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一
C、法律不强人所难:只要人能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D、法的发展在于社会本身: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法学而存在
2、《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对犯罪人( )。
A、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
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行政法法律渊源的是( )。
A、国际条约
B、司法判例
C、行政法规
D、部门规章
5、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A
解析:
A项,“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强调法律和权利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权利是被法律所规定的,故权利人拥有权利是一个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不行使权利,则权利只是纸面上的,是虚幻的,于是,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成为了一个事实问题。因此A项对应准确。B项,“紧急时无法律”强调的是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项,“法律不强人所难”强调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项,“法的发展在于社会本身”强调的是,法以社会为基础,是社会的产物,但这并非意味着法可以脱离法学而存在。B、C、D项对应均错误,故选A。
2、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A。
4、答案: B
解析: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
1、宪法。比如:国务院的职权,地方政府的职权。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会制定的一般法律和基本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地方政府规章。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国际条约、惯例。
故正确答案为B,司法判例不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5、答案: A
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C项说法有误,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通意见第156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二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其选举权是指( )。
A、公民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
B、公民选举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C、公民选举本单位人民代表的权利
D、公民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2、国家对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单位收取排污费,属于( )。
A、行政征购
B、行政处罚
C、行政征用
D、行政征收
3、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次行政处罚
B、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罚款
C、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处罚
D、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依据同一法律规范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4、下列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权组织形式
B、国家的一切权力由人民代表行使
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5、行政处罚的一般原则包括( )。
A、行政处罚救济原则
B、公正公开原则
C、过罚相当原则
D、处罚法定原则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选举权是指我国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D
解析: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税收征收、资源费征收、建设资金征收、 排污费征收、行政规费征收及其他法定征收。故本题选D。
3、答案: B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的核心是“不再罚款”。当同一违法行为触犯两个以上法律规范时,行政机关可以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实施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依法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只是不能再罚款。
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B
解析: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而非“人民代表”,是组织而非个人,B表述错误,A、C、D说法均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ABCD
解析:
行政处罚救济原则要求对被处罚的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护其合法权利;《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序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分别体现了公正公开原则、处罚相当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即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处罚主体、被处罚的行为以及处罚种类、内容和程序等都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予以确定。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故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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