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题一
C、拥有教育权
D、享有政治参与权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B、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C、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
D、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擅自对外提供担保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的,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不服省政府最终裁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D、某市政府一处长被撤销职务,他不能因此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我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是( )。
A、指导、监督、合理控制
B、指导、监督和帮助
C、鼓励、支持和引导
D、鼓励、指导和帮助
5、下列关于诉讼程序的选项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
A、发回重审的案件
B、共同诉讼中,原告一方有50人
C、甲起诉乙,要求乙返还借款3000元,但起诉时乙下落不明
D、甲起诉乙合同违约,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无原则分歧
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察法律常识。题目看起来有些难度,其实通过参照选项分析,主要问“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所反映的是公民的何种权利。A选项是人身自由,题中没有体现,B选项是获得劳动权,卢梭不是反对妇女劳动,与题意恰恰相反,C选项题中没有涉及到。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一项重要权利即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等。本题“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很明显是一种参与政治的权利,所以选D。
2、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四十五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物权法》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由法律条文可见,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不是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人,但是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获得国家的授权,代表国家行使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在内的物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全国重大案件和军事案件。B选项表述错误,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D
解析: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D选项最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
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题二
1、某单位收发员为收集邮票,故意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其行为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哪项权利?( )
A、隐私权
B、通信自由
C、通讯秘密
D、社会文化权利
2、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
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C、享有政治权力的人
D、出生在我国的人
3、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
A、李某的儿媳
B、李某的兄弟
C、李某的孙子
D、李某的女儿
4、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
A、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5、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见,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公民与其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以及保守自己信件秘密的权利两方面内容。题干中提到某收发员为收集邮票,故意隐匿毁弃他人信件,侵犯了通信自由权利,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1、隐私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的特征有: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2、通讯秘密指通信内容有保持秘密不为人知的自由外,通信对象、通信时间、通信方式均在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权所保障的范围之内。
2、答案: B
解析: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C
解析: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本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该由李某的孙子继承。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D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干中某男以市价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体现出第三方善意,另一方主张追回,法院不予支持,所以A选项不正确。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
根据《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本题中,这对夫妻虽然有一名健康的男孩,由于收养对象是孤儿,不受已有子女不能收养以及仅收养一名的限制,所以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5、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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