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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时间: 谢君2 常识判断

  山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一

  C、诉讼代理人

  D、证人

  E、鉴定人

  2、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是( )。

  A、属于物品或痕迹

  B、由当事人提供

  C、经过鉴定

  D、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

  3、在下列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B、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C、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D、公、检、法机关都有权直接受理刑事案件

  4、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有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前者是要审查其是否是具备援助条件的中国公民;后者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的联合通知规定的刑事被告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是( )。

  A、在中国犯抢劫罪的外国人

  B、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

  C、因经济困难无能力聘请律师的作为残疾人的刑事嫌疑人

  D、在刑事案件中,委托了辩护人的外国籍被告人

  5、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当( )时,可以延期审理。

  A、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逃匿至外地下落不明

  B、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严重分歧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D、公诉人与辩护律师意见尖锐对立

  山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ABC

  解析: 诉讼参加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的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它的范围没有诉讼参与人广泛。所以此题应该选择ABC。

  2、答案: D

  解析:

  解答本题时,可以通过观察选项直接排除,A、B、C 三项都过于具体,不足以成为基本特征,排除之后,故正确答案为 D。

  本题相关知识点:

  证据能力是指能否在审判中用来证明控辩双方所主张的、并且必须由审判人员加以判断的事实,也就是有无充当证据的资格,在英美证据法上,又称为证据的可采性。

  证明力又被称为证据价值,它是指证据在认定事实上发生作用的力量,即证据对于事实的裁判者形成心证的影响力,包括证据的可信性和狭义的证明力两个方面。

  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一定有证明力,如被告人的口供虽然出于本人的自愿,但却是虚假的;而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可能具有证明力,如运用刑讯的方法获得的真实口供。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既有证据能力,又有证明力。

  3、答案: D

  解析:

  A选项有例外。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B选项不可以。第一百四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选项错误,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适用调解原则。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B

  解析: 法律援助对象包括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一般对象的关键要件是(1)具备援助条件中国公民,特殊对象的关键要件是(2)刑事被告人。A项中既不属于(1)也不属于(2),故排除。B项符合(1)。C项中刑事嫌疑人不等同于刑事被告人不符合(2),D项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5、答案: C

  解析:

  延期审理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决定开庭审理或者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在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

  山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二

  1、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这一行为是( )。

  A、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不要式行政行为

  C、双方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

  2、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13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

  3、甲是某地著名画家,曾画一幅山水画赠乙,乙把该画卖给了朋友丙,丙共买画50幅,编成画册并与某一出版社签定了出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 )。

  A、乙可以把这幅画卖给丙

  B、丙对画册享有知识产权

  C、某出版社可以出版丙的画册

  D、乙对甲所赠山水画享有知识产权

  4、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包括( )。

  A、任职回避

  B、工作性质回避

  C、公务回避

  D、地域回避

  5、甲在商场柜台边捡到一个钱包,内装人民币6000元,送交给该商场保卫科负责人乙,乙将此款据为己有。乙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B、挪用公款罪

  C、贪污罪

  D、巨额财产来路不明

  山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题干中指出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征税的税种和税率。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行政行为。题干与此相符,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1、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有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2、不要式行政行为: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一般在紧急情况出现或情况比较简单的条件下实施的行政行为多是不要式行为。

  3、双方行政行为:指必须经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

  2、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的供给。

  3、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甲是原画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者著作权的转移,所以 D 项错误;甲把画赠乙,则乙有处分权,所以乙把画卖给丙,是合法的,故 A 项正确。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从题中所给信息无法直接判断丙把50副画编成画册的行为是否具有独创性,进而无法认定画册是否属于汇编作品。即便画册属于汇编作品,在行使著作权时,丙也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 B 项不选。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出版社出版该书是有条件的,一个条件是该画册具有独创性,确属汇编作品,另一个条件是在此基础上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因此 C 项不选。

  本题正确答案应选 A。

  4、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故正确答案为A、C、D。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5、答案: A

  解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不宾行为。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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