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法学常识题及答案(2)
江苏公务员法学常识题(二)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采购50台电脑的要约,乙公司于3月1日发出承诺信件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3月7日信件发至甲公司,3月8日甲公司的经理知悉了该信件内容,遂于3月10日电传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信件。在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承诺通知的生效时间是( )。
A、3月1日
B、3月7日
C、3月8日
D、3月10日
2、某制币厂为纪念奥运会特制纪念金币若干枚,每枚售价20088、8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念币系纯金制造;(2)纪念币数量仅有2008枚。后经证实,该纪念币系金铜合金;纪念币数量为20000枚。为此,购买者与该制币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
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D、按有效合同处理
3、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凭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闪电战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4、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5、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1月1日出资300万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房屋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
B、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C、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当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
江苏公务员法学常识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我国对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则采用的是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根据题意,在双方都知情的前提下,乙公司表示同意的要约的信件是在3月7日正式发到甲公司,根据到达主义,要约人在收到承诺人的承诺通知时,承诺方生效,这个时间即生效时间。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B
解析:
题目中制币厂采用隐瞒事实和欺骗的手段销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属于明显欺诈行为。我国《民法》对此规定,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享有撤销权。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A、B、C三项均符合这一规定,D项赵某与某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的范围。因此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乙的财产,A、B说法正确,D说法错误;该房屋所产生的租金,是夫妻双方共同决策的结果,因此应视为共同财产,C说法正确。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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