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
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一
托起明天的太阳
——点燃制度之灯 照亮回家之路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天真无邪的孩童本应躺在父母的怀抱里,在幸福的浇灌下茁壮成长。不曾想,现如今在中国,遗弃儿童的现象屡屡发生,被弃儿童数量之庞大,令人触目惊心。谁料,一场火灾,带走的是七名儿童幼小的生命,带来的是人们对收养问题的深刻反思,也将“爱心妈妈”袁厉害推向了风口浪尖。
袁厉害在政府部门不给力的情况下,凭借一己之力收养孤残儿童,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自身的条件,到头来,这种感动你我的善举却成了“违法行为”,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好人流血又流泪”的悲剧不禁让人心寒,这也充分反应了政府在孤残儿童收养问题上存在的严重不足。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依据,再加上有了制度又不落实,这些无疑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用制度之灯,照亮孩子们回家之路。
点燃制度之灯,应正法理为先,首先是建立健全。关于丢弃婴儿的问题,一直以来我们都缺乏有效的防范打击机制,这也导致弃婴现象在我国频繁发生。并且当这些孩子被父母遗弃之后,原本应该有一套完善的救助保障制度来保证他们未来的生活,而这一点我们仍然没有做到。官办机构不给力、民间慈善不成熟,好心人的收养却又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孤残儿童无家可归的命运简直雪上加霜。因此,解决孤残儿童的收养问题,制度建设自然是首要任务。首先建立健全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弃婴现象的出现;其次完善救助保障制度,让孤残儿童在政府的关怀下重新找到家的温暖;另外鼓励和扶助公民收养行为,为民间收养打开一扇法律上的大门,让这种爱心行为不仅合情合理,更要合法。
点燃制度之灯,还要令行为上,关键在执行落实。袁厉害知其不可而为之,勇气固然可嘉,但收养弃婴显然不能仅靠个人的善念和英雄主义,势单力薄的她并不具备收养的能力和条件,这才有了惨痛悲剧的发生。而当地民政部门知其不可而放任之,这种长期的不作为才让隐患得以存在,最终酿成灾难。纵览这次事故,其中也许有袁厉害的“不自量力”,也有制度上的欠缺和失衡,但或许更有相关部门对制度的不执行和对不合理行为的置之不理。“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自古从政治国,利于人民为根本要求,执行法令为最高原则。倘若有制度而不去执行和落实,即便制度被完善也照样只是摆设。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真正帮助孤残儿童寻找到幸福的归属。
一唱雄鸡天下白。解决孤残儿童的收养问题,必须点燃制度之灯,不仅正法理为先,还要令行为上,让管理者和决策者投入足够的关注,让全社会和好心人重燃内心希望之光。此时此刻,漫天星星点点,灯火通明,照亮孤残儿童回家的路途,让他们拥有家、回到家,让孩子们的世界从此一片霞光,也许这温暖的光芒托起的是共和国明天的太阳。
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二
国企改革最重要是打破垄断
邓小平同志曾说:“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国企改革就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现如今改革仍在继续,报告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俗话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牵牛要牵牛鼻子。”国企改革也是如此。要想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关键还在于打破垄断。一方面,由于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垄断行业所带来的积弊逐渐显现,收费高、服务差、效率低等问题层出不穷,给民众的利益和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损害;另一方面,只有打破国企特权,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才能倒逼国有企业自我改良,提高整体经济效率,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多价值。
国企改革的道路是漫长的,而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却禁不住时间的蹉跎。网上有句话说:“这已经不是一个用‘子’多‘曰’几下就能忽悠人的时代了。”今天的“改革”,已经具有了凝聚最后的社会信任的性质,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此,更需要有关部门牢牢抓住“突破口”,破除国企垄断,从根本上推动国企改革的步伐。
打破国企垄断,需要“收放自如”。“收”即收缩战线,牢抓重点,促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优势大企业集中。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通过调整和改组,使国有经济在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壮大,而在不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逐步退出。例如,在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等行业扩大规模;而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逐步退出。
“放”即放松对民间金融的过度管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集体、个体和私营等非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的深化和企业行为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它的竞争伙伴——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国有经济退出的行业,需要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因国有经济调整而分离出来的富余职工,需要非公有制企业吸纳。正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大量出现并不断发展壮大,才形成了良性的市场环境,并逼迫国有企业不断调整自己的市场行为。
国企改革事关我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成败,破除国企垄断,是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尽管当前国有经济仍存在不少问题,负债、冗员问题仍困扰着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企业,但我们相信再过20年,我们总结中国五十多年改革的经验时,一个布局更加合理、竞争性更强的新国有经济体系将会呈现在世人面前。
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三
法治建设离不开公民支持
法治是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以来,我国的法治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文化逐步推广、法治信仰不断增强。然而,公民法治意识欠缺、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不守法不崇法等问题依然层出不穷。任其发展,必将阻碍依法治国的推进、成为法治国家建设路上的绊脚石。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就必须要充分调动公民参与积极性,发挥公民的作用。
法治建设需要公民崇尚法治。公民崇尚法治意味着公民把法治当作一种信仰,从内心拥护和尊崇法治。十八届四中全会表示”法治的权威源自公民内心的信仰和拥护“,只有公民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才能把法律、制度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实现依法行事。如果公民都不信法、不尊法,那么我们法治将只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谓法治社会也将成为空中楼阁、镜花水月。因此,恰如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所提的那样,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营造全社会都崇尚法治、尊重法治的良好氛围,如此才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
法治建设需要公民遵守法治。当前社会中不遵守法治、违法违规的现象屡见不鲜。执法者用钓鱼执法的方式执法,侵犯不仅是法治本身,更伤害了民心;司法者为了提高政绩,严刑逼供、屈打成招,冤假错案屡屡触犯公平的底线;普通公众无视规章制度,频频知法犯法,侵犯他人权益......这些无一不折射出法治建设过程引导公民遵守法治的重要性。公民不守法反映出公民的法治意识缺失,同时也说明了法律普及工作做得不到位,此外还从侧面折射出当前法治体系的不完善。所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公民作用,就必须要引导公民遵守法治。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好普法工作,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同时,更要建立健全法治体系,为公民守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法治建设需要公民捍卫法治。公民权益需要法治保障,而法治尊严也需要公民捍卫。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遇到侵犯法治权威的现象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懂得也不愿意为之发声。当看到犯罪等触碰法律底线的事情在眼前发生时,我们不敢与之抗争;当遇到侵权等罔顾法律规章时,我们懒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当碰到视法治为手中玩物、肆意滥用“法”时,我们总是视而不见。如此种种,都折射出法治建设与公民参与相脱节。公民对于法治建设往往秉持着“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做壁上观,总是认为法治建设时国家和政府的事,只要自己不违背法治意愿,他人如何我且懒怠管。法治建设不只是我们尊重法治、遵守法治就可以,还需要全民的捍卫和守护。如此,法治建设才能真正的走得更久更远。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的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法对百姓的重要作用。没有了法,社会将失去准绳;没有了法,公众权益将失去保障。但是,如同法治对公众很重要那样,公众的支持和尊崇对法治建设同样十分关键。恰如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所提及的,人民的权益要靠法治来维护,法治的权威也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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