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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收入分配知识

时间: 郭宁静2 法律知识

  马克思对劳动价值有过两种不同含义:耗费在某种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供给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需要分配在某种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需求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是说,只有供求均衡的社会劳动时间,才是真正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简单商品生产时期价值规律的直接表现形式。

  由于19世纪处于物质产品生产时代,精神产品生产微不足道,马克思论述劳动价值论以物质产品生产为主。但是,他对劳动力的界定则是活的个体中存在的,是指当人生产某种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时所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并提出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多倍的简单劳动。今天,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作为复杂劳动,提供服务、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也是劳动的重要形式和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

  以智力劳动为基础的知识经济,不仅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反而为劳动价值论创造了更加广阔的舞台,进一步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问题在于:如何从市场化、知识化、全球化的大趋势出发进行理论创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和剥削作出科学界定,使劳动价值论不仅成为揭露资本主义的武器,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利器。

  (二)按劳分配论的深化

  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条件下,按照个人提供社会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今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分配原则与马克思当初的设想具油重要差别,因而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这一原则,有一系列问题需要研究: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原来设想的单一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由一个“协会”统一进行分配,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包括集体、个体、私营、外资、混合所有等,因而不可能统一按劳分配个人消费品。标准不一,必有差距。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原来设想的已经消灭商品、价值、货币的产品经济,而是有待发展的商品经济,因而按劳分配不是按照劳动时间直接分配产品,而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收益分配货币,包括工资、利润和各种福利。 第三,按劳分配以各尽所能为前提,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仍然广泛存在,劳动尚未成为人生的第一需要,不少人还做不到各尽所能。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者也难以直接观察劳动者的表现。此外,由于劳动成果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的主观努力,也取决于随机性的客观条件,这就难以直接用劳动成果来衡量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这是过去实行按劳分配出现“大锅饭”现象的重要原因。

  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我国在如何深化按劳分配上已经进行了许多可贵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效果。在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基础上,计件制、奖金制、年薪制、提成制、职工持股、技术人股等分配方式,都能够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二、按要素分配

  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理论,将全部要素投入都当做产出的内生变量。根据边际生产力理论和要素市场均衡理论所决定的要素价格,表明各种要素对使用价值所作贡献和应得报酬:工资是劳动的报酬,租金是土地的报酬,利息是资本的撤酬,利润是企业家的报酬。因此,要素价格一旦确定,收入分配随之确定,要素价格理论也就是收入入分配理论的核心。

  根据边际生产力理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生产某种产品的各种要素收入的合计,等于这种产品的总产值(即总收益);反过来,任何产品的总产值,也可以全部转化为各种要素的收入。

  1.工资

  就劳动力市场来说,工资水平由市场对劳动力的供求决定。

  2.租金

  由于土地肥瘠不同,地理位置各异,气候条件悬殊,因此可分为不同等级。对于最劣土地的农产品来说,平均成本等于市场价格,不会发生地租。这种不会发生地租的土地,叫边际土地。由于边际土地以上的土地平均成本较低,所以可以得到正常利润以外的超额利润。市场价格与边际土地平均成本之间的差额,就叫级差地租,成为所有者出租土地的报酬。

  由于对农产品的需求有增无减,边际土地以下更劣的土地也被利用。当可耕地全部利用以后,边际土地便脱离边际状态.任何土地都会发生地租,这个地租也就成为产品价格的构成部分。这种地租不是平均成本的差额产生的,叫绝对地租。由此可见,边际土地仅有绝对地租,没有级差地租。而边际土地以上的各级土地.则兼有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

  在短期内,厂房、机器及其他耐久性设备固定性很强,不易从这个产业转往其他产业,类似土地。企业利用这些较好的固定要素,以较低的平均成本进行生产,取得较大的超额利润,也类似地租,这种企业的总收益与其变动成本的差额,即固定成本与超额利润之和,称为经济租。

  经济学将经济租的观念用于政治生活。凡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固定要素),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统称勾寻租行为。

  3.利息

  利息是资本的报酬。资本可分为实物资本和金融资本.利率水平由金融市场供求决定。

  资本的供给来自家庭、企业、政府的存款。

  资本的需求来自企业的生产投资和家庭的消费信贷。

  4.利润

  利润是企业家的报酬,相同的劳动力、土地、资本,由不同企业家经营,效益会大相径庭。为使企业家继续留在这个企业,必须至少让他得到正常利润,即平均利润。

  考察一个企业是否有超额利润,应当从其总收益中减去总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开发成本、交易成本和隐性成本。其中,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基本折旧、劳动报酬(含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利息、租金、税收和正常利润。

  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在要素分配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我国的收人分配制度来说,我们坚持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原则。

  三、初次分配与再分配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

  (一)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含义

  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备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比重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必将促进经济迅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有利于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市场竞争走上富裕之路,激发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追求高效率的投资热情,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

  再分配注重公平,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由于人们所拥有的禀赋不同、对生产要素占有的差异,按生产要素分配必然带来社会成员收入上的差距,差距过大则有失社会公平。同时,收入结构的失衡会导致消费结构的失衡,最终影响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平衡,反过来又影响企业的效率。所以,再分配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防止社会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分悬殊,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措施,使高收入者个人、阶层、行政或机构收入的一部分再转

  化为社会的收入,并使低收入阶层成为收入再分配的主要获益者。

  (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意义

  强调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能调节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实现共同富裕。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一对矛盾。如果完全按效率原则进行分配,必然会产生较大的收入差距,与公平原则相矛盾,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但分配越平均,效率越低,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强调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则将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初次分配效率优先。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对社会贡献越大收入越高.这本身也体现了公平:再分配注重公平.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普遍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时公平也是一种效率。

  (三)收入分配的调控手段

  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收入差距的调节问题,有效调控收入差距,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许多方面付出不懈的努力。当前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 要加快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第二,要积极扩大就业。

  第三,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

  四、效率—公平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在处理效率与公平两者关系时,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一)效率

  效率是一个实证概念,体现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属于生产力范畴。效率通常指资源配置中的产出与投入之比:相对于既定投入,产出越高,效率越高;相对于既定产出,投入越少,效率越高。最理想的经济效率,就是完全竞争条件下所有资源都用于最佳用途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实行效率优先是由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所决定的。效率优先原则的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前先将国民收人这个“馅饼”做大。坚持效率优先,就是要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紧密结合起来,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质量、效益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谁投资谁得益,就是按投资者投入资本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多出资多得利,少出资少得利,不出资不得利。拉开收入差距,鼓励人们的进取精神,鼓励通过合法劳动致富。

  (二)公平

  公平是一个规范概念,反映人与人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兼顾公平就是要实现社会公平,特别是收入分配的公平,通过税收进行再分配,保持合理收入差距,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全体人民都能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得到实惠。

  (三)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与公平相对立

  按要素分配可以提高效率,但必然导致收入不平等;如果收入一律平等,又不利于提高效率。我们应当以尽可能小的不公平换取尽可能高的效率,或者以尽可能小的效率损失换取尽可能高的公平,最大限度降低效率与公平互换替代的机会成本。

  2.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效率与公平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促进。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谈得上分配的公平。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条件。只有分配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效率。

  (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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