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法律民法知识—特权概念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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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公共基础知识
二、特权的类型
1、所有权
这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财产权利,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对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用益特权
这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
3、担保特权
这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