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
贵州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一)
《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是家庭和谐的基础,更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精髓,孝文化、感恩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传承。一个“孝”字,不仅形塑了中国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规范,更规范了国家的政治社会治理。从中国的孝文化中汲取正面营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弘扬孝文化的正能量,有效消除中国经济社会双转型的不和谐因素,是今日提倡孝道,弘扬孝文化的意义之所在。
应该看到,今日的孝道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父母在,不远游”“晨昏定省”的古训,对现代人而言,是不可能完成的孝道。数以千万计的留守老人,对今日中国孝道提出了新的要求。未富先老的庞大老龄人口,不可逆转的老龄化趋势,为中国当下和未来的孝道规范提出了紧迫的课题。
对于传统的孝道,我们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那些指导人们怎样去做人、办事、立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孝道精义,我们固然要坚守。但是,对于诸如“埋儿奉母”“卧冰求鲤”“尝粪忧心”之类的不人道、不文明、不科学,使子女付出沉重代价的愚孝,我们自当扬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则与现实的人口控制政策相抵触。对于传统孝道,我们该继承什么,扬弃什么,需要进行全面检视,甚至是全民大讨论,以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取得最大的社会公约数。把形成社会共识的优秀传统孝道编成全民读本,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让传统孝道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迫在眉睫的急务。
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则是实行制度创新,制定符合现代社会现实,契合未来社会发展趋势的孝道规范。在现代社会,守孝道,行孝道,不能止于公民的个体自觉,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如何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章,创造出家中行孝,其乐融融;单位倡孝,尽职尽责;社会有孝,安定和谐的局面,需要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动员起最广泛的社会力量。
倡行孝道,需要有切实的社会保障,以确保老龄人口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既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也是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老年人曾经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退出生产领域并成为消费者以后,除了要从制度上保障他们的生活以外,还要确保他们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使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其他人群同步得到提高。这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老年人的基本权利。把共享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是赋予传统孝道文化活力的逻辑要求,也是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的重要目标。
倡行孝道,还需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民以吏为师”,既是古训,也是现实要求。中国官员理政、教化的双重职责永远不能忘却。一个连自己生身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怎么能指望其勤政为民、报效国家。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不断有地方将是否孝顺父母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入党提干的重要条件。这是弘扬孝道文化好的创新之举。干部带了头,就可以号召群众“向我看齐”,就可以发挥出榜样的力量。
贵州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二)
向宪法宣誓架起权力“高压线”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这在国际上是很多国家的通用做法,而我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就是要让国家工作人员,不仅眼里有宪法,心里更要有宪法。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以前之所以未建立,是因为遵守宪法,严格按宪法赋予的权限来行使国家公权力,被当成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常识,当作一个应该知道的必备条件,但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非常淡薄,常常是眼里有宪法,心里无宪法,滥用权力,以权当法,以权压法,以权大法,以权弄法。在司法上体现为随意践踏公民的人权,从而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在行政上,体现为制定和出台一些违宪的地方法规和制度,不依宪行事的现象屡屡发生。
在依法治国全面升级之际,向宪法宣誓正当其时,让宪法成为权力的高压线,把权力关时法治编织好的笼子里,是保障国家正常法律秩序的一个根本举措,更是法治贯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必需。
向宪法宣誓,是把宪法落实到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心坎上,而不是让宪法厚厚地束之高阁,落满尘土,这是一次法治教育洗礼。庄严的形式,郑重的誓言,宪法最高的权威性得以制度上的体现,在宣誓人心中留下庄严而又神圣的宪法精神,誓言非同儿戏,法治更攸关国家命运,这是一种警示和约束。宪法宣誓,具有形式与内容双重含义,做出承诺和履行承诺的严肃活动,对宣誓人必将做出追惩机制,一旦宣誓,那就是对人民做出了极其庄严的承诺,必将有一套制约国家工作人同履职的制度机制。
向宪法宣誓,这是法治的全面深化改革。与时俱进的灵魂则体现在了一个执政党理念的嬗变,向宪法宣誓,而不是效忠于某个人,是对国家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一个依法治国的方向更加明确,在宣誓就职时,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新征程。
向宪法宣誓,这是自我革新的蝶变。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法治进程,在中国历史上向宪法宣誓,这是开天辟地第一次,当封建时代,向皇帝宣誓效忠,最终被孙中山率领国民党的推翻,然而,实现旧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国民党,却向大总统宣誓就职,向领袖相片宣誓就职,最终而迷失方向,不能担当民族大任,而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最能牺牲的党,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无不是为了全体人民谋福利,向宪法宣誓也就是向人民宣誓,更好地认识权力来自于人民。
诚然,向宪法宣誓虽是一种形式正义,但其实质是中国共产党一次执政理念的新飞跃,是不断自我更新,自我净化,自我纯洁的体现,向宪法宣誓,在形式中,更希望内容和具体操作中一以贯之法治理念,真正让宪法成为权力的高压线。
贵州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三)
算算农村公路建设这笔账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道路交通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尤其是最近几年,从机场的改扩建到高铁网的建立,从城市地下交通到城际高速公路网的密布。在城市飞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的道路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以我的家乡四川资阳市为例,资阳市地处成渝之间,离国际化大都市成都不到100公里,我家所在的农村离市区不过30公里。就是在这样一个算是处于中心地带的地方,在已经是2012年的今天,我们家现在都还不通公路,不要说路面硬化,连基本泥巴公路都没有通。
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有体制的原因——土地承包到户后公共事务处于瘫痪状态;也有农民自身不团结,缺乏发展眼光和公共意识等因素。但是最核心还是我们观念上对农村公路不重视。
不重视最根本的原因是经济因素——在农村修公路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以修一条单行道的硬化水泥路为例,一公里的成本最少都要20万左右,十公里就是 200万。农村的人口分散,花200万可能只能惠及几百人甚至几十人。以现有的生产力计算,这几十人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为国家创造200万的收益。建高速公路投入虽然大,但是几年就能够完全收回成本,并且还能赚钱。
在农村建公路眼睛不能只看着钱,要更多的看到农村公路建设的社会意义甚至政治意义。公路建设能够减轻群众的负担,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增强农民对政府、国家和党的认同,这些价值是很难甚至无法用经济利益去衡量的。从历史角度来说,为农村修公路义不容辞。建国以来,农民交了几十年的公粮和上交款,国家对农村大部分时候都是索取,很少又付出,现在富裕了,该是我们还账的时候了。
对农村修路要有长远眼光,修农村的公路不一定就赚不到钱。公路和农村的发展是设施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把路修好了,可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原来几万的产值可以变成几十万,几百万。有句俗语叫要想富,先修路。路在富前,历史和现实经验都证明,先有发达交通,后又发达的经济。对农村的经济发展,我们要有信心!
对于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修,还要修好。那种路面不足2米宽,今天修了明天补的公路,不仅劳民伤财,还会伤了群众的心。此外还要维护好公路,农村公路是为农民修的,要避免为了偷逃高速公路上的过路费,占用、破坏农村公路的情况。最后还要用好农村公路,利用公路开公交,搞运输,促生产把公路经济社社会价值都发挥到极致。
农村公路建设关键是观念转变,眼光要放开一点,放长一点,把路修好一点,修多一点,把农村公路建成农民的致富路、幸福路、通向农业现代化的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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