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
广东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一):乡村究竟在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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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乡村要追上发达国家,至少还要50到100年。如此严峻的现实,以“孔雀女要不要嫁凤凰男”这样的议题呈现,证明它已经让包括城里青年在内的大多数人感到疼痛,确实到了必须痛下决心予以解决的时刻。
春节期间,热度仅次于春晚的,大约就是那个所谓“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的话题了。一则本来属于个人私域的小事,却因为准确戳中了城乡差距这个社会痛点,又借助微博、微信的发散传播,竟瞬间引爆网络。那几盆黑乎乎的土菜组成的乡村家宴,以一种格外具象的方式,把城乡之间的差距和鸿沟,呈现在公众面前。而在批评、吐槽,或同情、理解之余,也有更多的人纷纷晒出自己的回乡经历,让这个意外成为公共事件的议题,逐渐变得丰富和厚重起来。
其实,这个话题的引爆或许意外,但对这一议题的关注,却早已开始预热。春节之前,一篇名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 村图景》的帖子,就已经在网上热传,并引发持续的议论,以往大多以诗意想象勾勒而成的“乡村图景”,在一个个具体情境下,显露出本来的严酷本相。
再往前一些,去年春节期间,一篇名为《一位博士生的春节返乡笔记:看沧海桑田,看人情冷暖》的网帖,就曾被高度关注。而那本兼具文学和学术色彩的《中国在梁庄》,更是早在2010年,就把乡村现状这个议题,摆到公众面前。
那么,乡村究竟在发生什么?那些可能一辈子都不曾踏足乡村,却不断发帖议论的85后、90后们,究竟在关注着什么?或者,透过电脑和手机屏幕,他们究竟能看到些什么?
对于一个关注新闻的人而言,透过既往媒体的转述,已经可以勾勒出当下“乡村图景”的大致轮廓。比如,随着青壮年的进城打工,“空心化”成为大多数乡村最醒目的外在图景,老人、妇女、儿童组成的残缺家庭,与同样残破的村舍一道,描画出乡村的残缺和破败。而在这外在的图景之下,则是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和伦理秩序的逐渐坍塌。老无所养、少无所教,很容易把人们的不满乃至愤怒,引向那些远赴城市寻求出路,却对上不尽孝道、对下未尽养育之责的青壮年们。但是,这些身兼子女和父母双重身份的打工者们,又何尝不是在城乡之间的奔波和挤压之中,尽着最大的努力艰难求生?
当然,这个被媒体资讯勾勒出的普遍图景,一定遮蔽了许多丰富的生活本相和不同地区及个体之间的差异,比如,如果那位上海姑娘去的不是江西而是江浙富裕地区的农村,看到的或许就不是破败的房舍,而是连片的带着同样尖顶的别墅式新居。
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30多年的经济发展历程,就是一个逐渐完成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农村劳动人口向城市、向工业部门流动,是一个必然而自发的过程,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拦。而必须检讨的是,当经济发展的进程自发地从乡村汲取着劳动力这个最宝贵的“血液”时,公共政策是否对这个自发进程给予了必要的修正和补偿?抑或反而以政策这个有形之手,加速、加重了乡村的“失血”过程?比如,户籍制度阻碍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合家迁徙,却不得不把老人和孩子留在无人照料的乡村,成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抑或由于土地制度的限制,乡村土地的潜在价值无法变现,使得农民无法以土地收益作为第一笔资本,以实现由农民向市民身份的真正转变,却不得不在荒芜的家园与不可企及的城市之间纠结彷徨。
常看到出国归来的中国游客发出这样的感慨:看中国的城市,发达程度已经不输于世界任何一座城市,但中国的乡村要追上发达国家,至少还要50到100年。如此严峻的现实,以“孔雀女要不要嫁凤凰男”这样的议题呈现,证明它已经让包括城里青年在内的大多数人感到疼痛,确实到了必须痛下决心予以解决的时刻。
广东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二):“哈尔滨天价鱼”明码标价不代表无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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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闹得沸沸扬扬的“青岛大虾门”,疑似出了姐妹篇——“哈尔滨天价鱼”。江苏游客陈先生称,大年初二被导游带进了哈尔滨某景点附近的一家餐厅,结果发现鱼的价格只有398元(鳇鱼)和298元两种。之后,他们点了三条鱼。结账时,竟然高达1万多元,其中鳇鱼为5731元(共消费14.4斤)。陈先生认为店家写多了斤两,存在“宰客”行为,双方发生争执。
按陈先生的说法,突然店里冲出十几人逼他们付账,老人被打。报警后,民警没有妥善处理,称“解决不了,就要先拘人”。陈先生无奈付钱,之后在网上讨说法,并晒出了自己受伤的照片。而店家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这是“明码标价”。
客观地说,目前事件的关键信息还没有得到核实,“宰客”和“明码标价”都是一面之辞。但是,可以明确事件责任的“争议点”在哪,这也是黑龙江当地应该向公众披露的。
首先,“明码标价”不代表就没有欺诈行为,诚信经营应该包括公平计量、如实提示消费风险等。
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价格管制范围,原则上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该得到保障。新京报记者咨询了当地多家餐厅,得知鳇鱼每斤售价在80元至100多元,但也有当地的“吃货”表示,鳇鱼价格就是三四百元。
其实,此案的“争议点”在于《消法》第10条明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陈先生作为外地游客,在夜间9点被带到人生地不熟的饭店,一定程度上消费选择权是受限制的,所以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应该查明的是:一者,398元一斤鱼,算不算《消法》明确的“价格合理”?二者,饭店有没有公平计量?
如果真是诚信经营,不存在“宰客”心思,一条鱼卖到五六千元,事前必须向顾客确认重量和价格,之后才能下锅烹饪。这是一个基本的商业规范和生意经;相反,一些“黑店”是喜欢事前讲得含糊,事后放出高价的,去年“青岛大虾门”38元大虾按只卖,搞的就是这种勾当。
其次,发生纠纷之后,饭店有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逼消费者就范?若有,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人身权利,涉嫌治安管理违法,甚至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
再者,在发生冲突之后,当地警方有没有“拉偏手”,以“解决不了,先拘了”威胁消费者付账?就像去年“青岛大虾门”一样,当地警方的默许导致“宰客”商家的疯狂,也最终导致青岛乃至山东花数亿元打造的旅游品牌崩坏。
游客到旅游景点的饭店消费,尤其是春节期间,价格稍高于市价可以理解,这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但是,不能用“明码标价”的幌子任意“宰客”,价格合理、公平计量等公平交易权,发生纠纷之后不使用暴力威胁消费者,都是必需的。而这些,才是这起惊动全国的消费纠纷的“争议点”所在。
广东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三):当微信朋友圈成为投票圈
【背景】
随着微信朋友圈越来越成为人们的社交方式,微信朋友圈里的怪现象也越来越多,朋友圈投票便是其一。微信朋友圈的各种投票活动,让人不胜其烦,最美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护士、最美少年、最美医生、最美警察,不一而足。以公众微信号的方式开展投票评选活动,本意是用一个更大的平台来扩大活动的影响,也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投票。然而,与公众账号投票现象相伴的是朋友圈里的各种"拉票"、"拜票"现象,为了给自己的亲戚朋友拉票,微友们在朋友圈里各种转发+卖萌+致谢。这是我们在微信朋友圈常见的拉票、拜票方式。调查显示,近四成受访者的朋友圈经常出现求投票的链接,有受访者表示曾经参与过朋友圈投票,也有受访者认为"绑架式"朋友圈投票让人烦恼。
【影响】
这样的投票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扭曲了投票的本意,使人们看到投票就厌烦,甚至避而远之。从社会角度和道德角度来说,这种拉票行为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少年儿童的人格塑造和品德培养产生不良作用。主办方想利用微信平台扩大影响力,省时省力省钱,提高公众的关注度,看似是让第三方来客观评价参赛者,但是,拉票行为评选出来的结果并不是真实客观的,是一种虚假行为。这会养成孩子不诚实守信的恶性,会增加孩子的虚荣心,养成不劳而获的恶习。从个人信息安全而言,参加评选者的联系方式可能被参与者乱用,而那些投票、砍价的其他读者有时也被要求用微信号登录,相当于骗取了更多粉丝,未来也可以推送广告,且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对策】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总结如下对策:
首先,正确看待朋友圈投票,理性对待,不能把利益看得过重。
其次,保护好个人信息。一旦发现投票链接需要输入个人信心,谨慎对待,避免不要的经济损失,以及个人信息的泄露。
第三,家长对于孩子的各种投票活动应看清让孩子参与此投票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使孩子得到锻炼不仅仅从投票,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使孩子得到锻炼。
最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朋友圈投票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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