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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题及答案(2)

时间: 谢君2 常识判断

  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题(二)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B、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

  C、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传真的方法传达判决书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一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

  A、受诉法院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

  B、受诉法院必须对本案作出判决

  C、诉讼时效中断

  D、原告不可撤诉

  3、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4、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

  A、关于不予受理的裁定

  B、关于驳回起诉的裁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对财产保全的裁定

  5、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B、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A选项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是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B选项正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知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判决书不能采取传真的方式送达,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2、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A项应是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排除。B项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排除。D项,原告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可以要求撤诉。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4、答案: D

  解析: 2007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复议一次,并没有规定可以上诉的规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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