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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公务员报考条件

时间: 谢君2 报考指南

  2017湖南公务员报考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2日至1998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6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湘(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人员。

  (3)招考职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任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且连续任职3年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农村或社区中兼任职务的不得报考。

  (4)招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3月10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知的十件事

  第一,2016湖南省考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的职位已在招考职位表中注明。报考者可在2016年5月中下旬后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第二,资格复审

  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需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推荐,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6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第三,确定湖南省考面试名单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录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第四,关注面试递补信息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第五,关注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市州。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省直、市州分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录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第六,面试形式的了解、面试流程的掌握

  1、事先了解必不可少。准备面试前,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公务员考试的面试要点和考查核心。

  2、了解面试形式,如是结构化面试还是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3、及时培养角色意识。作为国家选拔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公务员面试围绕的核心自然是从事机关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公共服务能力,如组织能力、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这其中也涉及诸多原则和意识,比如:服务意识、团队意识、服从意识、执行意识、应急意识、诚信意识等。而所有这些能力、素质、原则和意识都是基于一个角色意识,即公务员角色。

  第七,面试内容的准备

  1、面试礼仪

  面试礼仪是获得考官青睐的重要因素。这种评判标准源自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内容通过试题作答来观察,而形式便从考生走上考场就开始了。在面试测评要素表中,礼仪一般占5%—15%的权重,也是考生较易掌握的分数。礼仪是气质的表现,气质源于内涵,内涵源自积淀,积淀有赖于日常习惯。

  2、考生需从行为习惯和能力上进行调整和提升

  从以往的面试情况来看,考生需要纠正三种习惯:语言习惯、行为习惯、思维习惯。这三种习惯的纠正并不是割裂的、相互独立的过程,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三种习惯的纠正过程也可以称之为“角色定位转换”。

  从考生进入公务员面试备考时起,就要进行身份定位的转换,具体而言,就是将个人日常语言转换为政府语言,将个人行为模式转换为政府行为模式,将个人思维立场转换为政府思维。任何一种习惯的形成或改变都需要时间,考生要成功纠正这三种习惯,实现角色定位转换,就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去有意识、不间断地培养。这从短期目标来说是为了本次面试,而从长远目标来说,这是在为日后的公务员职业打好基础。

  此外,考生需要着重提高两种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众所周知,公务就是公众事务,也就是说,公务员的工作是在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进行服务,是在解决人民生活中、政府运作中、国家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纷繁复杂的,这就要求考生培养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战演练

  备考中需要重复一种方法:实战模拟练习,要求考生在学习知识、掌握技巧之后,不断地进行实战模拟,这样才有可能在真正的面试中胜出。只有把模拟当作正式面试,才能在将来把面试作为一次模拟。

  4、关注时事热点

  公务员面试题时常会涉及对时事热点的分析,所以考生在备考中一定要关注时事热点,为答题做出知识积累。

  第八,关注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般面试成绩,都是在面试结束后,就会张贴出来。所以,考生可综合其他竞争对手的笔试成绩,结合自身的面试得分,来初步确定,自己是否能够入围。如果基本确定,能够通过此次考试,那么考生可着手做下面的准备。

  1、如何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法医职位、监狱与戒毒单位医学类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1∶3。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2、考试总成绩相同怎么办?

  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若招录单位还有空缺用编计划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并报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同时录用,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若招录单位没有空缺用编计划或招录单位不同意同时录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行测》成绩排列;若笔试、《行测》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次日,由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第九,体检

  到了体检这一步,很多考生都是胸有成竹,但是,请各位考生不要忽视体检的重要性。在以往的体检中,有些考生由于身体缘故,而最终被拒之门外。所以,建议考生不妨事先做一次全方位的身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避免出现不尽人意的结果。

  第十,职位调研

  为了能够更好地通过面试,抑或是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职位调研必不可少。面试前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进行调查研究,是获取有用信息的必要和有效的手段。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不了解,会造成你在面试过程中心里没底,处处被动。求职动机是面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评价要素。主考官经常会问类似的问题:你对我们单位了解吗?你为什么来应聘?你对你要应聘的职位了解吗?你为什么应聘这个职位?假如你被录用后,你将如何开展你的工作?对于这样的问题,考生在回答每一个问题时都要有根据、有内容,从客观实际出发。这个客观实际就是指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的实际情况,这是回答问题的主线和灵魂。

  对所要应聘的单位和职位进行调查研究,会减少你被录用以后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差,也有利于今后顺利开展工作和职业生涯的设计和开发。因此,需要考生调查了解以下几点具体问题:第一,要调查研究应聘单位的性质、主要职能、组织结构和规模。第二,要调查研究应聘单位的人员结构,如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以及人际关系状况。第三,了解有关应聘职位尽可能全面真实的信息,如工作的性质、中心任务和责任,所需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对兴趣爱好、个性特征、技术特长等的专门要求。第四,了解单位主管、你所应聘职位的直接上司以及可能的面试考官的个人情况,如姓名、教育程度、专业、出生地、民族、信仰、家庭、兴趣爱好等等。通过调查了解,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考生才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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