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规范文书
时间:
世芳2
行政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规范文书一
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 采样地址: 采样方法:
被采样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卫生行政执法规范文书二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
采样地点:
采样方法:
采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采样目的:
采样设备或仪器:
采集样品名称:
采集样品份数:
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
被采样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卫生行政执法规范文书三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文号:
:
本机关依法于 年 月 日在 采集到标识为 生产(进口代理),地址为 ,生产日期(或批号)为 ,规格为 ,商标为 的 样品。根据 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10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直接寄回本机关。你单位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10日内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时间: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