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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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宁静2
行政文书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人谓律师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
二、律师函相关知识:
律师函的分类:
根据功能不同,律师函主要分为:
1.律师催告(敦促)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其他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