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面试社会热点解析
广东公务员面试社会热点(一)
广东公务员面试社会热点解析
查一个徐玉玉案容易,但要形成对信息泄露、电信诈骗的多向打击,却并不容易。但再不容易,也得“起而行之”:现在电信诈骗之严重,早就成了社会性问题。
而要全链条治理,就需要跳出那种个案化或部门化的单兵作战式治理。电信诈骗从上游的信息泄露,到下游的各种诈骗术,作案者经常是跨省作案,对其打击涉及的权责则隶属于多个部门。基于此,有必要建立跨地域、跨行业,协调联动、快速一体全链条的打击机制,形成全国范围内无缝的打击网络,避免小范畴的单打独斗。
比如就编织公民信息安全网而言,加强如快递、银行、教育等重点领域的公民信息安全防范及信息买卖的打击,尽快结束公民信息“裸奔”的局面,就需要并举。而对实施环节的电信诈骗具体操作,既要尽早完成包括虚拟号段在内百分之百的实名认证,提升实施电信诈骗的暴露风险,也要针对其诈骗钱财的典型特征,进行对症施治:被骗的钱财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管是防止诈骗得逞还是破获犯罪分子,都离不开对这个“管道”的把控。
所以这就需要推进公安、银行、电信等部门协作,以信息为中心,形成区域一体扁平化的快反机制,这就是初步全链条的局域网。对不少省市而言,强化部门协作,也需要机制保证:如今山东、陕西、深圳等地都相继建立了类似于反电信诈骗中心,层层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形成齐抓共管的电信诈骗治理局面,就意在如此。
而全链条治理、多系统共治之下,着力堵住信息泄露的口子,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制作木马病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下游”非法买卖银行卡、利用POS机套现获利等违法犯罪,实施全覆盖追踪、全链条打击,在遇到诈骗案件迹象的情况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快速拦截、封堵、查询和止付,对诈骗先冻结财产再查办案件,才能彻头彻尾地摧毁这类违法犯罪的“黑产”体系。
徐玉玉案中的骗局,是个值得解剖的“样本”,其教训指向了全链条治理的尽早建立。这是完善反诈骗治理体系与机制的必由之路,也是让徐玉玉事件不再上演的不二之方。
广东公务员面试社会热点(二)
9月22日消息,当日8点39分左右,河南商丘市睢县振兴路与泰山路交叉口,睢县职工幼儿园的一辆校车与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发生撞击造成多人死伤。目前伤者被送往中医院接受治疗。肇事的货车司机和校车司机均已被警方控制。
广东公务员面试社会热点解析
又是一起惨烈的校车事故。什么时候,我们的校车才能称得上是安全?什么时候校车才不会是学生与家长的噩梦?
还要值得“庆幸”,这确实是一辆黄色的校车,而不是一辆改装过来的面包车。更要庆幸的是,这辆校车还没有超载。要知道,之前发生的校车事故中,普通9座或7座面包车装下十几、二十几位学生的情况并不少见。相信这起事故,也正是因为是真校车,也没有超载,才让车里的学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没有出现更为严重的伤亡。但即便如此,该校车事故发生的原因仍然值得扣问。
就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来看,校车司机与货车司机应该都有很大的责任。首先,校车通过如此大的路口,并没有减速,更没有避让,对于开着满载孩子的校车而言,这样的司机显然是不合格的;同时,货车速度也非常快——正是因为速度快才把校车撞成了现在的样子。问题很明显,校车司机可能并没有接受过良好的业务培训,会开车却并没有达到校车司机的高标准,而货车司机也可能没有预警黄色车辆在安全方面的特殊性。
2012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迄今为止,这部国务院通过的条例,已经实施了4年半之久。然而,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在我所居住的小县城看到一辆像样的校车,所有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校车”,要么是私家车,要么是电动三轮车。而即便是有了校车的地区,司机是不是接受了专业的培训,是不是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为汽车装上了各种安全设备,学生是不是按要求系了安全带,司机是不是万里挑一、优中选优……这些问题,都很成问题。
校车事故如此之多,责任到底谁应该来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也就是说,在普及校车以及加强管理这件事上,各基层政府应该是第一责任人。那么,各级基层政府就应该严肃认真对待此问题,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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