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面试题带答案
2017年江苏公务员面试题(一)
为了提高医生在发生医疗意外、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或袭医、伤医案件之时应有的权益与保障,贵州省卫计委发布《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试行)》,在2016年6月份之前,贵州省近2000所公立医院将对所有医生设立医疗责任保险。对此方案,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的出台,一方面,给医生打了镇定剂,让其可以安心践行救死扶伤使命;另一方面,有效化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这种及时之举,值得赞扬。
当前,各类医疗纠纷层出不群,不少医生对此心有余悸,无法心无旁贷将能力真正发挥。面对此种情况,一些医院为了维护医院自身利益,将一部分医疗事故赔偿费用转嫁在了医生身上。有医院这样规定,因医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生承担80%的赔偿,而医院承担20%的赔偿;非医生责任的医疗事故,医生承担20%的费用,医院承担80%的费用。医生因此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行医态度,在进行难度手术之时,为了规避风险,往往采用保守治疗法。然而,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的出台,将有效缓解医患纠纷,解除医生心中忧虑与障碍,使其践行救死扶伤使命本真。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的是该方案在出台之后,需要一系列的配套细化机制与专业人员补充才能够有效保障方案的落地生根。
首先,完善系列机制。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规定医患纠纷发生的种类,明晰发生医患纠纷的证据收集过程,细化医生应享有的权利范围,以此确保责任保险方案的可操作度与可行性。
其次,配备监督机制。相关政府部门应对该保险单位所进行的系列举措实施有效监督,必要时采用抽样调查形式,进行三方核验,力避暗箱操作,以此确保公平公正性。在重大医患纠纷发生并实施权益保障之后,应做好及时的舆情分析。
最后,充分配置与补充专业医疗保险人员。在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培养专业医疗保险人员,确保医疗事件的评定、事件取证的全过程、后续的赔偿机制各个层面都具专业性、有效性。
当然,我们更需看到的是,为了有效缓解医患矛盾,让医生真正在其位谋其政,该方案的实施只是缓兵之计,治本之策仍需从医疗资源进一步优化合理配置以及医患信息对称层面做出努力。
2017年江苏公务员面试题(二)
近期,多名公务员现身上海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其中一位参加招聘、现在某政府部门任副主任科员的公务员王先生表示,他的意愿是,只要能到手7000元以上月薪就会跳槽。对于公务员跳槽行为,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在市场对劳动力资源发挥正常调配作用的前提下,跳槽现象本不值得惊奇,尤其在企业中,人才的流动更是正常。但我国公务员体系具有特殊性,跳槽现象并不多见,题目中描述的事件发生在我国公务员体制改革如火如荼和反腐浪潮铺天盖地的当下,实际上表明这两项举措已经开始引导人们的择业观发生转变,从大方向来看,值得肯定。
一方面,公务员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引导人们理性看待这份职业。改革中,公务员队伍引入了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绩效考核逐步落实,养老金双轨制取消等举措,都让“铁饭碗”成了过去,享受高福利、高待遇却工作轻松更是不再可能……这些变化使不少人意识到公务员不再是头顶光环的职业,逐渐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就业需求。从长远来看,这种变化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更为理性、健康的就业观念,消除为公考挤破头的怪现象。
另一方面,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发挥了净化队伍的作用。国家的反腐治贪和作风建设,在公务员的体系中形成一张巨大的筛子,将那些嫌工资福利少的、好吃懒做的、想“捞偏门”的人一一筛出队伍,既纯洁了干部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与效率,更为公务员体系注入新鲜血液提供可能。
不过,体制改革和反腐并不会消除公务员的特殊职业要求,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公务员队伍必须能够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甚至是为人所不能为、成人所不能成、忍人所不能忍。所以,就个人而言,是否继续从事这份职业,也应该是以能否承担起相应的职责为考量,而不仅仅是待遇。题目中王先生的行为显然就不是基于理性的思考,其选择虽然显得独特,但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还是“一心求待遇”的落后择业观。当然,择业或再择业的过程中,我们有很多期望并无可厚非,但过度的追求薪资待遇而忽视自我实现与人生价值,却不值得提倡。
当前,公务员体制改革和反腐已经开始发挥出功效,我们除了要坚定信念,坚持到底,也要注意公务员队伍发生不稳地波动。具体来说,一是要防止“权力余温”的后遗症。公务员的离职不能成为谋取个人或者某一单位利益的途径,所以对公务员离职的建章立制工作势在必行。二是明确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考核机制,引导公务员形成正确的择业观。这就要求在公务员的选拔过程中加强对德行和价值观的考察,对动机不匹配的坚决不予录取,同时以考核机制强化公务员对德行和价值观的追求,避免利益诱惑带来的腐败现象和人才流失。
2017年江苏公务员面试题(三)
湖北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在执法中一次性拿走商店食用油36瓶,并语出惊人,说:“我就是抢劫,是依法抢劫”,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湖北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此种行为是一种知法犯法的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其不当言论也反映该名执法人员素质较低,这种不当行为和不当言论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加以规范。
首先,该名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拿走店主36桶食用油的行为于法无据,是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对食品进行带走检查,,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一种:第一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该食品是假冒伪劣的产品,第二是在证明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产品带回检测。而该事件当中的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在不符合上述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强行带走店主的食用油,这种行为无疑是违法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其次,该名工作人员的不当言论也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面对公民质疑,其不但不能承认自己的错误,还说我就是在抢劫,依法抢劫,这样的不当言论既折射该工作人员素质较低,也严重的影响着执法人员形象,给政府抹黑,影响干群关系,让人民群众对于政府工作产生不满。
对于执法人员出现违法行为或者雷人雷语,已非个例,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执法者角度而言,其自身法律意识较低,自身修养不够,官本位思想非常严重;第二,从监管者角度来讲,执法人员频频出现不当行为与相关单位监管不到位,培训
教育不足息息相关;第三,从法律层面来讲,是我国当前有些执法规定细化不足,给执法者较多的自由裁量权,才会导致部分人员为所欲为。
化解此类问题,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者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因此,我们应当多管齐下,做好打击预防工作。首先,执法者个人要不断加强个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提高,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我的修养;其次,执法单位的管理者要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对于知法犯法者,要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同时应加强执法者法律素质的提升;再次,立法单位应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完善细化执法标准和流程,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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