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行测六大基础数列
一、常数数列
由一个固定的常数构成的数列叫做常数数列。
【例1】6,6,6,6,6,6,6……
二、等差数列
相邻两项之差(后项减去前项)等于定值的数列。
【例2】2,5,8,11,14,17,20……
三、等比数列
相邻两项之比(后项除以前项)等于定值的数列。
【例3】3,9,27,81,243,729,2187……
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基本概念在考试当中没有直接的意义,对于考生来说,重要的是能够快速地判断出某个中间数列是等差数列还是等比数列,抑或两者都不是;迅速将数列对应规律的下一项计算出来。
四、质数数列与合数数列
质数数列:由质数构成的数列叫做质数数列。(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的自然数叫做质数。)
【例4】2,3,5,7,11,13,17,19,23……
合数数列:由合数构成的数列叫做合数数列。(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还有其他约数的自然数叫做合数。)
【例5】4,6,8,9,10,12,14,15,16……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五、周期数列
【例6】1,2,3,1,2,3,1,2,3……
【例7】5,2,5,2,5,2,5,2,5……
【例8】-3,2,4,1,8,7,-3,2,4,1,8,7……
一般来说,数字推理当中的周期数列(包括未知项)至少应出现两个“3-循环节”,或者三个“2-循环节”,此时期周期规律才比较明显。故在一般情况下,要判断一个数列有无周期规律,加上未知项,至少要有六项。
项数过少的数列称其为周期数列过于牵强,此时这种数列如果还有其他规律存在,则优先考虑其他规律。
六、简单递推数列
数列当中每一项都等于前两项的和、差、积或者商。
【例9】1,2,3,5,8,13,21…… (简单递推和数列)
【例10】27,15,12,3,9,-6…… (简单递推和数列)
【例11】2,4,8,32,256,8192…… (简单递推积数列)
【例12】243,27,9,3,3,1,3…… (简单递推商数列)
在江苏公务员考试中,以上基础数列都相对比较简单,直接考查基础数列的题也并不多,但各位考生一定要注意:在规律不变的前提下,可能只是由于数字稍加变化,规律就可能变得模糊;作为复杂数列的中间数列,大家对基础数列一定要烂熟。