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
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一):户籍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7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户籍改革制度是我们当前政府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工作,那么改革后各方的意见如何,我们如何改?河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一起与你共同探讨户籍改革之路路在何方?
【标准表述】
[意义]
户籍改革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这一基础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次新型户籍制度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实,前所未有。改革的推进回应了社会期待、顺应了发展要求,彰显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着敢于担当、务实进取的作风。改革在扭转城乡差距、改变因户籍导致的权利不平等现象上,迈出了至为重要的一步。”它标志着历经半个多世纪的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
[现实问题]
户籍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让农民进城,让农村的土地流转起来,让千家万户种地变成集中耕种,以此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粮食等农作物的产量以及降低生产成本、减轻管理压力。以此来推动整个国家的均衡发展和和谐发展。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农民不愿意转变自己的农村户口。
[原因]
如果仔细分析问题,其实就是农民在自我“算账”后的一种趋利弊害的选择。是对自己子女教育,自身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利益的考虑。我们国家长期的“城乡二元化”户籍的制度
使城乡发展的差异化逐步增大,农村和城市发展严重失衡。城市化的公共服务政策基本完善,而新户籍制度的改革只让农民和市民在身份上有了平等的地位,而要完善“农转非”群体在公共服务上的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缺乏对未来生活安全感,让更多的农民有着“无论怎样,还有土地”的眷恋。而随着国家近年来对农村问题的重视,农村户口有着城市户口没有的一系列优势:
第一,当前,国家加大了农村、农业的补贴和新农合的补贴力度,农业户口可以得到更多优惠政策。农村户口以后会越来越好 因为以后的经济正长点将会在广大的农村。
第二,农村建房子的产权是无限期的, 只要宅基地是你的, 房子就是你的。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将从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迈进,如果国家要征用一部分土地,农民则可以得到颇丰的土地补偿收入。
第三,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不罚款。
第四:农村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生活压力相对小,是理想的生活之地。
除此之外,更多的农民还有强烈的情感问题:“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农村长大,许多农民怀着很深的农村情结和土地情结。
[对策]
因此要真正让户籍改革之路走的更远:政府要坚持自愿和市场化的原则,政府在其中做要引导性和保障性的作用。不断加强探索,本着各地情况事实求是。从总体上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整个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享受改革的红利,真正落实农民享受到城里人享受到的权利,实现身份、地位从里到外的平等。
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二):见义勇为
2014年8月初,教育部就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将原有的守则和中小学规范一共70条浓缩为9大准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对“见义勇为”这一条款的删除,引发家长和网友诸多争议。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方面,删除“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见义勇为者需要有完全责任能力,而中小学生自己还处于被保护的成长阶段,无完全行为能力,尤其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见“义”到底“为不为”,怎样“为”,成年人尚且纠结,强求未成年人去做,明显太不切实际,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让孩子“会自护懂求救,珍惜生命”,显然比见义勇为更重要。而删除见义勇为,并不意味着就不提倡孩子见义勇为了,也不意味着孩子会丧失正义感。言传身教是最好的教育,只要成人世界有足够多的见义勇为,社会不乏正义感,孩子自然会有健全的认知。
另一方面,删除“见义勇为”凸显人文关怀。基于未成年人的身体特征和法律常识,不鼓励、不要求中小学生见义勇为,是出于人性的考量,是人性的进步,而在这以前,尤其是上世纪,我们对于见义勇为精神品格的追求过于热切,不论是在中小学生守则中,还是在日常的宣传行为当中,一味的强调见义勇为,忽视了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忽视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让人文关怀走得越来越远,当下纠正这种认识和观念,是一种进步,彰显人性光亮。
这不仅纠偏了一个多年来的错误认识,使人们回归到一个理性认识见义勇为的层面,也使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了更深入和更深切的理解。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不仅出现在人们的行为意识当中,也要出现在诸多的社会规范当中,才能不断深入人心,并使保护未成年人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意识和常识,倘若这样,既是未成年人的福音,也是社会的进步。
此外,“见义勇为”从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理应得到发扬和传承。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删除“见义勇为,敢于斗争”条文,绝非让学生们“见义不为”,而是希望能根据自身特点在“自护”和“求救”的基础上“见义智为”,这一顺序变化的“硬性”规定,更符合当前主流价值观下的理性选择。
[建议对策]
《论语·为政》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备受人们推崇。当代生活中,最近几年频频出现在各地的“托举哥”、“夺刀救人”的少年等,都展现了见义勇为的美好道德价值。对此,专家建议:
其一,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方法要合理有效。从“见义勇为”这个词来看,“义”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担当,“勇”昭示着风险成本,“为”则需要讲究科学有效方法,不能莽为。这说明,任何见义勇为的行动,都不能不顾及行为的前提条件和救助效果。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但不号召盲目而为和随便牺牲自己生命,见义勇为要注意时机,要有科学性、智慧性和有效性。而对未成年人来说,由于他们身心还不完全成熟,社会需要的更多是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不是“鼓励”他们去牺牲。
其二,“见义勇为”的方式可以灵活多变。见义勇为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很深、很广的概念,绝不仅限于面对面斗争。现在要求小学生见到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报告,就是采取了一种积极而灵活的方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这也是一种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对于中小学生,教育部门应该在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过程中,教育孩子们树立正确的见义勇为观,不仅要有大无畏的勇气,又要有人性的关怀,还要机智灵活,与坏人坏事斗智斗勇。
其三,删除“见义勇为”,不能删掉矗立于孩子们心目中的“正义感”。“讲法治”不能止于个人层面的自觉“守法”,也应当包括维护法律尊严、力主社会正义的敢于“护法”。对孩子们“正义感”的教育,既要鼓励其敢于担当,更要引导其善于作为。比如制止社会不良现象要讲究适当场合,考量自身能力,采用报警、找成年人协助等适当方法,等等。
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三):孝道教育
2014年,武汉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探索建立“孝道红黑榜”就是其中之一。在评选“江城十大孝子”的同时,把“孝”列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的重要条件,一票否决。武汉街头的公益广告,也在传播孝道的名篇名句,宣传孝道文化。武汉市还将编制并公布“厅堂家训”,让市民将孝道“悬挂”在心中。
所谓“红黑榜”,就是将孝敬父母的子女列入红榜,将虐待老人或不赡养老人者列入黑榜。“孝道红黑榜”并非武汉首创,仅今年,陕西宝鸡、广东顺德等城市都推出过类似提议。而广东惠州、安徽合肥甚至出台了“列入黑榜者不能当公务员”等规定,严惩不孝者。
2013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标准表述】
一、孝道教育的内涵
当前提倡的孝道教育,是对传统孝道的扬弃和超越,是在批判继承传统孝道文化的基础上,针对素质教育所提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目标,融入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和谐因素的教育。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涵:
孝敬父母,奉养双亲。“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子女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赡养双亲、孝敬父母的责任,这是传统孝道的重要内容,更是新型孝道必须继续发扬光大的最基本的时代内涵。
遵从长辈,与人为善。新型孝道教育应与时俱进,由教育青少年敬爱双亲向外拓展,推广、普及到敬爱、顺从其他长辈,并学会感恩、学会在做人处事中与人为善。在工作中团结同事、尊重领导,在生活中以礼待人、坦诚交友。
完善自我,回报社会。孝道教育本质上是对青少年良好人格的塑造。新型孝道教育应注重升华和提升,即把青少年忠诚、友爱、谦虚等良好人格的完善与胸怀天下,对社会怀有仁慈之心、爱人之心相结合,培养出志向远大、爱家更爱国的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综合型人才。
二、进行孝道教育的原因
古语云:“百善孝为先”,孝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是天经地义的美德,也是各种优良品德形成的前提。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三字经》《孝经》《弟子规》等各类传统典籍关于孝道的教育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和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人们的社会意识、价值理念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变,传统的孝道教育正慢慢失去它应有的地位。如何与时俱进地加强孝道教育,不仅是当前形势所迫,更是未来发展所需。
“孝”影响着我们民族的生活习惯、心理素质和民族精神,当前实施孝道教育,弘扬新时代孝道,至少可发挥如下作用:
首先,孝道教育是促进家庭和睦的一剂良药。“家有不孝子,常出祸害事。”可以说,孝与不孝能影响家庭和睦与否。当前,独生子女日益增多,人们爱幼有余而尊老不足,部分家长过度重视学习成绩,而忽视对孩子孝道教育的培养,造成了其自私自利、目中无人的品性。相反,孝道教育的加强,能增进亲子感情,培养感恩意识,从而使父母与子女关系融洽,进而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和睦。
其次,孝道教育是培育完整人格的坚实基础。孝文化中,核心内涵和基本元素是“奉养”“尊亲”,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感恩、博爱的思想。古往今来,大凡能成就大事业者,无不具有远大抱负、宏阔胸怀,无不怀有“利益民众”的博爱精神。这实际上是一种由家庭的“小孝”升华出的“大孝”。当代孝道教育务必深化这一要义来培育青少年完整人格,开阔其心胸,坚毅其理想,从而成就“百年树人”的辉煌事业。
最后,孝道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当代社会一些人热衷于对金钱物质等现实利益的追逐,利己心态浓郁,社会公德面临挑战。在此背景下,孝道教育尤显必要。事实证明,一个孝敬父母、品德高尚的人必定会是一个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同时也具备良好社会道德的人。
“孝道”教育既然有如此作用,全社会理应高度重视。只有多方发力、形成合力,构筑起立体性、全覆盖的教育体系,孝道教育才能真正得到落实,见到成效。
三、进行孝道教育的途径
以家庭培养为抓手,强化孝道教育的基础
民风、世风起于家风。家庭教育之于青少年成长成材的重要性,不亚于学校的培养和社会的熏陶。尽管现在有不少“421”家庭(即四位老人,两位父母,一个孩子),但家长绝不能助长孩子的“娇骄”二气,务必紧抓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时机,利用各种场合向孩子传播孝道。特别是父母更要身体力行,用尊老孝亲的实际举动为孩子做出表率,用高尚言行培养孩子的感恩意识,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为孝道教育的孕育、发展提供肥沃土壤。
看过“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