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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公务员面试预测题及答案

时间: 谢君2 面试指导

2017重庆公务员面试预测题一

【解析】

组织火灾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可以有效的提高我单位全体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防火自救意识,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我会从以下几方面来组织:

首先,我会认真了解火灾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在广泛听取同事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并及时将培训相关事宜通过单位网站或公告栏通知全体员工。

其次,我会邀请消防武警和消防专家作为此次培训的培训讲师,通过对一些典型火灾案例的讲解,使大家充分意识到火灾的危害性,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意识;我也将安排消防武警现场给大家演示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应急逃生技能,对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将作为重点给大家进行说明。

再次,我会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火灾应急模拟演练,由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点评和纠正,通过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实际操作以及应急疏散等技能的展示,从而使每一个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能够充分掌握基本的应急技能。

最后,我会对此次培训进行总结,将此次培训的基本技能和消防知识进行整理汇总,制作成专题,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宣传,以帮助更多的人学习消防应急技能和知识,巩固我们此次培训的成果。

2017重庆公务员面试预测题二

【面试模拟题】

近日,南京市出台《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不得让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家中、车内;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分数排名;4岁以下儿童坐车要配备安全座椅……对于这项规定,你怎么看?

【解析】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出台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值得肯定。

通过具体的立法,将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它既是对为人父母者监护义务的法律厘定,也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未成年人的附属地位。过去,每每提及未成年人保护,往往针对的是各式的伤害事件,比如说虐待、遗弃等等,但是南京此条例则实现了概念的扩展,更多着眼于预防。应该说,不得把幼童独留家中不仅是法条,也是一种技巧层面的有益指导。当那些马虎家长身上的常见行为,被法律明文禁止,势必会让不少人多一份警觉。相较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南京市这一地方条例的相关条文的规定显然更具体、更扎实,也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所以,南京新条例的相关禁止性规定,无论理念还是立意都很好,如果能够实施并持续下去,一定可以极大改善孩子们的生存环境与生活环境。不管是对于日常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还是涉及长远的发展预期,都能起到相应的防范、保护作用。然而,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此项政策也有着难以落实的一面。

首先,此条例中所罗列的诸般规定,因其不具备强制力和惩戒机制兜底,进而更像是一种倡导性规范。可以预见,司法机关基本没有可能因为父母将幼儿独留家中而采取实质性的行动。再者说,在此类事件中,儿童作为直接的利益相关方,并不具备起码的举证能力,这在客观上也削弱了条例的现实作用。

其次,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及社会的复杂性,这种立法的条件尚未成熟。一来这些问题大多属于家庭“内政”,很难实现无障碍执法;二来,很多情况下,让孩子独处并非家长本意,尤其是那些独居的留守儿童,更是现实下的无奈,如果因此施以惩戒,恐怕难有社会基础。

因此,仅仅依靠此项政策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难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从完善的制度建设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上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空间。

一方面,要释放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善意,除了要有更细致的制度细节以外,还需要在立法之外做很多的加法。只有形成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有成熟的立法基础,才能为“我们的未来”提供可靠而有力的庇护。

另一方面,保护未成年人,除了让孩子从小就获得一些必要的、具体的保护,关键还是要尽最大可能清除社会上的“雾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社会宣传,给他们提供一个晴朗、清明的生长环境。

这种从法律到社会都在关爱孩子的环境,才是真正的保护孩子权益,让他们平安健康成长。

2017重庆公务员面试预测题三

【模拟试题】

《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中指出,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由驾驶培训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中指出,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现状。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在国内,要想取得驾照,必先去驾校报名。然而由于驾考行业审批和经营垄断不破、监督管理模式乏力等因素,出现了一系列驾考驾培乱象,因而公安部此番推进驾照自学直考改革,无疑具有破冰意义,既满足了群众自主学驾需求,给了学员更多的选择权。又可以发挥“鲶鱼效应”,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消弭寻租和潜规则,提升考试

的廉洁度。然而,我们在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拍手叫好的同时,也应看到推进驾照自学直考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车辆和教练问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学车人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进行。否则未经过专业的教练指导,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培养出“马路杀手”。二是场地问题。允许自学直考后,随便找个场地开始练习是不被许可的,这无疑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因此自学自练场地是否足够、场地设置是否科学,也成为推进驾照自学直考的障碍。三是学时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在受理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准考证明》前,都需确认考试申请人完成了足够课时的驾车系统培训。而相较于未在驾培机构学习的自主练车一族来说,如何证明自身学时足够并顺利参加考试,也是驾照自学直考需要解除的难题。

因此,要想让改革在执行过程中收到实效,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则和配套措施,不仅从车辆、场地、教练等层面去改变和试点,更应深入改革现有驾考体系,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开始,着手理顺整个驾培驾考规则,真正变“场地式路考”为“实践式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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