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一
案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写明该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
处罚依据:×××
处罚建议: ×××
案件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二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广食药监×登保处〔年份〕×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年×月×日广食药监×登保〔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中《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载明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附件:广食药监×登保处〔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清单》
(公 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三
查封(扣押)决定书
广食药监 查扣〔 〕 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人) 涉嫌(存在) 问题,现决定对你单位(人)的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在查封(扣押)期间,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场所地点:
查封(扣押)物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本决定书附广食药监 查扣〔 〕 号《查封(扣押)
物品清单》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广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德县人民法院起诉。
广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第联
表13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封条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