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高考网 > 公务员 > 公共基础知识 >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法律民法知识—特权概念及类型

时间: 楚欣2 公共基础知识

  二、特权的类型

  1、所有权

  这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财产权利,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对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用益特权

  这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

  3、担保特权

  这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5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