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一
C、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D、属于意外事件,由王某自己承担
2、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开旅行社,答应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还款,张某同意,李某拿到5万元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张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声称还款的期限是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现在旅行社还没有开业自己没有还钱义务。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还钱的期限未到,李某可以不还钱
B、某还钱的期限视为已到,李某应当还钱
C、李某还钱的条件未成就,李某可以不还钱
D、李某还钱的条件视为已成就,李某应当还钱
3、下列权利中属于法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 )。
A、生命健康权
B、亲权
C、肖像权
D、商标权
4、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属于破产费用的一项是( )。
A、破产案件受理费
B、债权人会议费
C、清算组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D、清算期间破产企业职工生活费
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应由人民法院进行赔偿。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在附条件中,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本题中李某开旅行社的这一打算是在客观上来说不确定的事实,故属于附条件,根据45条第2款可知,李某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应当还钱,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D
解析:
生命健康权、亲权和肖像权是公民所特有的权利,法人不享有;商标权是法人特有的权利,公民不享有,故正确答案为D项。
4、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
(1)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
(2)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人,被称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可以有不同于原告和被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参加人,但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
(3)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是第三人,既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四个选项中A、B、C三项均属于破产费用。D项的职工生活费不属于破产费用,故正确答案为D。
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二
1、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B、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
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2、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3、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和提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应当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机关对新录用应当在( )。
A、录用后三个月内进行初任培训
B、录用后半年内进行初任培训
C、录用后一个月内进行初任培训
D、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4、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
B、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
C、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
D、法院拆检当事人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
5、行政监督的对象是( )。
A、行政相对人
B、行政主体
C、国家行政机关
D、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土地并不是国家专属所有。矿藏和水流(包括海洋)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自然资源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关于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答案: C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A选项属于将公款挪用给自然人使用的情形,B选项属于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形,C选项属于单位向单位借钱的情形(行为人没有谋取个人利益),D选项属于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形。所以ABD三选项的情形属于而C选项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3、答案: D
解析: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公务员分级分类培训包括:
1、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2、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不少于十天。
3、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天。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4、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视工作需要确定。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
5、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进修。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也可以采取集中时间培训的办法。
6、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和在行政机关内部晋升为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上一条规定接受培训。
7、经任免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培训综合管理机构批准,对组织人事部门在同一周期内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的培训,可视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培训中予以认可或免修。
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A
解析: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本题中,信件属于公民的通信秘密,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才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法院无权这样做。所以本题答案为A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以及取得赔偿权。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自由6、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1)财产权;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光荣职责);3)劳动者的休息权;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5)物质帮助(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6)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7)文化权利和自由。7、特定主体的权利:1)妇女的权利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3)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一是正当、一是合法)4)烈军属的权利: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8、外国人的权利:1)国家保护的外国人的权利。2)庇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5、答案: A
解析: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监督行政的对象才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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