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为田径、游泳、男子篮球、男子足球。招生计划如下表:
招生项目 | 具体小项(位置) | 招生计划 |
田径 (男) | 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跳远、标枪、链球、铁饼 | 0-15 |
田径 (女) | 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竞走、100米栏、400米栏、跳高、铅球、铁饼 | 0-17 |
游泳 (男) | 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 | 0-9 |
游泳 (女) | 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混合泳(400米) | 0-9 |
篮球 (男) | 内线 | 0-3 |
外线 | 0-2 | |
足球 (男) | 前锋 | 0-2 |
前卫 | 0-4 | |
后卫 | 0-4 | |
守门员 | 0-1 |
二报名条件
01
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
02动员赛事及其他要求
0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其中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篮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赛事须为五人制,足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赛事须为十一人制。
02田径项目:凡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且获得以上赛事的单项前六名。中学阶段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03游泳项目:须具有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凡参加过全国春季锦标赛、全国夏季锦标赛、全国冬季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的考生,须获得全国锦标赛或全国冠军赛单项前八名。中学阶段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04篮球项目:不招收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或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05足球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①参加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总决赛、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系列、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赛比赛,取得上述任意一个赛事前六名(含)的主力队员;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全国总营高中男子组最佳阵容的主力运动员;③近三年内两次获得省级比赛冠军主力队员。另外,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03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20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限2019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需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04考生的报考资格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若生源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0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流程
0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1月8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专业意向表(见附件4)并确认志愿,下载生成《苏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
02寄送材料
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将相关材料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标注“高水平运动队申请材料”,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01系统生成的《苏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相关栏目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填写意见、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0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0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04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赛事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特别提醒:足球项目若符合“近三年内两次获得省级比赛冠军”的报名条件,必须提供两次省级比赛冠军的相关赛事材料。另篮球、足球项目考生请提供证明主力队员的材料,证明材料须由组队单位签字盖章予以证明(应包括队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场上位置、参加比赛、获得名次等信息,且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并由教练员和主管领导签字);
05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06生源所在省份2023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07高中毕业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08考生签字的《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
09考生签字的《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考生所有申请材料请用A4复印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涉及盖章、签字的材料(含复印件、扫描件、图片打印件),必须确保盖章、签字清晰可见。邮寄材料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快递单号。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接收状态,请注意查询。拒不签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03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选拔要求,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估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和竞赛成绩后,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初审结果。材料不全或盖章、签名不清晰者不予审核。
04缴费
01篮球项目: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60元/人,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报名系统。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1日10:00至3月3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并妥善留存保单(或电子保单打印页)。未购买此项保险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02田径、游泳、足球项目: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选择苏州大学并缴费,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若未报名,视同放弃我校资格认定。
四专项测试
01田径、游泳、足球项目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田径、游泳、足球项目的考生专项测试需参加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田径、游泳、足球项目的校考。测试内容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考试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02篮球项目学校校考
报考我校篮球项目的考生专项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内容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具体安排如下:
01报到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10:00。
02报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届时详见报到通知)。
03报到时考生须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意外险保单复印件;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④参赛秩序册、成绩册、高中阶段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04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凭证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若在来我校参加测试途中或在我校测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考生自行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后续理赔事项。05
测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4:00。
06专项测试具体安排见报到时领取的考生指南。
五“文化单考”报名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之一,拟申请试点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报名参加“文化单考”,具体日程安排如下: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平台:“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选择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报名系统。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考生自行报名、缴费,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政策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我校各运动队的需求、考生专项测试结果、文化单考成绩及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入选考生,入选考生的录取政策分为三类。
01“文化单考”录取政策
此类考生须具备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且文化单考成绩合格。合格线不低于我校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02“本二线65%”录取政策
此类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03“本二线”录取政策
此类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入选名单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定,从教育部公示通过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注意事项:
①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二线”按照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应申报专业的要求。(见附件3)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相应义务。③考生最终填报专业志愿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七监督及申诉
0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0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0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苏州大学专业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言文学(基地) ·汉语国际教育 ·秘书学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
·化学类 ·化学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材料科学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化学 ·材料类 ·功能材料 |
传媒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广告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学 ·网络与新媒体 |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
·纳米材料与技术 |
社会学院 |
·历史学(师范) ·社会学 ·档案学 ·旅游管理 ·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 ·信息资源管理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社会学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网络工程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类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哲学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科学 ·人力资源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 ·城市管理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 |
电子信息学院 |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电子信息类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师范) ·应用心理学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类 ·机械电子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 |
东吴商学院 |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金融学 ·会计学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 |
沙钢钢铁学院 |
·冶金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
王健法学院 |
·法学 ·知识产权 |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
·轻化工程 ·纺织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纺织类(中外合作办学)(纺织工程) ·纺织类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英语(师范) ·日语 ·朝鲜语 ·德语 ·西班牙语 ·翻译 ·俄语 ·法语 |
轨道交通学院 |
·车辆工程 ·交通运输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金螳螂建筑学院 |
·建筑学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运动康复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金融数学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师范) ·美术学 ·数字媒体艺术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 ·物理学(师范)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音乐学(师范)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测控技术与仪器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医学部 |
·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学 ·法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放射医学 ·预防医学 ·药学 ·中药学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 ·生物信息学 ·生物科学类 ·护理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制药 ·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医学) |
能源学院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能源与动力工程 ·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苏州大学专业王牌专业推荐
1、纺织工程
纺织工程是国家重点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连续三次获批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三、江苏第一。纺织工程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纺织类的四个专业均为江苏省重点专业。
2、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是苏州大学传统优势学科。现为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以及江苏省“优势学科”(一期、二期),同时为“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支撑学科之一,承担“微纳柔性制造研究中心”建设。
3、放射医学
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是特种医学研究生培养的主体单位。学院是应国家核事业发展需要创建于1964年,放射医学是国家、江苏省、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江苏省重点专业。
4、数学与应用数学
学院设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系、计算科学系、统计系和大学数学部,同时还设有数学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高等统计与计量经济中心、金融工程研究中心、设计与编码研究中心、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等七个研究机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并被授予江苏省品牌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为国家“211”重点建设学科。
5、软件工程
该校的软件工程是全国非985大学的第一名,足以看出专业的强大。专业的教学质量也是很不错,老师上课也在努力让学生们听懂,对于很多有进取心的学生来说,的确提供了非常多的资源。在每年毕业季的时候,国内很多大企业也会来这里进行招聘,对于毕业生来说,也有了更多的选择。
6、物理
物理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江苏省优势学科、苏州大学一流学科物质科学与工程的支撑学科之一。物理学科ESI国际排名位居全球1%,国内高校排名26位;Nature Index国内排名近几年在6-10位之间;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国内排名26-38之间,江苏省排名第二。
7、汉语言文学
学院拥有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2008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2009年遴选为江苏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2014年获批省优势学科重点序列学科,2015年遴选为江苏省品牌专业。本学科连续承担了期“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
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专业2500元/人,其余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推荐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纺织工程、档案学、物理学、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放射医学
省级品牌专业:法学、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纺织工程、临床医学、历史学、化学、金融学、艺术设计
省级特色专业:会计学、档案学、生物技术、通信工程、放射医学、运动人体科学、英语、化学工程与工艺、护理学、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