柯敏透露,长沙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他们将帮扶学校的发展纳入优质学校发展规划之中,被帮扶学校的校长或业务副校长由优质学校派驻,同时,派出学科组和骨干教师任教并指导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等。
2017湖南高考改革方案解读2、初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根据《方案》内容,湖南还将推进“县管校聘”。王柯敏说,湖南目前还较为普遍地存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体制不顺畅、教师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探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就是在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理顺教师队伍的管理体制,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更好地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轮岗交流。
王柯敏说,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推进县域内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逐步缩小校长教师资源配备的城乡差距、校际差距,解除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此次《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出台后,湖南省将出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尽快制定本地的实施办法,同时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的办法尽快部署实施。2015年8月,在县市区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湖南省已先期选定了11个县市区作为全省首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试点单位,省本级也设立了500万元的专项奖补资金,对试点单位进行奖补,各试点单位正在按照国家文件的总体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试点工作。希望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2017湖南高考改革方案解读3、贫困生可免费读3年中职
王柯敏说,此次改革,湖南省提出了“教育功能型精准扶贫”的思路,制定了《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实施校校结对帮扶、教育教学资源云覆盖、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础教育教研教改等5大工程,在围绕“精准”对接发力,将人、财、智、物等精准对接到学校、输送到教师、作用于学生,精准对接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达到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不断提升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贫困家庭脱贫解困的能力,最终实现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目标。
王柯敏透露,今后几年,湖南省将把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手段,鼓励贫困家庭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职教育,以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致富技能,帮助贫困家庭实现脱贫。“9+3”模式,就是对贫困家庭学生在完成9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可在省内中职学校接受3年免费中职教育。
具体来说,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3年,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参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所有集中连片地区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7湖南高考改革方案解读4、省属高校年底完成一校一章程
王柯敏说,推进落实教育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是湖南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省教育厅、教育工委将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着力优化教育治理结构,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明晰政府管理教育的边界。通过编制权力清单,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2015年初,省教育厅将厅委机关的全部行政权力梳理合并精简至6类3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开展流程再造,打造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环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教育厅将按照“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的原则,切实精简审批和管理事项。2015年,省教育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2009年的12项减少到7项,总数减少了58%。同时根据省审改办的要求,全面梳理了本单位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所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省教育厅、教育工委将切实下放高校人员选聘、职称评审、专业设置调整等权力,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等权力。
以教育立法深化教育管理。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地方教育法规。
以章程规范学校管理。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维权的局面。目前,省教育厅、教育工委正在深入推进高校章程建设,2015年底之前将完成省属高校的章程核准工作,在全省高校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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