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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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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尚未公布,整理了浙江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供大家参考。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浙江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欢迎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浙江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01 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浙江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浙江大学专业名单

招生名称专业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历史学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人文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传媒)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日语、俄语)(提前批)日语俄语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日语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社会科学试验班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院
教育学教育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工商管理管理学院
农林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光华法学院
社会科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人文社科实验班、智能财务班)人文社科实验班、智能财务班竺可桢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学物理学系
心理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生物科学生态学生命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与资源学院
化学化学系
地理信息科学大气科学地质学地球科学学院
工科试验班(能源、化工与高分子)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工科试验班(机械与材料)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建筑学(5年)城乡规划(5年)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电气与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空航天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自动化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工科试验班(竺可桢学院交叉创新平台)数字金融班 管理大数据班 智能装备与智能机器人班竺可桢学院
机器人工程(竺可桢学院)机器人工程竺可桢学院
工科试验班(竺可桢学院图灵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竺可桢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中外合作办学,ZJU-UIUC联合学院)机械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ZJU-UIUC联合学院
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医学院
工科试验班(海洋)(提前批)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后二年在舟山校区学习)海洋学院
海洋科学(提前批)海洋科学(后二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应用生物科学(农学)(提前批)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与资源学院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园林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学院
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提前批)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体育学类运动训练体育教育教育学院
中国画中国画人文学院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含医学院、药学院)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国标码19335)
招生名称专业学院
医学试验班类(“5+3”一体化培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医学院
医学试验班类临床医学(5年)
预防医学预防医学(5年)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ZJU-UoE联合学院)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ZJU-UoE联合学院
药学类药学药学院

浙江大学简介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2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

浙江大学注重精研学术和科技创新,建设了一批开放性、国际化的高端学术平台,汇聚了各学科的学者大师和高水平研究团队。“十二五”以来,学校多项科研创新指标保持全国高校前列,作为牵头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56项;《中国历代绘画大系》、《中华礼藏》、敦煌学等文化传承创新成果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

浙江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
浙江大学机器人工程690020194

浙江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1)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学业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9月修订)》(浙大发本〔2008〕1号)的相关规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500元;

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2)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

(3)社会实践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

(4)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

2.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具体规定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1〕121号)。

3.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条件与金额分别为:

(1)一等奖:获当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6000元。

(2)二等奖:获当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3000元。

(3)三等奖: 获当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任何两项及以上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2000元。

4.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为农林、师范、体育、地学专业学生设立,分优秀奖和普通奖2个等级。获奖条件和金额如下:

(1)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凡获当学年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均可获得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奖励金额为1000元;

(2)专业奖学金普通奖:未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但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可获得专业奖学金普通奖,奖励金额为500元。

5.对外交流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生开展对外交流,具体规定见《浙江大学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条例》(浙大发学〔2003〕19号)。

6.新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本科新生,具体规定见《浙江大学新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5号)。

7.特别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具体规定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学〔2007〕17号)。

8.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20000元。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完成前评选,获奖人选除须符合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与品行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当学年预评通过的);

(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二)外设奖学金

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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