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7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8年3月21日之前,1980年3月21日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军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四)报考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还要求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矫正视力达到0、8以上,面部无明显斑痕,男性身高达到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达到1、55米以上。
(五)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16年3月21日之前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16年3月21日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16年3月2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入编制)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六)报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额尔古纳市、根河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右中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四子王旗、达茂旗、白云鄂博矿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盟所属单位的职位以及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确定限制户籍的上述地区境内直属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不含《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内的职位)
报考上述“限制户籍(生源地)”的职位以及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和“蒙汉兼通”职位、苏木乡镇职位以及《招考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要求考生须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七)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底前毕业)外,以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6年3月21日之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6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含国考、其他省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2017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
一、阅读简章和职位表
在报名之前各位考生请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选择合适的职位进行报名。
二、登陆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四、填写简历
1、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2、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五、选择笔试考点
报考者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六、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职位,资格初审由自治区招录机关(参公单位)负责;报考盟市所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七、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2、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缴费: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普通职位的考务费12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岗位的考务费17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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