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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选考试法律知识精选题及答案

时间: 焯杰2 法律知识

  重庆公选考试法律知识精选题(一)

  2.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种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 )

  A.已满16周岁的张某抢劫案

  B.刘某以性生活不和谐提出与丈夫离婚且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C.著名艺人王某起诉某报社和厂家侵犯其肖像权且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甲公司起诉陈某和乙公司侵犯其技术秘密且申请不公开申请的案件

  3.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某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5.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块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建设用地项目不能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

  A.望湖乡政府办公楼建设用地

  B.西关镇人民医院建设用地

  C.南湖别墅区通往南山镇的道路建设用地

  D.民办北岭大学校区扩建用地

  重庆公选考试法律知识精选题答案

  1.【答案】C。解析:《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故本题选C。

  2.【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故A不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B和D都不公开审理。故本题选C。

  3.【答案】B。解析:选项A比较简单。本题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并不意味着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对等的、相互的、平衡的,如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也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也不是割裂的。因此选项A错误。法律事件可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类。法官作出判决的活动属于社会事件,非由郝某的意志所决定,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赡养法律关系的产生。法官作出判决是一个行为,但就郝某对季某的赡养法律关系的产生而言,法官不会死赡养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作出判决本身不是一个违法行为,不是郝某或者季某的意思表示的结果,而是当事人之外的人的意思表示的结果。因此选项B的表述“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可以成立。同理。选项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就错误。法律与道德之间有着一致性。子女赡养父母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都对此有明确规定。本题中,法官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是依法办事。因此选项D错误。故本题选B。

  4.【答案】D。解析:《宪法》第10条,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因而D错误。故本题选D。

  5.【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故本题选C。

  重庆公选考试法律知识精选题(二)

  1.王某30岁,游手好闲。赵某是王某的邻居,17岁,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在读高一。2008年3月2日,王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是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钻到李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价500元)砸死,然后跑回来向王某要钱,王某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否则赵某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B.如果赵某的父亲追认王某与赵某的约定,则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

  C.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王某应当负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D.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赵某的父母应当负主要责任,王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甲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甲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3.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到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4.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县人民政府

  5.根据《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土地用途如何分类?( )

  A.国有单位用地、集体用地和私人用地

  B.城市用地、乡村用地和其他用地

  C.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D.工商业用地、农业用地和住宅用地

  重庆公选考试法律知识精选题答案

  1.【答案】C。解析:无论按照年龄还是精神状态,赵某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是,赵某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合法的合同行为,而是侵权行为,因此他和王某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属于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不能强制履行。A、B错误;《民通意见》第148条第3款规定:“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之规定,监护人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虽然是侵权的实行人,但也应当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故本题选C。

  2.【答案】A。解析:A选项正确;根据最高院1998年第8号司法解释,亲友送犯罪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B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必须如实交待自己和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C选项错误:甲揭发乙的共同犯罪以外的诈骗罪,属于立功。D选项错误:成立自首,必须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逃避司法追究的不能构成自首。故本题选A。

  3.【答案】B。解析:在他人现实控制的办公室内捡拾他人占有的物品,属于盗窃行为。故本题选B。

  4.【答案】D。解析:《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故本题选D。

  5.【答案】C。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第2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施特殊保护。”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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