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基础管理知识重点汇总
共基础管理知识重点: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者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行使行政权力,在行政领导活动中承担相应责任,处于领导、决策地位的人员。
(一)行政领导者是职位、权力、责任的综合体
职位、权力、责任是行政领导者实施行政领导活动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
职位是行使权力、履行责任的前提;权力是行政领导者从事行政领导活动的资格,是承担责任的手段;与职位、权力相比,责任是本质、是核心。
(二)行政领导者的技能
成功的领导者依赖于合适的行为、技能和行动,领导者的三种主要技能是技术技能、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
1.技术技能是一个人对某种类型的过程或技术所掌握的知识和能力。
2.人际技能是有效地与他人共事和建立团队合作的能力。组织中任何层次的领导者都不能逃避人际技能的要求,这是领导行为的重要部分之一。
3.概念技能是按照模型、框架和广泛关系进行思考的能力。
二、行政领导体制
行政组织体制,是指行政组织结构中各层级、各部门之间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行政组织体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首长负责制、委员会制
按照行政决策和担负行政责任的人数多少来划分:
1.首长负责制
首长负责制,又称独任制,指行政组织最高决策和管理权力由行政首长个人行使负责的组织体制。美国的总统制是首长制的典型。
优点:权力集中,责任明确,行动迅速,效率较高。
缺点:受个人的知识、智慧、才能限制,处理问题难免有不周之处;独揽大权,容易导致专制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2.委员会制
委员会制,也称合议制,指行政组织决策和管理权力由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共同行使,按少数服从多数或协调一致的原则集体决定、共同负责的组织体制。瑞士联邦政府是委员会制的典型。
优点:能够集思广益,决策问题考虑比较周详,能够代表各方面的利益。委员分工合作,各当一面,可以减轻主要领导者的负担,避免个人专制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
缺点:行动不快,效率较低,权力分散,责任不易明确。
(二)集权制、分权制
按照上下级领导权限不同,可分为:
1.集权制
集权制是指一切事务的决策权均集中在上级组织,下级组织只有执行权而无决策权的领导体制。下级机关或下级领导者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它只能按照上级机关的决定和指示办事。
优点:能统一意志,统一政策,便于指挥;
缺点:如果发挥得不好,就不容易顾及矛盾的特殊性,不易因地制宜,灵活性差,应变能力低,往往限制下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2.分权制
分权制是指下级机关在自己管辖的权限内,能独立自主地决定问题,而上级组织不加干涉的领导体制。
优点:可以使下级因地制宜贯彻上级指示,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干,从实际情况出发,依据不同的特点去处理问题,充分发挥本地的长处和优势。
缺点:如果发挥不好,容易自立门户,各行其是,各方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也容易发生本位主义、分散主义,不顾整体利益的倾向。
共基础管理知识重点:公共行政的过程
一、行政决策
行政决策是指行政领导者在处理政务时,从公共利益和公平与公正原则出发,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决策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处于核心地位。
(一)行政决策的类型
1.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和不确定型决策
确定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能够确定,决策目标也非常明确,对决策实施的结果也能够确定。
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比较清楚,也有比较明确的决策目标,但是实现决策目标结果必须冒一定风险。
不确定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都不清楚,决策目标也不够明确,对决策的结果也不能控制和预测。
2.程序性决策和非程序性决策
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3.经验决策和科学决策
经验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认识与分析,以及对决策方案的选择,完全凭借决策者在长期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方式所进行的决策。
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凭借科学思维,利用科学手段和科学技术所进行的决策。
4.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
个人决策是指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者一个人所做出的决策,叫做个人决策,这是在政府系统内常见的一种决策方式和决策类型。
集体决策是指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集体所做出的决策。集体决策往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行政决策体制
行政决策体制包含领导决策系统、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专家咨询系统、信息支持系统。行政决策体制的四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领导决策系统是核心系统,是行政决策中枢系统,信息支持系统是行政决策神经系统。
二、行政沟通
行政沟通是指行政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借助一定媒介和通道传递思想观点和情感信息,交流情报信息,以期达到相互了解、协同合作的一种管理活动。
1.行政沟通的类型
(1)沟通的确定性划分:正式沟通、非正式沟通;
(2)信息流向划分:上行沟通、下行沟通、平行沟通;
(3)沟通的线路划分:单向沟通、双向沟通;
(4)沟通工具划分:口头沟通、书面沟通,网上沟通。
2.行政沟通的模式
(1)轮型
是两个层次的沟通。存在一个沟通中心,而其他各点则只能与沟通中心发生联系,彼此无相互沟通的渠道。
(2)链型
是三个层次的单线沟通。上下信息的传递是采取上层与底层无直接联系,通过中间层进行沟通的方式。
(3)环型
是三个层次的沟通。各个信息沟通点的地位是平等的,成员只能与临近的两个点发生关系,其他各点则相互隔离,无法沟通。
(4)全通道型
表现为交错沟通。各沟通点可以和其他所有的点发生关系,各类信息可以相互沟通,没有信息中心。
三、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活动,以达到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从行政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关系来看,行政监督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内部监督系统和行政外部监督系统两个子系统。
(一)行政内部监督系统
1.一般监督
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主要包括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三种情况。
(1)日常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形式。
(2)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
(3)主管监督是指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和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2.专门监督
专门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专业性监督。专门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二)行政外部监督系统
行政外部监督系统指除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所构成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的监督体系。
1.立法监督,也称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国家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2.司法监督,也称为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手段和司法程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与限制。
3.政党监督,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政治制度,党的监督应包括各个政党的监督,这里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4.社会监督,是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
具体来说,它可以通过下列渠道进行:第一,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第三,社会舆论监督。第四,信访制度的监督。
共基础管理知识重点:公共危机管理
1.公共危机的含义
公共危机通常指一系列中止和平进程或瓦解社会正常关系、秩序的事件.表现为某种不可预知事件的发生,打破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威胁到了公众的财产以致生命安全.进而引发了一个地区的社会公众比较普遍的恐慌情绪和恐慌行为的情境状态。
2.公共危机的特点
(1)公共性。通常,由于政府是社会秩序的法定管理者,因此,政府理所当然是公共危机的法定处理者。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将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
(2)突 发性和紧急性。公共危机事件是由一系列细小事件逐渐发展而来的,事实上存在某些征兆.因而在理论上存在预警的可能性。但从各国实践的情况看,公共危机真实 发生的时间、地点往往具有相当的不可预见性,而且,正因为公共危机通常出乎社会秩序或人们的心理惯性运行.才会形成某种程度上的紧急性、危险性。
(3)高度不确定性。公共危机之所以成为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很难预料它可能带来的后果。同时,由于信息时代的发展,事物之间的联系愈发呈现多元和共时的特征.资源的有限性也会导致事实上顾此失彼,形成连锁反应,把危机的影响扩大。
3.公共危机管理的决策性质
公共危机管理是以公共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组织对公共危机做出政策反应.包括制定和执行政策.其决策性质表现为一种非程序化的公共决策。
4.公共危机管理的原则
公共危机管理的首要目标,是在紧急情况下建立秩序,稳定公众,维持社会经济系统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