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面试题及答案
上海公务员面试题一
虽然多年来,通过实施“985工程”、“211工程”等重点建设,一批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带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重点建设也存在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实施方式。而现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并不是针对某几所名校的,而是开放的,会实行动态管理。“双一流”建设的评审标准和资金分布都会有新的机制,不会像以前一样向确定的一所高校拨款,会更注重学科建设,同时在遴选上,会有滚动淘汰的机制加入。新建设方案会给一些之前没入围"985"和"211"的学校一些机会。此外,以前入选的高校,并不一定会被确定为“双一流”。“双一流”对学校建设将会是很大的鼓励。
在推进“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应该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营造一个高校间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如果启动双一流建设战略后,应该要明确废除985、211,彻底解决这两个行政性工程造成的学校身份固化和竞争缺失问题,同时避免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中出现同样的问题。同时,也要取消高考一本、二本等录取批次,避免把学校分等级。
(二)要强化绩效评价,对支持力度动态调整。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必须要参照国际通行的世界大学评价指标体系,这些世界大学的主要排名榜,主要通过对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能力、师资队伍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程度、高质量论文产出和学术声誉等指标,对世界大学进行排名。教育部门要根据这些指标建立一个合理、公平、透明的评价体系,并且要形成开放机制,对支持的学科适时调整。引导高校把工夫放在日常质量提高、一流水平建设上。
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关键在于创新驱动。我们看到,尽管不同时代对于世界一流大学的定义有所不同,但其共性,都在于办学思想、理念与机制体制的创新。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也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除制约大学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创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为开放、有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之路,成为世界高教改革发展的引领者。
上海公务员面试题二
安徽石台县考生圆圆在6月7日语文科目考试中,考试中途,监考老师在考生过道用探测仪例行检查,发现其近视眼镜可疑,监考老师收走眼镜,考生称考试受到很大影响,而经过鉴定,考生的眼镜没有问题,并非作弊工具。考后,6月13日,此事一经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6月14日,石台县教育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和调查核实结果,该县教育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那考试的影响谁来买单?
【热点预测】
2016年高考中,安徽石台县考生因为眼镜被探测仪“报警”,监考老师将其眼镜暂时收缴,半小时后归还考生,致使高度近视的考生考试受到影响,然而作为人生第一大考的高考却因此受到影响。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每年高考结束之后,有关高考公平性的事件总是能一石激起千层浪,2016年的“高考眼镜门”事件更是挑拨了社会的神经,然而,谁都没错的“眼镜门”事件也不意味着对,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从规定上的严明到执行上的严防,是一种进步,不存在是非之惑,但选择何时介入、何种方法,却还是有高下之分。‘选A固然没错,但选B更好’,利弊权衡的选择题如何判断,既体现工作方法,更体现人性关怀。”
在此次事件中,监考人员按照制度发现可疑作弊工具,及时上报,等待上级通知再归还,本身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问题不在于他及时向上级汇报了,而在于他收缴眼镜之后,在这长达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从考场到相关部门是怎样层层上报的,效率为何如此低下,以及考场是否采取应急措施,给学生提供一副暂时使用的替代眼镜,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但是,相关调查只是认定监考员没有过错,却只字未提接到监考员汇报后,作出“相关要求”的人的过错以及半个小时才通知归还的相关部门的过错。该明确的责任主体没有明确,这才给外界造成了“谁都没有过错”的错误印象。
由此,我们更应该从此事中反思如何寻找“遵守制度”与“人性关怀”的平衡点。
客观来讲,学生也好,监考员也罢,还是探测仪,出现失误与意外本身是无可厚非的,每年都能听到诸如考生漏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工具缺乏等意外事件,遇到意外事件,严守制度是底线,而应急补救措施才是关键。就比如在“高考眼镜门”事件中,当监考人员发现眼镜可疑,需要层层上报,等待上级通知,那在等待的时间里为何不想办法找一副眼镜给考生呢?可以通过借用工作人员的眼镜等方式先应急处理,真正做到为考生着想,毕竟高考是中国学子人生的转折点,不作为并不意味着就是“不犯错”。
而现实生活中,“不犯错”恰恰是当下很多执法人员的信条,无论是高考监考老师,还是日常的公职人员,执法人员,以为工作只要“不犯错”即可,并没有真正实现服务考生、服务群众的宗旨,因此,不犯错不应该是我们评价合理与否、权衡利弊的标尺,应该在坚守原则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刚柔并济”为制度保驾护航。
上海公务员面试题三
一段“太原警察打人”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后经查明,这是一起因停车纠纷而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针对这一事件6月3日,四川平昌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昌公安”予以声援:“遇到警察执法,请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不允许!”该局官微引用法律条文称,这属于妨碍执法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人民警察可以口头警告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人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但是最近,公安部明确表示,面对群众围观拍摄不影响执法,民警不得干涉。
【面试模拟题】
对于公安部的这项决定,请问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我认为,“民警执法不得干涉群众拍摄”是依法还权于民的做法。
首先, 在很多案例当中,我们看到围观群众的手机被没收,甚至有记者的相机被清空,有的甚至对拍摄执法过程的民众和记者拳脚相加,性质相当恶劣。出现这种情况一是部分执法者特权思想严重,无视民众的正当权利。二是其自身的执法过程,自己都知道经不起推敲、经不起检验、经不起监督。是用强制的手段,掩盖自己的执法不规范。所以人民群众对此是非常反感。 而今,公安部要求民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实际上就是要求民警习惯在监督下执法,让执法过程经得起民众监督,经得起法治检验。
其次,公安部这个规定,其实本身就是民众应有的权利。只不过一直以来,这个权利,被一部分执法人员给占有了,或者说多多少少被剥夺了。出台此项规定很有必要。它不仅是个技巧问题,更是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的问题。是执法者怎么做到自己不要违法。这一点,对于规范公安队伍执法尺度、执法纪律,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再次,公安执法当中的不规范、甚至执法违法,直接损害的是执法公信力和警民关系。更有甚者,使得民众抵触执法的情绪越来越重。而民众当中,法治意识在逐步提高,过去那种执法的随意性、那种强制粗暴性,也不可能在越来越觉醒的法治社会所行得通。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个结,必须由公安队伍自身来解决,必须从规范公安执法的合法性来解决。这个解决问题的方向是正确的。
最后,不论是公安机关也好、城管执法部门也好,都应该真正看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问题,看到群众的期待,做到能够正确认识并使用手中的公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忠实于法律、忠实于法治。这个问题,一些最终被关进法治笼子里的公安执法人员,已经给公安执法队伍提供了样本。比如雷洋案。
所以,执法人员接受社会的监督,看起来是对自己执法的一种约束,实际上是对自己的一种法律保护。民众希望看到公安部的这个要求,能够真正落实到执法过程中,同时也落实到包括城管执法等一切执法行为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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