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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文言文练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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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正五年,除佥河南廉访司事,行部西京,以法绳赵王府官属之贪暴者,王三遣使请,不为动。宣宁县有杀人者,蔓引数十人,一谳得其情,尽释之。沁州民郭仲玉,为人所杀,有司以蒲察山儿当之,旸察其诬,踪迹得其杀人者。山儿遂不死。

  八年,升左司员外郎。九年正月,转河西廉访使,未上,改礼部尚书。会开端本堂,皇太子就学,召旸为赞善。旸言:“师傅当与皇太子东西相向授书,其属亦以次列坐,虚其中座,以待至尊临幸,不然,则师道不立矣。”时众言人人殊,卒从旸议。

  十二年,除刑部尚书,十七年,授集贤学士,兼国子祭酒,明年,乞骸骨,侨居弘州。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三。

  黑龙江高考文言文阅读题目

  4.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山东盐司遣奏差至颍/恃势为不法/旸执以下狱/时州县奉盐司甚谨/颐指气使/辄奔走之/旸独不为屈

  B. 山东盐司遣奏差至颍/恃势为不法/旸执以下狱时/州县奉盐司甚谨/颐指气使/辄奔走之旸/独不为屈

  C. 山东盐司遣奏差/至颍恃势为不法/旸执以下狱/时州县奉盐司甚谨/颐指气使/辄奔走之旸/独不为屈

  D. 山东盐司遣奏差/至颍恃势为不法/旸执以下狱时/州县奉盐司甚谨/颐指气使/辄奔走之/旸独不为屈

  5.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字”,又称“表字”;古人幼时命名,成年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

  B. “博士”,古为官名。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

  C.“至正”属于年号;年号是古代帝王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的一种称号,用以褒贬善恶,如“崇祯”“康熙”皆是。

  D.“乞骸骨”,古代官吏因年老请求退职,其意是年事已高,就上书皇帝请求退休,好让一把老骨头能葬在故乡。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3分)

  A. 归旸的出生富有神奇色彩。他快出生时,母亲做了个奇梦,于是就给他取了个跟梦境有关的名——“旸”。

  B. 归旸敢于抵制图谋不轨的杞县人范孟,因此得到了皇上的称赞和赏赐,调任国子博士、监察御史等官职。

  C. 归旸担任河南廉访司佥事时,将赵王府中贪暴官员绳之以法,赵王多次派人说情无效,反映出他刚正不阿,执法严明的性格。

  D.归旸担任赞善时,提出了皇太子老师与皇太子相向而坐、其他属员再依次列坐的建议,表现了他对师道的重视。

  7.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登至顺元年进士第,授同知颍州事,锄奸击强,人不敢以年少易之。

  (2)沁州民郭仲玉,为人所杀,有司以蒲察山儿当之,旸察其诬,踪迹得其杀人者。

  黑龙江高考文言文阅读答案

  4.A(注意“遣奏差至颍”连动不可拆;“时”是副词,作状语,前面要断开;“之”作代词宾语,后面要断开。)

  5.C(古代帝王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的一种称号,叫谥号。年号,是中国古代新皇登基,为了区别上一任皇帝,根据自己的思想,起一个新的年号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我国从汉朝初年开始使用。)

  6.B(是先“调他去担任国子博士、监察御史等官职”,然后才知道他是抵抗范孟的人。)

  7.(1)(5分)至顺元年考上进士,授予同知颍州事,铲除奸害,打击强人,人们不敢因年少而轻视他。(句意2分,“登……第”“授”“易”各1分)

  (2)(5分)沁州平民郭仲玉,被人杀害,有司以蒲察山儿抵罪,归旸察觉他是被诬陷的,跟踪索迹找到杀人罪犯。(句意2分,“为……所”“当”“踪迹”各1分)

  黑龙江高考文言文阅读译文

  归旸字彦温,汴梁人。将出生时,母亲梦见朝阳从东山出来,有薄云掩盖,所以取名旸。旸学习未经老师传授,而其聪敏才智超过常人。至顺元年考上进士,授予同知颍州事,去除奸害,打击强人,人们不敢因年少而轻视他。山东盐司奉差至颍州,仗势为非作歹,旸将他捕获投入狱中。当时州县侍奉盐司都很谨慎,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只有旸不屈服。

  至元五年十一月,杞县人范孟图谋不轨,伪称是诏使,到河南省杀平章月鲁帖木儿、左丞劫烈、廉访使完者不花、总管撒里麻,把那些已离职的官属召来,签署使用,以段辅为左丞,使归旸北守黄河口。归旸坚决不服从,范孟大怒,将他关入狱中,众人不知他们要干什么,都感不安,而旸毫无惧色。不久,范孟失败,顺从范孟的人都被办罪,只有归旸得免。第二年,转国子博士,拜为监察御史,进朝廷致谢时,台臣奏禀皇上说:“他就是黄河抵抗贼寇的人。”帝说:“对于好事应该多做。”赐予上尊美酒。不久,辞官归故里,在汴侍奉父母,双亲去世后,在家中住了很久。

  至正五年任河南廉访司佥事,巡查西京地方,对赵王府官属中贪暴者绳之以法,赵王三次派人去说情,不为所动。宣宁县有杀人者,牵连数十人,归旸经审查得其实情,受牵连者全部释放。沁州平民郭仲玉,被人杀害,有司以蒲察山儿抵罪,归旸得知他是被人诬陷,跟踪索迹找到杀人罪犯,山儿免死。

  八年,升左司员外郎。九年正月,转河西廉访使,未上任,改任礼部尚书。不久设立端本堂,皇太子就学,召归旸为赞善。归旸说:“师傅应当与皇太子东西相向授书,其他随从,按等级入位,中间位置空着,以待皇上驾临,否则尊师之道不能建立。”当时众人意见不一,终于依归旸的议论。

  十二年,授予刑部尚书之职,十七年授集贤学士,兼国子祭酒,第二年,请求辞官,侨居弘州,至正二十七年去世,年六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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