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办公厅选调公务员通知
2、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其中参公管理人员须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
(二)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爱岗敬业作风实,文字能力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 10日8:00至2015年8月14日17:00,报考者请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填写《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提交网上审查。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8月21日9:00至8月2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调研。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调研入闱人选,未位同分一并入闱。
(五)面试。根据调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闱人选,未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报到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六)考察:根据笔试(30%)、调研(40%)、面试(30%)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七)体检:根据笔试、调研、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调入。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先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