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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时间: 未知2 历史国情

  深圳市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男性,身体健康。

  (五)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一)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三)受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2.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6、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与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16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咨询电话:(0755)2890267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高低排序,按职位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须填写《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审批表》,经考生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数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

  2.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五)公示。在龙岗政府在线将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选调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交流的,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有关说明

  (一)相关年龄、资历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3月31日。即: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3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是指2013年3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复审、岗位考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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