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整体流程方法
公文写作整体流程方法:
一、拟办
拟办是一项辅助决策活动。由有关人员对文件进行阅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供领导审核定夺的活动。
做好拟办工作,应注意:
(1)弄清文件的意图、问题的性质与实际情况; (2)意见要简明、具体、得体;
(3)如所提方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将侧卧身性意见排在前; (4)在“公文处理单”中工整、清晰地填写好意见,签注姓名、日期;
(5)对领导采纳自己的方案有一定把握时,也可直接摹拟复文文稿供审核定夺。
二、请办
需请办的文件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注批件、注办件、函办件。
注批件。即直接注“请某某同志批示”的文件。办理注批件要把握这样几点:一是对于请示的问题比较重大,不需要办文部门协调、补充说明的,要注请领导同志批示。二是对于注请领导批示的请办件,应同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阅看,以便相互通气,加快办理速度。三是对于一些特殊件,如确需直接注请领导批示,可先同领导同志的秘书联系协调,然后再注请办理。不能随便直接注请领导人批示。特别是有些请示,有关部门意见不一致,不便领导表态的,更不能直接注请领导人去批示。
注办件。就是注“请某某部门研办”的文件。注办方式包括:请某某部门研办,请某某部门商某某部门研办,请某某部门研处,请某某部门研究提出意见,请某某部门商某某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办理注办件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注意“研办”与“研究提出意见”的区别。对“研办”件,承办部门可以自行批复请示单位。注明“研究提出意见”,是表示征求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提出办理意见供上级领导机关办文参考,主办者实际上是请示件的主送机关。比如,关于纪念设施问题,地、请示,办公厅的办文部门可请宣传部研究提出意见,宣传部的意见反馈给办公厅后,由办公厅报同意,而后再以名义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二是请某某部门商某某部门研办的件,两个承办部门,以前者为主,由前者牵头承办。牵头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商办单位意见。如果两个单位意见不一致时,应将两种意见同时报上级机关酌定。三是注办件的分送范围要得当。一般请部门研办、研究提出意见的文件都应当分送有关领导同志,使领导同志知道某文件已由某个部门承办。如果主管领导对请示有批示,可由办文人员直接告知承办单位。
函办件。就是用函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的文件。办理函办件要注意三点:一是请示件中的内容涉及几个部门,需要各方面征求意见,又不便于请某一个部门承办的,办公厅(室)可分别发函。函中可写明:“现将某某请示转去,请就某某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二是办公厅(室)领导同志有批示的文件,而该批示不便于和承办部门见面,就用发函的形式,并可以把“此件是领导同志交办的”这样的消息向承办部门传递过去。三是一些特急件,需要限定承办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办完,用函的形式可以说清楚。
三、批办
批办是指有关负责人认真阅读分析文件后,提出处理意见。这是一项由法定责任者履行法定的事务处置权的决策活动,规定了对具体文件的处理方法、程序、具体承办责任、承办原则与要求等,对公文效用的实现具有决定性影响。
批办公文时应注意: (l)不越权批办; (2)严格控制批办范围;
(3)批办意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采取措施保证批办意见执行;
(5)如待办问题自己无权或无法处置,可将批办改为拟办; (6)填“公文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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