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申论时事热点
河南公务员申论时事热点:大病保险
二是我国医保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只保小病,许多真正需要花大价钱的大病,并没有列入医保目录,以至于“大病致贫”成为了部分国人生活中难掩的痛楚。一名家庭成员生一场大病,一个家庭的两三代人都要过上苦日子,甚至为此背负上巨额债务。
意义分析:
一、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了居民医疗保障的“双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降低了居民看病医疗的费用,避免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大病保险以高额的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作为界定标准,将会使更多家庭受益。此前,大病保险报销要以政府部门规定的病种为限,目录之外的病种不能报销,这种做法过于狭隘,不能充分发挥大病保险的兜底作用。而以医疗费作为报销界定标准后,势必大大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让更多个人和家庭从中受益。
三、大病保险全覆盖是我国社保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一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社会保险中包含了医疗保险,但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大病保险全覆盖既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障的进一步推进。
四、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大病保险是人民所急、中国社会所急。民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发展中的“以人为本”的一大目标。大病医保全覆盖就是民生工作推进的一环,就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河南公务员申论时事热点:农村法治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不断加快农村法治化进程,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内容之一,又是制约其进程的关键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农村法治的建设就不可能有法治国家的实现,当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将成为一句空话。然而我国社会新农村法治建设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问题及分析:
一是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普遍缺乏,法治意识普遍淡薄。
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由于“创新”空间不大,就习惯了“上头怎么说,下面怎样干”的模式,以“实干”和“实效”为原则,成天忙碌于田间地头,一般不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业余的一点时间,多数用在打牌喝酒聊天上,几乎没有挤时间学习的习惯。因此,农村干部对国家颁布的法律一知半解的不在少数,有“实用主义”的思维和做法的,就算是佼佼者了。
二是农村司法机构不健全。
在广大农村,往往有政府却无司法,一个中心法庭要管辖二至三个乡镇,面积一般在二百平方公里左右。经济越不发达的地方,管辖范围一般越大。这种情形还美其名曰“资源整合”。群众想打官司,要跑上百里山路才能找到法庭,通过立案、传询、开庭等程序,早已是筋疲力尽。所以农村广泛地流传着“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民谚。本身就贫穷,谁还经得住这个折腾!干脆不打也罢了,倒不如自己了断,往往为一件小事走上极端的事情时有发生。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又从何普法和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农村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怕招惹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中国人的传统通病,农村尤其。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么怨天忧人,自认倒霉;要么搞家族主义,人多势众;要么一味蛮干,不惜铤而走险。再或就是采取“私了”的办法,一般不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像农村经常遇到的种子问题、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不去找法律,反而去上访或是过激地围攻政府,这样的事件屡见不鲜。
出现以上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农村法制宣传渠道不畅。
第二,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
第三,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
第四,人治思想还占据着很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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