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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哲学之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时间: 楚欣2 公共基础知识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

  ①相互转化:其一:由量变到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即量变不仅是质变的前提、基础,而且决定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即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越度必然引起质变。其二:由质变到量变,质变体现在巩固量变的成果并进一步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质变才能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体现和巩固量变成果,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②相互渗透:量变和质变都不是纯粹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包括阶段性部分质变(事物根本性质未变,比较次要性质发生变化)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事物全局性质未变,个别部分性质发生变化),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2)这一辩证关系原理或量变质变规律的重要意义

  ①在理论上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观点,反对把量变和质变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观点。

  ②在实践上既要重视量变又要重视质变。因为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防微杜渐”,反对拔苗助长、急于求成,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发展是硬道理,这些都体现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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