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大学高考录取查询入口
2023苏州大学录取规则
1.苏州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苏州大学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省级招委批准后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苏州大学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当考生按同分排序规则比较后分数仍相同时,作为安排专业的参考。
6.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⑵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苏州大学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⑶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⑷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7.体育教育专业,苏州大学对进档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的相关录取要求,则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录取不跨招生类型、批次、科类、专业组进行。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苏州大学作退档处理。
9.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对口援疆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苏州大学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苏州大学地址
苏州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天赐庄校区: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独墅湖校区: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阳澄湖校区: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未来校区:苏州市吴江区
苏州大学双一流学科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苏州大学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苏州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设计学 | A- |
2 | 软件工程 | A- |
3 | 法学 | B+ |
4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5 | 体育学 | B+ |
6 | 中国语言文学 | B+ |
7 | 外国语言文学 | B+ |
8 | 数学 | B+ |
9 | 化学 | B+ |
10 | 光学工程 | B+ |
1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B+ |
12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B+ |
13 | 基础医学 | B+ |
14 | 药学 | B+ |
15 | 政治学 | B |
16 | 物理学 | B |
1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B |
18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B |
19 | 工商管理 | B |
20 | 哲学 | B- |
21 | 应用经济学 | B- |
22 | 教育学 | B- |
23 | 新闻传播学 | B- |
24 | 美术学 | B- |
25 | 统计学 | B- |
26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B- |
27 | 临床医学 | B- |
28 | 心理学 | C+ |
29 | 中国史 | C+ |
30 | 风景园林学 | C+ |
3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C+ |
32 | 护理学 | C+ |
33 | 社会学 | C |
34 | 生物学 | C |
35 | 机械工程 | C |
36 | 生物医学工程 | C |
37 | 公共管理 | C |
38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C |
39 | 艺术学理论 | C- |
40 | 戏剧与影视学 | C- |
4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