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宁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一
C、英国
D、德国
2、甲公司为一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下列主体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董事会
B、股东大会
C、股东代表大会
D、股东
3、下列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是( )。
A、商场销售的燃气热水器
B、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
C、张某手工制售的仿古家具
D、外企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手机
4、2007年8月24日~8月30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 ) 、突发事件应对法、( ) 、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和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A、反垄断法 就业促进法
B、物权法 就业促进法
C、反垄断法 物权法
D、反暴力法 就业促进法
5、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B、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会召集
C、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宁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英国是近代宪法的策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们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近代宪法最初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由英国资产阶级最早制定。英国的资产阶级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但是在形式上没有完整的宪法典,是典型的非成文宪法。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明确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据此,有权以股份制企业名义起诉的,除其法定代表人外,还可以是其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故本题选择D项。
3、答案: B
解析:
关于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B项商品房属于建筑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A
解析:
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业促进法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和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故本题选A。
5、答案: D
解析:
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D项忽略了间接选举的适用层级,故不正确。
宁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二
1、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属于行政裁决的是( )。
A、深圳仲裁委员会对民事纠纷的仲裁
B、山西省人民政府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
C、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
D、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专利权无效
2、某市和平区卫生局根据卫生厅“于必要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可将自己的部分职权授予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行使”的文件,授权该区内红旗商场可以对在其商场内吐痰的行为处以罚款。顾客林某因吐痰被罚款。对此不服欲提出诉讼,则应以( )为被告。
A、该商场
B、该商场上级主管部门
C、该市和平区卫生局
D、省卫生厅
3、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
A、尊重和保障人权
B、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4、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有自己的名称
B、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注册资金
5、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执行完毕后,其父急恨交加导致旧病复发而亡。张某有妻、子、女、兄、弟。张父的遗产应由( )继承。
A、张某、妻、子、女、兄、弟
B、妻、子、女、兄、弟
C、子、女、兄、弟
D、妻、兄、弟
宁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A、C项属于民事范畴,B项属于行政处罚,只有D项属于行政裁决。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行政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2、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假授权、真委托”这一知识点,授权某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应该是法律、法规。所以此题应该按照委托的规定做题,被告应为委托机关也就是和平区卫生局。
3、答案: A
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B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企业法人资格成立的四个要件。不包括B项。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5、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张妻不能作为继承人。张某的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张父的财产,张某的兄弟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父的财产。故正确答案为C。
看过“宁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