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讲解
湖南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一)
湖南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讲解
不难想象,一个不守法的企业,很难走得远;一个很任性的公司老板,也不可能真正善待员工。今天,老板可以员工买iPhone7威胁开除,明天则可能以员工不买国货为由开除,后天则可能因员工不逆来顺受而开除。原因很简单,在老板眼里没有法律法规,只有个人好恶;没有敬畏只有情绪化。
老板无权逼员工爱国,更何况那些老板所理解的爱国是狭隘的爱国,是把员工当奴仆的爱国。一个常识是,使用iPhone7不等于不爱国,使用国货也不能于爱国画上等号。如果该老板真懂得爱国的含义,就应该先学法、懂法和守法,应该尊重每一名员工,应该提升员工的福利,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当员工爱自己的公司时,才能更好地爱国。
那些声称员工买iPhone7即开除的老板,恐怕并非都不懂法,也未必不知道何谓爱国,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也许是借机炒作,消费爱国主义而已。这种做法,可称为碰瓷式爱国主义,iPhone7上市与他何干?不喜欢iPhone7自己不买就是了,干嘛说出来?又干嘛逼迫员工也不能买?拿苹果说事,蹭热点、抱大腿,这种碰瓷只是自作聪明,毫无大智慧。真正有抱负的企业,不会干这种丑事;真正有节操的老板,也不会如此使出这样的歪招。
日前有媒体披露,全世界所使用的iPhone手机中,几乎每两台手机,就有一台是“中国河南造”。iPhone7的庞大订单,为相关工厂的中国工人提供了加班的额外工资。虽然工人们从中只赚取了不多的血汗钱,但是也要承认,他们中有人因此有了就业岗位,并以此养家糊口。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买iPhone手机,非但与卖国没有任何关系,反而可以与爱国产生一定的联系呢。
买不买iPhone7纯属个人的选择,任何其他人和组织都无权干涉——既不能干涉、禁止人们不买,也不能鼓励、强迫人们购买,即便认为买iPhone可以与爱国产生一定的联系,也不能引导、命令人们购买。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动辄消费爱国,动辄绑架别人,动辄以爱国名义乱来。一个真正爱国的人,一定能守住个人与群体的权界。比如我可以挥拳,但一定止于别人鼻尖。我再不喜欢苹果手机,也不能粗暴干涉别人买,哪怕是自己的员工和家人。我再喜欢国货,也不能强制他人买,不买就扣上不爱国的帽子。
炒作过了头便容易炒糊,消费爱国上了瘾则可能吃苦头。老老实实经营,不干违法的事,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让员工有尊严,这是一件很难的事吗?
湖南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二)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这意味着,手机短信、朋友圈中的内容将能作为刑事案件证据,因而引起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
湖南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讲解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电子数据在打击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为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有利于执法部门更加精准地揭露、证实犯罪。电子数据形态日新月异,其属性特征也区别于传统证据种类,这决定了此类证据的提取和审查亦有别于其他证据。但是,立法并没有明确电子数据的具体范围,对其提取和审查判断也未作专门规定。在这种背景下,《规定》的出台能更有针对性地规范取证行为,发挥好电子数据在查证犯罪上的功能。
应该看到,对于电子数据进行规范,指向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个人隐私的双重目的。我们不能只是片面关注提取电子数据对于打击犯罪的功能,而忽略了其对执法人员取证行为的规范功能。按照《规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件,均被列入电子数据范围,这些信息与个人的隐私权紧密相关。倘若办案人员收集、扣押证据存储介质出现失范,不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便可能对公民隐私形成极大的威胁。
例如,在收集电子数据作为刑事案件证据时,被搜查扣押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可能存放着大量电子数据,其中有许多内容可能关涉个人隐私且与案件无关,倘若取证行为缺乏规制,不注意保护公民的合法信息,便极易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由此,赋予执法部门对电子数据的取证权,同时暗含着规范这种权力运行的要义,目的在于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公民隐私的平衡。
因此,将朋友圈内容列为电子证据,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可以任意“光顾”公民的手机短信和微信。民众的担忧是,以往一些办案人员违法取证屡见不鲜,电子数据的提取如何不重蹈旧辙,是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取证必须依据合法程序,这是刑事执法的应有之义。立法和司法解释在扩大执法部门取证范围的同时,更应提防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以尽可能为执法实践提供明确的合法性指引,减少误伤隐私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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