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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时间: 谢君2 常识判断

  贵州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一

  C、防止证据损毁

  D、避免危害发生

  2、我国行政听政程序确立的标志是( )。

  A、《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B、《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

  C、《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

  D、《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

  E、《价格法》的颁布实施

  3、根据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是对我国食品安全共同监管的两部重要法律

  B、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统一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C、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制度,对“问题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D、名人在食品广告中向消费者做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4、下列诉讼权利中属于行政诉讼主体所具有的权利是( )。

  A、起诉权

  B、选择管辖权

  C、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

  D、上诉权

  5、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 。

  A、行政机关

  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C、律师

  D、证人

  贵州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ABCD

  解析: 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2、答案: B

  解析:

  我国行政听政制度的立法概况1996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用立法的这种形式规定了行政听证程序,这标志着行政听证制度在我们国的初步确立。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A

  解析: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104条规定,《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主体在这里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即指原告行政相对人和被告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审查中的原告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不能作为原告。同时也就没有在起诉时选择管辖的权利。故A、B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被告可直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无须申请,只有原告有申请权,故C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原被告均有上诉权,正确答案是D。

  5、答案: A

  解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是“被告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故正确答案为A。

  贵州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二

  1、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而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该行为是( )。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预备犯罪

  2、下列哪项属于单位犯罪?( )

  A、个体户王某偷税1万元。

  B、骆马公司向某官员行贿3万元。

  C、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远方公司行贿1万元。

  D、天奇公司董事长因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在与外商签订贸易合同时被骗,致使国家损失600万元。

  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我国,下列选项中按规定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某劳模家属享受工厂每月的体恤金300元

  B、李某家的房子在火灾中受损,保险公司赔付了2万元保险金

  C、某公司的职员取得了设计大奖,组委会颁给了他3万元奖金

  D、单位退休工人的工资

  5、行政执法与行政权不可分离,这是由行政权的特点所决定的。下列不属于行政执法特点的是( )。

  A、自由裁量

  B、主体特定

  C、不可放弃

  D、不告不理

  贵州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刑法中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题干中提到是甲主动放弃,和乙出差的状况无关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B

  解析: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

  只有B选项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B

  解析: 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B选项正确,1991年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这样,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侵犯专利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结果发生地的法院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C选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选项错误,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本题选择B选项

  4、答案: C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可知,抚恤金、保险赔偿、退休工资均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也应免纳。C项内容不属于该种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D

  解析:

  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选项中的不告不理是民事司法的特点,不属于行政执法的特点。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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