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公考申论参考范文
2017年上海公考申论参考范文(一)
不断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是公民有序参与的前提。近十年来,公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因而政府在施政过程中更重视公民的参与权,而网络使得公民参与渠道便利化。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问题:欠缺有序。网络平台收到的信息鱼龙混杂,需精心判断和筛选,大大加重政府工作人员办公量。因此,宣扬科学、客观有序的公众参与,不断强调公民责任意识为公民参与公民政策判定提供更长远的道路。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有序参与的基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常态化,国家重要政策制定征求民众意愿,都体现了公民的高度参与性。但诸如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的举措虽是惠民之举,但在信息反馈环节欠缺合理程序,效果并不好。因此,完善信息传递机制,广泛吸取民意,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合理地完善公共政策是信息公开的最终目的,它有利于指导公众参与决策更科学化,为促进政府公共决策科学合理提供正能量。
不断拓宽参与渠道是公民有序参与的方法。网络微博问政日渐成熟化,新颖的公民参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但网络用户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更不能代表中国13亿人的想法,仍有大部分的人未有机会使用网络,因此网络问政存在其片面性,有时会导致决策偏差。因此,在网络问政的同时,不可忽略现实的调研,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开展调研,座谈会,上访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拓展公民参与途径,使得公共决策更为科学化。
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是公民有序参与的。完善公民有序参与公共决策制度的程序与进入机制,确保有序参与。政府决策的听证制度日益完善为公众参与决策过程提供了制度的载体,在制度和载体下充分听取公民意见,是公民有序参与的制度。
公共决策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共事务,为公民提供更便利的生活。因此科学的公共政策离不开公民的有序参与,广泛、民主的公民参与为决策的制定提供可靠,真真正正做到了为最广大人民服务。
2017年上海公考申论参考范文(二)
加快创新驱动助推经济转型
说过:“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足见创新驱动的重要性。马克思曾说过:“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科技创新在小有成就的同时问题随之而来,山寨产品渐成常态、假冒伪劣已成事实、中国制造比比皆是,都使得科技创新举步维艰。习曾说过:“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一言以蔽之,加快科技创新,助推经济转型刻不容缓。
用燕子垒窝的恒心解放思想,破除阻碍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迷思。《孙子兵法》有云:“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足见大局观念、解放思想的重要作用。破除思想的藩篱能摒弃落后腐朽的观念、抛弃陈旧过时的理念、断绝走老路、穿旧鞋的思维,因此解放思想势在必行。而古语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破除阻碍实施创新驱动的迷思并非一蹴而就,需做到“三要”,即要普及创新就是生产力的常识、要推广创新成功典型案例、要强化不创新就是等死的危害性。
用愚公移山的恒心凝聚共识,构筑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顶层设计。西方管理学中著名的“蝴蝶效应”告诉我们:“南美洲的蝴蝶扇动翅膀,可能会引起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飓风”,做好创新驱动的顶层制度设计必然也会带来一系列良的“蝴蝶效应”。当“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当“山寨产品”走向“原创品牌”、当“以量取胜”转向“以质换优”……无不预示创新驱动顶层设计之后将会带来的利益。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构筑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以人才为先驱、坚持以科研为抓手、坚持以市场为方向。
用水滴石穿的耐心多极并举,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创新极。而具备优势创新极的基础能够将人人创新的局面进一步打开。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创新极需要从当下而始,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体制机制,另一手抓政策扶持。
坚持科技创新必须解放思想,破除阻碍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迷思,凝聚共识,构筑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顶层设计,多极并举,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创新极。唯有如此,方能助推经济转型、转变a经济发展方式、科技实力、增加国际竞争力。
2017年上海公考申论参考范文(三)
用法律解决微商产品质量纠纷
借助微信而兴起的社交微商近年来十分,但有业内人士曝出,朋友圈里微商晒出的高额成交量、交易记录截图刷屏,很多是通过软件制作出来的虚假现象,目的是引诱朋友圈中的人购买,甚至有诈骗嫌疑。
使用社交网络的人都清楚,随着微商群体的不断扩大,朋友圈和社交空间的商业味道越来越浓,微商们夜以继日地刷屏,天凉时提醒你加衣,生娃时帮你代购奶粉,长痘时推荐你用某某牌化妆品……各色商品涌入眼帘,温馨话语反复提示,总有一种怪异的被照顾感长存心头。
有调查显示,超96%的人曾遭遇“微商”推销,覆盖面之广,蔓延性之强,令人慨然。微商带一“商”字,顾名思义讲的是商业交易,钱物交换,理应遵循商业规则,起码一条是,别人花了钱买产品,商家有义务保证质量。可现实情况如何呢?从媒体曝光来看,目前微商至少在三方面逾越了商业底线。
一是产品质量“打折”,包包一划就破,衣服一穿就烂,鞋子没几天就断,没有生产日期,没有保质期限,因假货起诉微商的案例已不鲜见;二是产品宣传“没谱”,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网银转账截图软件等“神器”,给产品销量造假,违背广告法等法律要求;三是买家维权“无门”,有的微商不具备经营的合法执照、资质和证件,也没有淘宝网那样具有第三方担保的安全交易平台,大多属于私下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既难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保护,又往往找不到投诉对象、找不到交易凭证,无法顺利维权。
退一步讲,微商纠纷发生后,即便买主搜集齐证据,碍于朋友、亲戚面子,多数都不忍撕破脸用法律维权。尽管微商讲“销量高于一切”,但买东西的一方,多数还会认个“买卖不顺仁义还在”的道理。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时代,微商的萌芽与壮大,本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正常商业路径。但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有商业的地方,就会有江湖,弄虚作假频现,已然有将微商之路走歪的势头。一方面,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切不可被一句朋友或亲戚的“保证”忽悠;另一方面,应及早出台微商管理法律,重构微商商业规制和伦理,及时刹住“坑的就是熟人”之微商风气,用法律之手净化微商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微商方能有更长远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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