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法理学之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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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公共基础知识
3.普遍性: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和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可强人所难,其内容应该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4.权利义务性: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国家强制性与程序性: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实现的社会规范。
6.可诉性: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
3.普遍性: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和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可强人所难,其内容应该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4.权利义务性: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国家强制性与程序性: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实现的社会规范。
6.可诉性: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