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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天津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一)

  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提高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农民生活需求加速升级,迫切需要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最有条件成为新时期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与此同时,供销合作社还存在着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较松散、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等问题,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服务“三农”中更好地发挥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就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始终把服务“三农”放在首位,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不管怎么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动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面向农业现代化、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繁荣城乡经济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

  供销合作社历史悠久、职工众多,是一个老系统、大系统,综合改革任务十分繁重,面前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不可能一蹴而就。供销合作社发展很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农民需求也多种多样。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要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既顺应市场规律,又履行好社会责任,确保这项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水平,奋力开拓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天津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二)

  某些官员歪曲的敬畏

  迷信是一种盲目信仰和崇拜,迷信与部分官员的“亲密接触”现象令人担忧。

  官员迷信的例证在现实中可谓层出不穷。几年前山东泰安原书记胡建学为了升官,经风水先生“点拨”在水库上修了一座桥,还绞尽脑汁地命名为“岱胡大桥”。桥建成了,官不但没有升反而因贪污受贿被判了死缓。难怪后来当地群众将这座桥称为“逮胡大桥”。

  据观察,痴迷于求神拜佛等迷信活动的官员大多有贪污、受贿、渎职等不正之嫌,这些人将迷信作为自己的“护官符”。从这个意义上讲,贪污阴影下形形色色的官员迷信现象基本上属于一种颇为典型的“贪污后遗症”。

  官员们应当扪心自问:我们该对什么执着?该对什么虔诚?该对什么敬畏?人,是需要有一点敬畏之心的,否则就可能变得浮躁、庸俗甚至为所欲为。一言以蔽之,官员应当对法律敬畏,对民意敬畏,对责任敬畏。

  敬畏法律,是因为法律作为限制公权力的利器,是约束官员恣意妄为、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枷锁。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领导应当是各级官员必须恪守的法治信条。将依法治国的第一要义理解为“依法治民”,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内涵的严重误读,也是不少官员尤其是某些基层领导干部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

  敬畏民意,是因为民意是正义和公道的发源地。古语云:“民可载舟,亦可覆舟”、“顺民者昌、逆民者亡”,可见民意的重要性。“执政为民”是全体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和努力实践的信条。只有对民意真正持一种敬畏之心,才可能真正体察民情,才可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敬畏责任,是因为拥有权力就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潜台词”,责任意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应当具有的基本理念。责任追究机制乃是高悬于“一切有权力的人”头上随时可能坠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官员的官德修炼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自我反省能力,不断清除积淀于灵魂深处的陈腐观念。这就要求官员应当“诚信”而不应“迷信”。衡量现代官员诚信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是否敬畏法律、敬畏民意、敬畏责任,而不是敬畏什么鬼神和“风水”。

  天津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三)

  放管兼顾是简政放权之纲

  “治大国如烹小鲜,既要把握火候,也须注意分寸”,经济发展亦是如此。十八界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仅是对市场发展规律的响应,亦是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依据,更是协调“放”“管”关系的指导原则。然而,在研究“放”“管”如何协调的课题中,有专家指出,存在“放的不够、管的过死;放中缺管、放管脱节;放之无度,管之无方”的问题,这不仅违背市场发展规律,抑制市场发展活力,更是让中央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改革目标难以实现。因此,紧抓“放”“管”兼顾之纲,落实“简政放权”之目,才有“纲举目张”之效。

  放开看得见的手。政府管理是一只“看得见的手”,对规范秩序,维护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创业困难,是源于政府部门的资质资格要求多、认定多,不仅挡住了不少人的创业路,也让“用创业创新推动新一轮人口红利”的期望落空。服务业发展缓慢,是受限于体制机制障碍:无论通信、金融,还是养老、医疗等,都存在行政性垄断、审批过多的问题,不仅不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更会损害公众基本民生权益。说: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这是对“放开看得见手”的最佳诠释。只有放,才能激发企业自身发展活力,才能发挥企业在市场发展的创造力,才能激活市场一池活水。只有放,才能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壁垒,才能破除金融资本市场的政策坚冰,才能回应公众对民生的质量诉求。

  管好看不见的手。世间万物变化中,必有守常制衡的规律可循,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影响着事物发展。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有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占据我国技术创新的半壁江山,对GDP的贡献率近70%。不否认,核心在于市场化经济是顺应市场规律之举,是遵循“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之举。但是,“有效的市场离不开有为的政府”。由于市场本身所具有的营利性特征,必然会导致众多经济个体在经营活动中,会以追求利益为根本原则,诚如马克思所说“人都是逐利而为”。那么,如果对市场采取放任不管的管理方式,必然会导致经营个体在生产及销售活动中,缺乏有效监管,会带来市场竞争环境的严重恶化。一直令人担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正是源于职能部门的管理缺位或监督不力;诸如海南三亚宰客事件的频发,亦是源于职能部门的管理滞后或管理乏力。因此,对市场不能简单的放手,还得放中有管,立足发展规律,承担“协调员”、“监督员”的角色,管好该管的事情。

  毛泽东同志曾说,“对立统一是宇宙不变的规律”。同理,“放”与“管”彼此之间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放”的目标在于激发活力,“管”的实质在于规范秩序。只有“放”,才能让“管”有力;只有“管”,才能让“放”有质。实际发展中,一方面不能简单的放。得立足实情、把握规律,做到有度。另一方面不能无效的管,还得转变理念、创新方式,做到有方。只有放管兼顾,才能协调“效率与公平”,才能同步“质量与速度”,才符合简政放权的核心原则,才能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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