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
海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一)
“炒信”的兴起,与电商行业自身特点有关。互联网时代的平台信用,本身有巨大的价值。但“炒信”得以延续并发展到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还是因为治理不够坚决有力,助长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风气。据报道,某电商平台曾打掉过数千人的刷单团队,但因为相关法规的缺失,除了行政处罚和网络平台的自律措施,很难追究刷单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其他法律责任。有刷单者表示:“查到了不会死,不刷只能等死”。部分商家对同行“开外挂”也很无奈,映衬出当前治理遭遇的尴尬。
遏制“炒信”行为,首先要加大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防止它变成一种难以剔除的商业潜规则。此次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组织行动联盟,建立“黑名单”制度,把违规信息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炒信”主体进行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账号,辞退并通报建议同业机构不予录用,这些联合惩戒的措施具体可行,无疑将对“炒信”者形成威慑力。
信用价值该怎么开发,不光是技术问题,也是需要主管部门、电商平台、商家共同回答的战略问题。信用不只是商家的招牌、商业的润滑剂,更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在商业信用能带来巨大经济价值的时代,商业信用值得“被很好地理解和管理”,将其工具化绝对是一种严重的短视行为。一个企业的信用越高,可以提供的产品、服务范围就越大,这在跨界竞争中是一个莫大的优势。而使用欺诈手段炒作得来的“虚假信用”,一旦暴露,只会失去人心,毁掉口碑,甚至危及整个商业信用体系。拿出刮骨疗伤的魄力,治理这个痼疾,才是正途。
守护信用文化,也是尊重一个社会基本的人际规则和价值观。从这个层面讲,打击“炒信”行为,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我们要维护的,不只是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只是行业生态,更是整个社会的诚信。
海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二)
公务车不挂牌实乃权力抛锚
近日,在河南省沈丘县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
买得起车,挂不起牌,这样的说法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调侃一下尚有可能,放在政府部门身上则是匪夷所思。匪夷所思之事背后必有蹊跷,这蹊跷与钱无关。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不给自己的车辆上牌,原因绝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逃避惩罚。这里的惩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来自交警部门的惩罚,即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由于没有悬挂车牌,交警部门很难查到车主,从而得以逃脱;另一种则是车主自知自己从事的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通过不悬挂车牌达到隐匿行踪进而逃避惩罚的目的。但无论是哪一种,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对于车主来说,其在决定不悬挂车牌之前,就都已经有了违法或犯罪的主观故意。
执法车虽然归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但不同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行者们也都是人,是与普通人有着同样的利益权衡的人。他们之所以在开着执法车上路执行时选择不悬挂车牌,原因其实与普通人一样,也是为了逃避惩罚。这惩罚,一是来自交通违法的,一是来自执行过程的,笔者以为执法车想逃避的惩罚主要是后者。
开着执行车上路执法,一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就像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曾经被曝光的那样,很容易被监控或群众用手机抓拍下来。通过视频辨识执法人员不容易,但通过视频查找执法车辆,然后顺藤摸瓜找到违规执法者很简单。如果不悬挂车牌,这样的麻烦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避免,毕竟现场录像往往很模糊,移动的、模糊的人脸辨识度通常较低,只要车牌不被记下、拍下,只要执法者一口咬定视频中的人不是自己,逃避惩罚的机率还是很大的——至少他们自己这么认为。
不给执法者挂车牌,说明这些部门的执行者们从心底里就不认为自己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带着违规、违法执法的故意上路的,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做好了逃避承担法律后果的准备。更让人担忧的是,开着无牌车上路,等于给执法者穿上了一层“隐身衣”,会让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更加肆无忌惮地违法、违法执法——反正你们也看不到我!
执法者给自己穿上了“隐身衣”,说明当地有关部门主动给自己戴上了“遮眼罩”,否则,这样的行为也不可能存在如此之久,久到市民“都习惯了,习以为常”。法治政府的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法治政府首先就体现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上。执法车不挂牌就敢开出来,说明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识淡薄到了极致。所以,对执法车不挂牌痼疾的整治,一定要从严。
海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三)
让捕鸟者成为护鸟者
南北湖景区是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境内的一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官网上宣称是中国唯一集山、海、湖为一体的风景区。山林茂密的环境、冬暖夏凉的气候,不仅适合人类居住,也吸引了各种鸟类。但是,遍布于山林中的捕鸟网却使这里成了鸟类的死亡之域,在这里飞翔、栖息的鸟类随时都有可能进入人类布下的罗网,然后成为当地餐馆中的盘中美食。
不幸堕入网中的鸟,不少是濒临灭绝的珍稀鸟种,比如燕隼,就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保护对象。国家制定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制定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关法律法规还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很明显,张网捕鸟涉嫌违法犯罪。
近期,有媒体和志愿者一起实地调研,并且在当地发起了拆网行动。但是,面对遍布于山林中密密麻麻的捕鸟网,他们倍感力不从心。这些用尼龙丝编织的捕鸟网不仅对鸟类时时构成死亡威胁,而且使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显得苍白无力。
事实上,随着法制宣传的推进,保护珍稀野生鸟类已经成为一种全民常识。在南北湖景区这样珍稀鸟类集中的地区,相信有关部门的法制宣传更为深入,当地群众对保护珍稀鸟类的法律要求也应该有所知晓。正因如此,一些捕猎者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动,以致志愿者多次深夜“潜伏”,想要当场逮住非法捕鸟者的行动屡屡扑空。
既然如此,为什么珍稀鸟类在当地仍然经常被猎杀,当地餐馆里甚至会公然出现叫卖野味的情况?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这些山高林密的地区,捕鸟已经成为当地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张网捕鸟也能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当地人对于捕鸟这种行为明知违法,却不会像对待其他犯罪行为一样,从内心深处感到痛恨。
在古代社会,单个猎户的捕鸟行动不会对鸟类造成毁灭性的伤害。但是在今天,人们可以利用各种现代器具捕鸟,在提高捕猎数量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鸟类的杀伤力度,张网捕鸟更是对鸟类“一锅端”的致命打击。面对这种情况,除了加强法制宣传、打击违法犯罪、拆除捕鸟网,更要通过各种努力,推动山民生活方式的“弃旧图新”。简单地说,就是要创造条件,让当地群众融入现代化的生活,引导他们建立起新的生活方式。
丰富的鸟类资源,是南北湖景区的一大优势。当地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因势利导,将种类繁多的鸟作为一个吸引旅游者的项目来精心经营。那些长年生活在山林中的群众,积累了丰富的鸟类知识,相关部门不妨利用他们的优长,让他们加入到向游客介绍鸟类的工作中来。如此,既能为当地创造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更能催生一支保护鸟类的生力军,把捕鸟猎鸟者转变为爱鸟护鸟者。
看过“海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