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考申论经典范文参考
山西公考申论经典范文参考(一)
俗话说“水是万物之源”,可见饮用水安全重要性。从日本的专门法律规定到芬兰的综合企业实体,再到英国的成熟管理架构,其他国家的饮用水治理取得一定的效果。马克思曾说过:“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饮用水管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问题随之而来,水资源监控能力不足渐成常态、水质超标污染层出不穷、过度开采地下水比比皆是.....这些都使得饮用水安全受到困扰。习有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一言以蔽之,保障饮水安全,促进社会民生刻不容缓。
提高饮用水管理技术。法国著名的作家雨果曾说过:“提高科技水平是创新管理的最有效手段”,由此可见,饮用水管理技术至关重要。无论是生物性污染,还是化学性污染,亦或是物理性污染,当前饮用水的污染物的越来越普遍。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提高饮用水管理技术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努力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状态加大科技投入、坚持用“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健全饮用水法律保障。西方管理学著名的原理“蝴蝶效应”告诉我们:“南美洲的一只蝴蝶煽动翅膀可能会引起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飓风”,而饮水立法必将带来一系列的“蝴蝶效应”。老子有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健全饮用水法律保障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饮用水相关法律的细化,另一手抓相关法律的定期修订完善。
加强饮用水质量监督。著名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加大质量监督是提高社会安全的重要保障”,足见质量监督之于饮用水管理的重要地位。不管是居民用水恐慌,还是居民饮水卫生问题,不管是重金属含量超标,还是致癌物质多见,都使得饮用水质量监督迫在眉睫。古语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加强饮用水质量监督必须自当下而始,努力弥补木桶的“最短板”即设立监视委员会做到亡羊补牢。
习说过:“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保障饮水安全,促进社会民生必须提高饮用水管理技术、加强饮用水质量监督、健全饮用水法律保障。唯有如此,方能提高身体健康水平、增强居民幸福指数、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山西公考申论经典范文参考(二)
打造智慧城市 构建新型城镇化
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重要标志。伴随着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智慧城市管理以一种全新的姿态进入了我们的视野:无论是“智慧城管”的默默护航,点亮城市管理导航灯,还是“智慧银川”的大胆创新,引领世界城市发展新风尚。这无不体现着人类发展正在步入一个崭新的智慧时代。因此,我们的新型城镇化必须以打造智慧城市为中心。
智慧城市中所谓的“智慧”,并不是简单的以计算机技术支撑城市发展,而是顺应信息化网络时代潮流,将信息技术运用到社会生产、人们生活领域,以实现“创新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增进居民福祉”为目标。与此同时,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的建设面临着持续扩张和需求多元的挑战,亟待一种思路、一个办法来解决城市发展出路问题。于是,在机遇和挑战相遇下,选择智慧城市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明智之举。
发展信息技术是打造智慧城市的强力支撑。过去,一个城市的管理工作是量大而复杂,并且往往管理者“出力不讨好”,很难让广大市民都满意。但现在,有了“智慧城管”,依托信息技术,实时监测情况,及时收集城市管理相关数据,不仅能随时了解城市动态,实现对整体信息的有效管理和整合,还能提升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效率和能力,有效保障市民日常生活安全。不仅如此,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渗透到城市的各个领域,对于“智慧城市”的支撑作用不再仅仅体现在管理上,还在公共服务上的作用也越发凸显。因此,智慧城市的打造的确离不开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而“以人为本”才是打造智慧城市的根本原则。人不仅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动力,更是城市未来建设的服务对象。目前,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但是过度依赖技术,盲目追求新技术的建设规划会使智慧城市建设成为以技术为风向标的建设,最终可能导致建设结果与实际需求相距甚远。智慧城市建设的本意就是让人的生活更幸福。假若脱离了本意,那么城市也就失去了建设灵魂,其再多的发展也不会有意义。在法国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我们会看到他们注重对人的服务,在新加坡的智慧城市建设中我们能看到以市民为中心。总归一句话:以人为核心的智慧城市建设才是对的。
城镇化建设是每一个国家发展所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而我们目前正处在城镇化发展历史的十字路口,向左还是向右,还是继续往前走?在这个时候打造智慧城市,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既可以避免西方城镇化式的发展悲剧,也可以摸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路径,让城镇化建设真的可以走出一条康庄大路!
山西公考申论经典范文参考(三)
让每一个孩子沐浴在教育公平的阳光下
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教育结果公平。为促进教育公平,我国政府推出一系列教育改革的举措: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城乡师资流动,“史上最严”升学政策消除暗箱操作,取消户籍制度允许异地高考等。说过:“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同样,教育公平也是社会进步的“助推器”。让每一个孩子沐浴在教育公平的阳光下,圆每个孩子的教育梦。
教育不均衡成为教育领域的沉疴痼疾,危害个人和社会发展。近几年教育乱象让人堪忧:从乡村教师大量流失到中考加分乱象,从异地高考问题到高考录取指标不公平,从择校热到教育制度落实走形变样,教育不公平弥漫于社会中,引发人们强烈的不公平感。如果教育不公的痼疾得不到根除,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将化为泡影。危而后济之策在于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制定均等的教育政策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保障。古语有云: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意在法律能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同理,要推进教育公平,必须要完善教育相关政策。目前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制度:《教育法》《教育规划纲要》等的立法规定了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也保障了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各种福利。但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贫困山区的学生依然无法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权利,受教育者和教育者既学校、政府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博弈机制。这一切问题根源在于制度不完善。教育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国家的软实力。因此,教育部门和人大要加快完善教育制度。首先应该健全财政预算制度,保证政府在教育领域的经费预算。其次是要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推进学校办学、招生、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社会公开制度。
形成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是推行教育公平的思想基础。教育公平的观念源远流长,在两千年前我国古代的大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曾说:“教育为公,以达天下为公”。然而,有些学校却通过设置“实验班”、“重点班”等所谓尖子生收取高额学费;有些老师用“绿领巾”、“红校服”、“三色作业本”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有些家长以考试成绩来评价孩子能力的高低。这都反映了社会各方都存在的错误的教育观——唯分数论。教育功利化思想会让学生得到不公平的待遇,更会影响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教书育人是老师和学校的职责、给孩子无条件的爱是家长的责任。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社会各方错误的功利化的教育思想,强化有教无类、因才施教的教育理念,让孩子享受到无差别的教育权利。
推进教育公平没有终点。教育这个公共产品,受益者虽然主要是个人,但它直接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只有梳理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并且政府把教育公平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健全制度,认真抓实,努力履行好提供公共产品这个基本职能,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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