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公务员面试预测题及答案
2017海南公务员面试预测题一
【参考答案】
号贩子是医院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他们在灰色地带生存,被打击一次就沉寂一刻,但是转眼就死灰复燃。屡禁不绝的号贩子不仅严重侵害了患者的权益,更扰乱了医院正常的问诊秩序,让院方和医生都不堪其扰。而号贩子群体之所以长期存在且屡禁不止,多数人认为是号贩子与医院内部人员勾结。其实,这都是普通民众的猜测,并没有实际的证据,但是,视频里女子所经受的200元挂号票被炒到4500元的事是真真切切的。
号贩子之所以长期存在,首先是因为挂号流程上存在的技术性漏洞;其次因为其违法成本太低而获利甚高,患者都迷信到“大医院”就诊,许多人愿意出高价买号;再次则是惩处方式上的法律漏洞,黄牛党对社会和患者的无形危害巨大但有形危害不足,以致长期以来并不是警方关注的重点。但从深层次来看,号贩子的出现,正是因为挂号成为了一种相对紧缺的资源。号贩子的猖獗,病根仍在医疗资源的过度集中,以及专家资源的高度稀缺。所以,这还是一个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及合理利用的老话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号贩子就仍将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承受的。
虽然个别医院内部确实存在人情诊疗的现象,但因此把“号贩子”的猖獗全部归因于医院并不客观。要想彻底打掉“号贩子”的饭碗,需要从几个方面逐一入手,各个击破。第一,堵住技术漏洞,让实名制就医名副其实。第二,及时修法,让倒卖医院号源者入刑,增强法律威慑力。第三,推广分级诊疗制度,均衡优质医疗资源,让更多的患者无须千里奔赴为数不多的大医院才能就医。
2017海南公务员面试预测题二
【面试模拟题】
辽宁的赵先生收到了某政法大学法硕学院的录取通知,他按要求交学费后却被告知,另有一名考生与他同分,需两人协商谁被录取。一番折腾后,两名考生均被拒录,理由是“录取系统已关闭”。近日,赵先生已就此事向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校方则称当初的录取通知为“工作人员误发”。 就“研招乌龙新闻”,请问你如何看待?
【答案】
从某种程度上说,“研招乌龙新闻”评论区就像一扇窗,可以让我们窥见一些社会现实。 有人说,“都告诉你赶快送礼了,你居然真去协商”,被“顶”了很多次。言下之意是,负责招生的老师给赵先生打电话让他与其他考生“协商”,实际上是在暗示他赶紧“表达诚意”;而他最终没被录取,是因为没有给老师送礼。类似的声音不少,大都在指责当事人“不开窍”。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无论是求学、就医还是找工作,想办成事就必须懂“规矩”,必须能听出“弦外之音”。
也有人认为高校招生过程中确实可能存在猫腻。客观来说,其中有些可能属于过度联想,甚至属于考研失利者容易相信的阴谋论。但从客观来说,社会的很多领域都存在不讲规则的问题,而当一个社会的规则成为橡皮泥,公平正义就需要积极被凸显出来。
一所为中国法治建设输送政法人才的知名高校,最终因为涉嫌违法而成为被告,这让那些政法学子怎么看?可遗憾的是,类似黑色幽默的事件,这些年并不少见。
首先从国家层面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应该加大严格审核和召开力度,按照制度层层把关,让“人情味”彻底淡化在制度之外。
其次,研究生报考也要有自己理性考虑,看清社会就业大趋势,不要盲目跟从。到底是否需要考研,一定要深思熟虑。
最后,我们要完善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机制,拓宽举报投诉渠道。
2017海南公务员面试预测题三
【预测题目】
深圳市作为全国最早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城市,正逐步步入改革的“深水区”。假如你被录取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面对当下深圳城管执法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如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自然人违法处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请提出5条有效建议。
【参考答案】
社会上对城管队伍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尤其是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城管执法冲突事件,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然而,当前的矛盾是,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政策法规还不够健全,执法力量还相对薄弱,执法手段还比较脆弱,对自然人违法处罚执行到位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致使执法中的暴力事件以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削弱了综合执法的性、严肃性和有效性。以下为五条完善建议:
第一、建议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在全市推广
深圳为全国的城管综合执法改革试水探路,2006年,深圳市成立了一支由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共同组建的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经过多年实践证明,公安参与城管执法是解除城管执法难的根本措施。但是如果要使其作用与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就必须实行常态化建制,定编定岗定职责。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增调执法人员,增聘保安人员,增加执法人员编制、装备、车辆、经费,切实加强联合执法工作。
第二、建议拓展深圳森林公安职能
针对城管执法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城管公安联合执法这一课题。深圳早在2009年就提出了将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常态化,然而当前现状是深圳公安警力不足,所以建议拓展深圳森林公安职能,保障城管执法。因为深圳森林分局归口城管局管理,业务上接受省森林公安局和市公安局领导,由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保障城管执法。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不涉及新增警种的情况下,依托森林分局建立公安城管执法协同机制,实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也是一种的尝试。
第三、建议设立综合执法法庭
对违法自然人处罚难也是长期以来困扰深圳综合执法的一大难题,由于执法人员对违法人无任何有效手段,处罚无法执行,导致处罚条款形同虚设,自然人的违法行为在事实上没有受到任何惩处。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定,在市、区人民法院设立综合执法法庭,负责受理当事人对城管综合执法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受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提起对当事人拒不履行已发生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的强制执行,如仍拒绝执行,法院则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决罪追究违法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这样,既保障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平性、合法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做到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自然人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得到最终追究,起到威慑作用。同时还能减少执法现场的冲突,改进城管执法机关与市民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改善城管执法的形象。
第四、建议我市增加配备执法人员
由于深圳城管综合执法涉及公安、环保、市场监督、食品卫生、住建、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但正式与辅助执法人员却不足以承担繁重的任务。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城管执法人员编制配备比例极低。
根据国家住建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定员数,按照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配备”标准,按照深圳1700万人口计算,至少需配备执法人员4500名至7500名,而现有的执法人员比例还不足万分之一,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非常严重。所以建议尽快配齐配强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减少基层占用执法编制或抽调执法人员的情况,同时适当调整增加执法人员编制。
第五、建议将查违与城管执法职能分开
目前深圳各街道执法队在组织架构上,按照城管执法和规划土地监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的模式运作。查违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特别是原特区外地区,甚至出现了街道执法队队长只管查违、不管城管执法的怪象。
尽快在全市范围内,至少在原特区外范围,需要查违职能彻底从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剥离出去,划归规划国土部门统一管理,单独设立土地监察执法队伍。街道执法队不再加挂街道规划土地监察中队的牌子,不再承担辖区内的查违工作。可借鉴推广“坪山模式”,由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大队组建若干中队派驻各街道,统一行使辖区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立案、调查、拆除等职能,并对各中队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以此理顺综合执法纵向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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